一如不少已發展地區,香港飼養寵物的風氣相當盛行。根據政府統計處於2019年的數據,單是飼養貓狗的住戶,全港已有約24.2萬戶,佔所有住戶9.4%,合共飼養逾40萬隻貓狗。然而,在港人看似很珍愛寵物的同時,近年虐待動物的情況卻仍時有發生。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和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資料,在2016至2018年間,每年平均便有約300宗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懷疑個案。而去年有30隻動物被人從高處擲下,乃至近月有白鴿被扯脫羽毛等事件,更不禁讓人對香港的動物權益狀況感到擔憂。
以上情況所呈現的,不僅是香港保護動物政策和措施方面的不足,更關乎人們到底如何看待動物的生命。若下一代未有培養對動物生命的合宜態度,在這個有大量寵物和其他野外動物的城市,又如何能達致人和動物的和諧共處呢?以下筆者將就最近香港和台灣有關動物保護法例的修訂,及訪問一所香港中學推動動物生命教育的經驗,與台灣的教育經驗作對照,分享淺見。
保護動物的目的為何?
對於有關動物保護和權益的課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是目前香港最主要的條例。然而,根據愛護動物協會和香港大學法律系於2010年所發布有關香港動物保護法例的檢討報告,現行條例罰則過輕,而且除非所涉及的動物被證明已受殘酷對待,否則當局無法介入,難以做到預先保護動物的效果。
面對社會對動物保護的呼聲,政府於今年4月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入加重罰則、引入「謹慎責任」、規管主人等的飼養責任的修訂,將寵物獲合適營養飲食、居住環境、能表現正常行為模式等納入動物權益範圍。
上述法例修訂無疑是邁向改善動物保護的一步。但這是否代表問題獲得了根本的改善?除了立法禁止或處罰不友善對待動物的行為外,要根本地推進動物權益,我們更需要重新問自己:為什麼需要保護動物?在台灣,1998年的《動物保護法》正表達了需要保護動物的理由,此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說:「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這顯示,要立法保護動物的原因無它,全因為尊重動物的生命。
無獨有偶,《動物保護法》也在今年4月通過修訂,將惡意棄養納入虐待動物的範圍,違例者最高可判監禁2年及罰款200萬新台幣。若將香港和台灣兩地的修訂比較,比起香港主要聚焦於主人照顧寵物的責任,台灣方面則以避免人們棄養寵物為主要修訂,為這個近年日益明顯的問題做了相應措施,比前者更進一步。而藉著台灣《動物保護法》對尊重動物生命的強調,更幫助我們去回應:保護動物的理由為何?我們該如何看待動物的生命呢?
改善動物權益建立和諧共處城市
以上問題,無疑是教育應針對的課題。要真正改善動物權益,建立人和動物和諧共處的城市,不能只靠立法,還需要我們以及下一代培養對動物生命的正確和合宜態度及價值觀。在這方面,台灣固然已有長足發展,例如:高雄市政府自2013年起推行的「高雄市校園友善犬──旺旺計劃」及「旺旺2.0計劃」,鼓勵學校領養流浪動物,讓學生在與動物相處過程中,學習生命教育;亦有中學在公民課和美術課等科目中加入動物保護元素。
在香港,又該如何進行有關動物生命的教育呢?筆者曾就此與一間中學的老師進行訪談,以下分享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動動物生命教育的實踐經驗,並結合目前台灣推動動物生命教育的經驗,做出對照。
中華基督教會譚李麗芬紀念中學曾參與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一個有關動物生命教育的計劃。帶領學生參加計劃的盧日高老師表示,參與計劃是希望以動物保護這一學生日常生活較易接觸的事情為主題,帶領學生深入認識和了解學校附近的社區。而在參與計劃的過程中,盧老師帶領了學生參與以下幾項活動:
- 認知: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同工到校安排講座,讓師生認識現時香港保護動物的情況,以及諸如寵物買賣等動保議題。
- 體驗:學生在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的同工帶領下,考察協會所處地區的流浪動物狀況,特別是不為人留意的後巷。學生在考察過程中,除了紀錄所見到的流浪貓狗數目外,還要留意這些動物有否絕育,以及後巷有否放置了老鼠藥等會危害動物生命的物品,從而深入了解和體驗社區內的流浪動物的生活狀況及所面臨的處境。
- 回饋:學生成為動物義工,協助協會的同工安排和參與領養動物展。在過程中,學生除了協助如收集參觀人士問卷、清潔等事務性工作外,也會協助協會同工和有意領養動物人士溝通及安排領養。
本身任教通識科的盧老師表示,雖然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到小動物,但卻沒有機會深入了解。而參與這個計劃,正給了學生一個好機會,去深入認識社區內的流浪動物狀況乃至廣義的動物保護議題。後來不少參與過計劃的學生,在做通識科的獨立專題探究時,都選擇了如動物警察、皮草貿易、有關動保的政策和社區措施建議等課題。這顯示學生通過參加計劃後,開始思考和反省有關動物保護乃至動物生命的課題。
此外,學生們不單留意多了有關動物保護議題的新聞,而且通過在領養動物展中協助清潔動物及牠們排出的穢物,亦能親身感受到照顧動物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情,從而體會到動物生命的寶貴。
在帶領學生參與計劃的過程中,盧老師表示自己從中也對動物保護議題多了不少認知。以往經常會覺得動物保護多發生在外國,距離自己很遠;但參加了計劃後,自己卻感受到,原來動物保護的議題就發生在生活的周遭。不只是學校所處社區會見到的流浪貓狗和社區牛,原來在香港,在自己身處的社區,在日常生活中,也會直接體驗到有關動物保護,有關人和動物的關係種種。盧老師坦言,其後自己走在街上,也多了留意和觀察周遭有否動物存在。
台灣動物生命教育推展經驗豐富
培養對動物生命的了解和尊重,往往就是從生活的微小處開始。而對比香港,其實在台灣,有關動物生命的教育已開展有年,且更聚焦於從學生校園生活和課程出發,主要以下述方式推行,可作為香港日後發展的對照和參考:
1. 將動物生命教育融入正規課程
台北市教育局從2019年開始,在市內學校推動「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動物保育生命關懷推動計劃」,提議了八個有關動物生命和保護的實踐課題,涵蓋動物領養、動物生命關懷、動物福利等不同範疇,推動學校將這些課題融入不同科目正規課程的教學。
2. 正規課程與非正規課程相結合
台南市教育局在推動「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劃」下,主要通過結合課堂教學,以及動物認養、動保社團等非正規教育活動,將動物保護的課題融入學校生命教育中。例如後壁國中在課程中討論流浪狗關懷的課題,並結合周會,邀請流浪狗保護協會分享流浪狗相關知識。
3. 透過團隊和認養活動促進學生與動物的相處
台北市教育局於2020年推動學校參與市內動物之家的犬貓認養,並鼓勵學校參訪動物之家和安排相關服務活動,做為動物生命教育的體驗和服務學習;而在台南市,土城高中成立狗Go社,組織學生志工協助照顧校狗,並於校慶及社團靜態成果展設計遊戲,推廣人與流浪狗安全互動的守則。
4. 教材及教學資源的編訂
台北市動物生命教育推廣協會自2007年成立後,便致力製作有關動物生命題材的繪本、教學影片等,並編寫有關動保課題的教材,於市內約30間學校推廣施行。
培養學生對動物生命的了解與尊重
近年的虐待動物事件,乃至對保護動物法例的修訂,彷彿顯示香港人對待動物生命的態度漸有所變化。盧老師表示,雖然近期多了一些令人側目的虐待動物事件,但這些事件激起了大眾公憤,正標示著香港人對動物生命多了愛惜和關懷,也因而對動物保護的議題多了關注。
此外,近年一些社區團體,如野豬關注組的努力,以及海洋公園在社會上對動物保護的呼聲下,終於取消了海洋劇場的海豚表演節目等,亦證明了香港人對待動物生命態度的改變,成功為推動動物狀況和權益起了作用。盧老師表示,他對香港人有關動物生命態度的轉變是感到樂觀的。
那麼,在學校教育的層面又如何?盧老師坦言,在高中核心科目優化後,有關動物保護的課題可能需要放在其他學習經歷、價值教育等範疇下。到底在這些範疇下,能否繼續為學生提供有關動物議題的深入考察和體驗呢?在優化了核心科目後騰出的課時,能否有效分配在其他科目中,增加學生親身體驗和了解動物議題的機會?而非政府組織及其他團體又可如何促進和推動這方面的教育呢?
上述香港和台灣的學校實踐經驗,正在在證明,要培養學生對動物生命的了解和尊重的態度,關鍵正在於提供動機和空間,讓他們去認識和體驗。而在學校教育持續轉變中,這也成為學校教育需要回應的問題,以促進下一代了解和尊重動物生命,讓香港成為一個人與動物和諧共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