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中國文人畫的靈魂是作者的人格與文學修養,其次才說到才情。文人或許不深於畫技,但所寫出來的畫自有一種意境,一個格局,一種趣味,大不同於俗工的刻刻追求像真,處處着眼形似的繪畫。文人畫非文人不能作,俗工畫亦非文人所愛作。上回筆者和大家探討了他們的神韻和逸氣,接下來是文味、書意、墨趣和背後的往往象徵。
文味:寫畫如寫文章 變幻莫測
文學,尤其是詩,與文人畫家的關係最為密切,兩者息息相關。文章是天地之精髓,通過文章,天地所蘊藏的奧祕可得而昭彰,但當文人不願意用文章來發洩他的內在情緒的時候,就往往轉用繪畫去表現它,形化它。為什麼能夠這樣呢?因為文章與繪畫的作用一樣,兩者都能夠表達人類的精神世界,所以自然能夠溝通,打成一片。詩是無形之畫,畫是有形之詩。未有有詩而無畫意,亦未有有畫而無詩情。文人掌握了這一點後,只須轉用另一種表現手法便能揮灑自如,暢寫襟懷了。畫與文章之精者——詩實質上是分不開的。王維「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純是深於文學修養之所致。清王原祁(1642-1715)說:「畫法與詩文相通,必有書卷氣而後可以言畫。」(《麓台題畫稿》)可見文學修養對於繪畫的重要了。
文人之事,無非文章;而文章的取材,不外自然萬象。其所感受與思想的,亦不外人情世故與古往今來的變遷。這些材料、感受和思想與畫家的又有何不同?同,就自可調協,互相滲透。文章與繪畫的不同只是表達手段之差別而已。自唐代以來,文人畫日形發達,至南北兩宋,重文輕武,文運最隆,散文家、詩人、詞客紛紛輩出。這些文人於翰墨之餘,大都雅好繪事,故繪畫一道,亦應運而興。
歐陽修(1007-1072)、梅聖俞(1002-1060)、黃山谷(1045-1105)等對於繪畫皆頗喜愛,亦有題詠;而蘇東坡、米南宮、王安石(1021-1086)諸人在畫史上皆享有盛名,足見當時文人與繪畫關係之深切。及後元、明、清,直至今日,文與畫的關係,亦未見衰。更有人認為畫法與文章之法亦有相同之處,深於文章者,畫法亦能把握得到。清汪之元(約1724年前後在世)說:「竹葉起自四筆耳,雖千萬葉之多,亦只如此。然此四筆,乃文章家之起承轉合也。」(《天下有山堂畫藝》)清乾隆時的書畫家蔣和說:「寫作非排疊不成大段,排筆沈著,如詩文之有排偶也…..凡接葉用個字分字,或平四葉,用筆當疏散畫意,在承上起下,如詩文之有連絡也。」(《寫作雜記》)雖則說得勉強一點,然對於闡釋文章與繪畫之關係一層說來,仍有可取之處。
其實,文章,尤其是詩,與繪畫關係最深切的地方在乎意境。畫即詩中意,詩是畫裏禪。當吟詠之際,詩的意象逐漸明晰,畫的境界亦隨之而產生,詩意成熟時,畫境亦已成熟,這時詩即是畫,畫即是詩,所能分別詩與畫者只是詩的形象或符號是文字,畫的形象是線條、色彩而已。吟詠一首詩時,畫境隨入眼的字句的增加而形成;欣賞一幅畫時,詩意隨線條、色彩的視覺綜合而產生。詩與畫交融,人與物(這裏指詩和畫)溝通,魂遊天地,目極八荒,何謂詩?何謂畫?又何謂我?何謂物?
大抵深於文章的人,都能畫幾筆畫;工於繪畫者,都能寫得一篇好文章。文人寫畫正如寫文章,變化莫測,文趣浮動;畫家寫文章又如繪畫,妙趣橫生,不落俗套。總之,在此情形下,文人即畫家,畫家即文人;文即是畫,畫即是文,彼此之間達到了一個渾然為一的境界。
書意:發揮線條,產生神韻
文人造文章,不能不依靠文字。字乃文章之衣冠,故多工於書法。書法本來是最抽象的藝術,書法的藝術全在線條的變化,線條之外,實是一無所有。書法的剛、柔、動、靜,不論表現於單獨一字,或長篇大幅,都是作者的整個人格、思想和情感的流露。中國畫的特點亦在乎線條,無線條的中國畫就失卻了不少趣味,甚至可以說無中國畫的特色。中國畫的「骨法用筆」,大概是來自書法,如寫竹幹用篆書法,寫枝用草書法,寫葉用八分法。書法和畫法在筆法上大體是沒有甚麼差別的,古人說書畫本同源亦頗有道理。
中國畫着意在神、韻,神與韻的表現全靠用筆,筆的表現有賴於線條。線條飛動就產生神韻。顧愷之的線條如春蠶吐絲,曹仲玄(五代時人)如衣裳出水,吳道子(680-759)如衣帶當風,完全是線條的運動形態所致,如無線條,何來「春蠶吐絲」、「曹衣出水」和「吳帶當風」呢?如無書法,則何來繪畫線條之法呢?書法和繪畫都是線條的藝術,其質一也,其法亦一也。張彥遠(815-907)說:「骨氣形似,皆本於立意,而歸乎用筆,故工畫者多善書。」(《歷代名畫記》)另一方面善書者亦多懂得畫法,工與不工是另一回事。歸根究柢,畫乃六書中之象形。象形文字其實就是畫。
每完成一幅畫,畫家多喜歡在畫上題詩。詩是畫裏禪,故題詩更能使主題明確。而且書法是類似繪畫的藝術,補以書法有盡畫之餘興的功用。至於篆刻,亦是書法的一種,體積雖小,精神卻圓滿,萬綠叢中一點紅,悅目提神,在適當的畫面上蓋一兩個圖章,卻另有一番韻致。
詩、書、畫是文人的三絕。三者的關係既然那麼深切,一個文人同時工於三者,並不稀奇,如唐代的王維、鄭虔(691-759),宋代的蘇軾、米芾,元代的吳鎮(1280-1354)、倪瓚,明代的沈石田、文徵明,清代的鄭板橋(1693-1766)、八大山人,現代的溥心畬(1896-1963)、齊白石(1864-1957)和張大千(1899-1983)莫不是身懷三絕的。
墨趣:簡便能傳意,令人鍾愛
老子說: 「五色令人目盲。」文人作畫,以清淡為上,繽紛的色彩自然不為文人所愛用,故此,漸漸地他們便捨卻自然的絢爛色彩,而趨向於單色——墨的運用。自然物象,森森羅羅,形形色色,投入文人的眼中,只有產生紛擾和混亂,為什麼不捨棄它們的外表而緊握其精神呢?精神所在,萬象成形,何必斤斤計較外表的色彩呢?黑色是眾色之后。墨分五彩,可以代替各種顏色,表達它們不同的精神,不同的格調,茫茫渾渾,靈氣流行,自有一種妙境真趣,此時更不辨是色是墨。墨彩與墨彩之間是白,是空。空白是萬象之母,無形的萬象都納入其中,海量汪涵,盡攝無遺,誰謂空不是形,白不是象?所謂虛則實之,實則虛之;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水墨一法,大概始自唐代王維,他認為水墨之功能比其他任何顏色都大。他說: 「夫畫道之中,水墨最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畫學祕訣》)他以水墨寫性靈,窮宇宙之奧祕。水墨畫,是靜的產品,故畫家的思想、情感必須凝聚下來,才能寫水墨畫;而觀賞者也必須淨化自己才可以欣賞水墨畫,否則墨是黑,空是白,黑與白之外一無所見。
其實,水墨畫於極靜之中藏有動態,脈脈流動的精神在一個渾茫而透明的世界裏運行不息,永久不衰。《易經》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相配,萬物化生。黑白相調,眾象成形。象外之象,墨外之畫,本於觀賞者的人格、品性、思想、情感之不同而產生差異。水墨之道,至此達到頂點。王維以來,文人畫家莫不用力於筆、墨,東坡、米芾、大癡、倪瓚、石濤、八大無不於墨海中立定精神,於筆鋒下決定生活,墨可傳神,筆可達意,筆情墨趣,天真漫斕,潑潑然流動於畫中。
文人與墨,日夕相對,關係親切,自不待言。坐中有畫,行中有詩,詩、畫之傳達,工具之中,還有什麼簡便過一筆一墨?故文人愛墨,雖以表示其品格之清高,然另一原因,實不可說與簡便全無關係。
象徵:長歌寄意,狂歌當哭
詩者,志之所之,故詩人詞客往往造詩填詞來表達自己的心情與人格,但他們愛好曲達,不喜歡直傳,要通過事物來表現自己,借用物象來象徵自己,重重寄託,字字幽隱。他們的詩詞,實具有雙重生命:一是外在的生命,一是內在的生命,但內在的生命才是他們的真生命,他們的靈魂。屈原(約前340-約前278)寫《離騷》,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佞;靈脩美人,以媲於君;宓妃佚女,以譬賢臣;虬龍鸞鳳,以託君子;飄風雲霓,以為小人。善鳥香草、惡禽臭物、靈脩美人、宓妃佚女、虬龍鸞鳳、飄風雲霓只是《離騷》的外在生命,忠貞、讒佞、君主、賢臣、君子、小人才是《離騷》的內在生命,才是詩人之旨趣。
畫是無聲的詩,詩有寄託,有象徵,畫亦有寄託,有象徵。但畫的形式比較詩的形式更為具體,欲幽隱地、神秘地表達自己的心意,在純粹抽象畫未創立之前,除了用象徵的手法外,可說沒有別的辦法,所以畫家為了要曲達他的旨意,很多時都用象徵的手法,如春景象徵他的希望,夏景象徵他的歡欣,秋景象徵他的淒清,冬景象徵他的失意;梅象徵他的堅忍,蘭象徵他的幽潔,菊象徵他的孤傲,竹象徵他的高節。宇宙物象,雖包羅萬有,然畫家情思,變化無端,故千萬物象亦不能完全象徵畫家的變化莫測的情思,所以每一物象都可能象徵幾種事物,舉例說:雪景可象徵失意、絕望、孤獨,又可象徵清高、貞潔、明淨。宇宙有盡,而人情無窮。
文人畫家以象徵的手法,通過水墨的揮灑,線條的運動,在詩的境界與神韻躍動之中去表現他的逸氣。
中國畫的哲理化、文人化,我們雖分開討論,實質上,它們是融合一起,渾成一體的。文人畫家,除了讀書、寫畫,可說並無別的事情,所讀的書,不外經、史、子、集,各種哲學、各種文學都在他們涉獵的範圍內,日積月累,自然融會貫通,哲學、文學都打成一片,一旦通過繪畫,就可以表達人情,形容天地。一幅畫就代表了一個畫家的人格、哲學、文學、藝術的各種修養。畫就是作者的生命的通體呈現!
原載作者著《藝術反思錄》,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中國傳統繪畫的特質〉系列三之三(完結)
- 〈中國傳統繪畫的特質〉系列三之一:〈中國傳統繪畫中的哲理與人文〉
- 〈中國傳統繪畫的特質〉系列三之二:〈中國文人的繪畫心法和手法〉
!doctype>作者介紹
黃兆漢,1941年出生,為澳洲國立大學哲學博士、香港大學文學碩士、香港大學文學士(一級榮譽)。曾任澳門東亞大學、西澳洲墨篤克大學、澳洲國立大學中文系導師,歷任香港大學中文系講師至正教授等教職。在香港大學任職期間(1981-1998),又講學於巴黎索邦法國高等研究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及教學範圍包括道教史、詞曲史、藝術史和戲劇史。著作甚豐,專書有道教研究8種,詞曲研究及創作17種,藝術研究及創作9種,粵劇研究7種,共41種。1998年7月自香港大學提早退休,定居澳洲,專心從事教授中國書畫及推廣各種中國藝術文化活動。
黃教授現為澳洲塔省博物及藝術館名譽首席顧問(中國藝術及古物)、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名譽研究員、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藝術文化發展中心名譽顧問、香港特別行政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博物館專家顧問、中國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道教研究室特邀研究員、澳洲中國藝術協會會長、澳中友好協會塔州分會贊助人、任劍輝研究計劃總策劃人。
黃兆漢,1941年出生,為澳洲國立大學哲學博士、香港大學文學碩士、香港大學文學士(一級榮譽)。曾任澳門東亞大學、西澳洲墨篤克大學、澳洲國立大學中文系導師,歷任香港大學中文系講師至正教授等教職。在香港大學任職期間(1981-1998),又講學於巴黎索邦法國高等研究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及教學範圍包括道教史、詞曲史、藝術史和戲劇史。著作甚豐,專書有道教研究8種,詞曲研究及創作17種,藝術研究及創作9種,粵劇研究7種,共41種。1998年7月自香港大學提早退休,定居澳洲,專心從事教授中國書畫及推廣各種中國藝術文化活動。
黃教授現為澳洲塔省博物及藝術館名譽首席顧問(中國藝術及古物)、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名譽研究員、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藝術文化發展中心名譽顧問、香港特別行政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博物館專家顧問、中國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道教研究室特邀研究員、澳洲中國藝術協會會長、澳中友好協會塔州分會贊助人、任劍輝研究計劃總策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