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英國保守黨的一次會議上,有人建議保守黨應放棄古典自由主義的立場,改走不左不右的「中間路線」。黨魁戴卓爾夫人打斷了他,舉起一本書說:「這,才是我們相信的!」然後把那本書「砰」一聲砸在桌上——那就是奧地利學者海耶克(F. A. Hayek)的《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生於1899年的海耶克,是憑着經濟學研究而聲名鵲起的。身為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學生(見《米塞斯——黑夜中的自由騎士》一文),海耶克進一步發展了奧地利學派的經濟週期理論(米塞斯和海耶克是少數預言了1929年華爾街超級股災的經濟學家)。此外,海耶克1941年出版的《純粹資本原理》(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更是登峰造極,深不可測。據估計,當今世上從頭到尾參透這本書的,不超過十個人。
政府干預 奴役之途
但真正成就海耶克一生傳奇的,是他自不惑之年開始,在政治哲學方面的工作。20世紀上半葉那個「火紅的年代」,西方學界的思想全面左傾,英美兩國正急速走向計畫經濟。這時,海耶克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在1944年寫出《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一書,警告英美兩國在對納粹德國抗戰的同時,國內的「有形之手」卻會誘使政府權力不斷擴張,最終走向跟納粹德國一樣的極權暴政,即使有民主選舉都沒有用!
《通往奴役之路》一出,有如平地一聲雷,被英美民眾買至斷貨,但也令海耶克在學術界的地位一下子跌至谷底:要知道,在當年左派稱霸的西方學術界,任何支持自由經濟的人都會被視為貪婪冷血的敗類。而1960年出版的《自由秩序原理》,更進一步奠定海耶克在學術界「過街老鼠」的地位。海耶克有感一生的理想付諸東流,患上了抑鬱症,每天早上都再沒有起床工作的動力。
1974年是海耶克「起死回生」的一年。這年,他憑年輕時的經濟理論研究而獲頒諾貝爾獎,在學術界的地位隨即谷底反彈(“from goofball to guru”)。海耶克更鼓起餘勇,完成了卷帙浩繁的三冊鉅著《法、立法與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堪稱其一生政經思想的結晶。
自發秩序 不容操弄
海耶克認為現代的學者過分執迷於理性主義,覺得任何社會秩序都必須根據一個藍圖規劃而成,這是「致命的自負」(“the fatal conceit”)。海耶克指出,每個人都最清楚自己的能力和需要,這些知識分散在所有人的腦中,任何當權者都不可能收集足夠資訊,作出有效的經濟規劃。市場經濟、私有產權就是人類經過多年進化演變而來,讓人們運用各自的知識和才能,互相協調的制度,不能輕言改變。
海耶克政治哲學的核心概念是「自發秩序」(spontaneous order),這些秩序是「人類行為的結果,而非人類設計的結果」(“the result of human actions, not of human design”)。例如語言的規則不是故意設計出來的(最初沒有一個人發明 “yes”、“no” 這些字,然後公告天下,叫所有人都用這些字),但在無數人摸索、協調的過程中,語言的慣例便慢慢發展出來了。市場經濟的道理亦然,並非人們可以濫用「理性」扭曲支配,所以海耶克認為法律只應界定一般的行為規則(例如定義私有產權),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應是賦予特殊權利或義務的個別指令(例如控制的士數量和車資)。
海耶克對「社會公義」和「民主」的概念也有深刻的見地。海耶克認為,只有一個行為才可以是「公義」或「不公義」的(視乎是否強迫別人而定),而爭論一個財富分配的結果是否「公義」是無意義的(undefined)。他曾慨嘆:「沒有什麼比『社會公義』的海市蜃樓對個人自由造成更大的破壞!」此外,在海耶克眼中,人類文明的另一大悲劇,就是混淆了「自由」和「民主」這兩個概念(或者從反面來看,則是混淆了「極權」和「獨裁」這兩個概念)。海耶克認為民主選舉很多時候都是最能保障個人自由的制度,但最關鍵的始終是實際政策是否符合自由的原則,而非政策是否民主地制訂。「寧要自由之獨裁,毋要極權之民主」,是海耶克的戒言。
瑕瑜互見 發人深省
然而,海耶克其實不是一個很純正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反而跟左派的政策取向有不少妥協。例如他贊成政府提供社會安全網、資助學校、規管樓宇、執行專業認證、建造公園,甚至限制工時(!),等等等等。由於海耶克是最有名氣的右派學者之一,「左方的朋友」就可以說:「連海耶克都支持 XXX 政策啦!」由是觀之,海耶克為後世的自由意志主義運動埋下了不少計時炸彈。
更根本地說,由於海耶克的理論中缺乏自然權利的基礎,所以他只可着眼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能嚴謹地判斷法律的正當性。海耶克寫道,只要法律是同樣地適用於所有人的一般操守規則,而且一早說好,不會擾亂人們的計劃,便已符合「沒有強迫」的自由準則。那麼,如果法律規定所有人都不准吃西蘭花,或者所有人都不准批評政府,不也符合上述標準嗎?但這些例子顯然與海耶克或任何人對「自由」的理解相悖。
自然權利理論的基礎,是人的理智(由於人的本質是以理性行動,所以有不受武力逼迫之權)。海耶克則恰恰相反,他對自由的辯護是基於人們的愚蠢無知——由於人沒有足夠知識進行經濟干預,也沒有足夠智慧理解私有產權制度的演變, 所以應「盲目接受傳統的社會制度」(這是海耶克的原話)。弔詭的是,隨着文明的發展,隨着人類愈來愈聰明,這個立論豈非變得愈來愈弱?例如現今「大數據」技術令一個人能掌握大量資訊,這點已對海耶克的理論響起警號。
擇善固執 否極泰來
但無論海耶克的學說有多少缺陷,他一生擇善固執地為自由奮鬥,捨身勸阻世人走向通往奴役之路,都值得我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有人說,20世紀可根據思想潮流而四等分:第一部分的主角是共產主義的列寧,第二部分的主角是納粹主義的希特拉,第三部分的主角是大政府主義的凱恩斯。在與集體主義搏鬥四分三世紀後,海耶克終於迎來了屬於他的時代。不僅英美兩國在80年代重拾古典自由主義的風采,而且沒有人比海耶克在冷戰後期的鐵幕以東更具影響力:他的禁書被翻譯成各種語言,在黑市廣泛流傳,深深撼動了共產主義國家的人心。在有生之年,海耶克得見柏林圍牆倒下、東歐變天、蘇聯解體、中國走向改革開放。此時,92歲的海耶克終可含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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