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亞太法律協會主辦,香港公民協會、香港華人革新協會支持的「深度探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亞太法律協會網上研討會13日舉行,研討會由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律師主持,主講嘉賓包括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先生、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科大經濟學系榮休教授雷鼎鳴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透過視像講話。
譚惠珠指出,香港正站在十字路口,對維護國家安全處於不設防狀態,一國不保,則兩制不保。國家對香港的支持是堅定的。她指山,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執行需要更專業的培訓、網絡和資訊。中央與香港一起,令國家安全立法順利進行。她希望研討會集思廣益,收集意見,讓亞太法律協會整理交給中央。
曾鈺成:止暴制亂之餘,要維護一國兩制
曾鈺成坦言,現在講港區國安法是「靠估」,並沒有「內幕消息」。由中央層面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固然出乎很多人意料,但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在香港實行,但至今未有進一步的細節披露。只能就香港情況從旁說出一些看法。
他說,有人估計「港區國家法」將於6月底出台,以便趕在9月立法會選前取消某些參選人的資格。然而中央已說明只針對很少數人,犯了「四大罪」(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直接拘捕便可,還要DQ嗎?
第二,曾鈺成不認為國家安全立法可以遏止大部分的暴力行動,那些擲汽油彈、私藏危險品、破壞商店的行為,現時已有法律令他們不能逍遙法外,因此不認為國安立法是專門針對上述行為。
曾鈺成認為,社會事件會演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主要是外國勢力的介入,這正是要維護一國兩制,否則取消一國兩制便可以。現在是要止暴制亂之餘,維護一國兩制。第二個難處是外國勢力的干預,社會事件會帶上「顏色革命」的性質。因此,「港版國安法」主要就是為了對付「港版顏色革命」。
湯家驊:「光復香港」就是要脫離一國兩制
鄺家賢律師問,除了法律制度,還有執行機制,例如國家安全部門在港設立機構,警隊又會有專門的部門執行「港版國安法」,你有何意見?
湯家驊大律師回應指中央為港通過「港版國安法」,中央和香港都沒有選擇。過去幾年,他都有建議就23條進行討論。他認為香港人不是反對立法。去年香港情況有變化,尤其是港獨思潮,影響青年甚至少年。「光復香港」就是要脫離一國兩制。有示威者甚至呼籲美國出兵「拯救香港」,若涉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國罪,後果可以十分嚴重,可判終身監禁。他不同意民主派所謂法律失效之說,但執法機關沒有引用相關條例,否則中央不一定需要出手。
第二個問題是立法會的失效,如果9月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取得過半議席,立法會失效情況將更嚴重。因此,23條在可見未來都很難立法。
他認為,現在要需要立國安法,不是要改變制度。「港版國安法」作為附件三放在《基本法》內,應該沒有凌駕性,他希望未來「港版國安法」實施,不會影響我們習以為常的普通法精神,例如「無罪推定」、陪審團制度、要求公開審訊等,不僅是普通法,也包括大陸法的精神,例如《人權公約》也可以得到保障。
還有其他很多的疑問,例如六四晚會是否可以繼續舉行,國安部在香港設立的機構權力有多大等,都可以繼續討論。
雷鼎鳴:美國目前外交十分孤立,很難搞「八國聯軍」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不少人認為,「八國聯軍」針對中國,令香港有許多不可測的情況。
雷鼎鳴認為,「八國聯軍」之說並不成立,事實上美國目前外交十分孤立,很難搞「八國聯軍」。
他同意曾鈺成指出的,「港區國安法」關乎中美博弈。美國處處針對中國,要發動全面「戰爭」,香港是最方便的地方:與華關係密切,又深受美國影響。美國對外政策轉變,有兩大因素:一、所謂「修昔底德陷阱」,美國不容中國大國崛起。如果以「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GDP甚至已經超越美國。當然,美國軍事實力仍強於中國,但中國未必不能防守。
二、美國貧富差距問題。近數十年,中印等發展中國家人均收入上升很快,但美國正好相反,勞工階層收入上升很慢,資本家賺得很多。從而令社會不滿積累,排外和反精英的民粹主義大行其道。2000年往後十多年,美國因為911、金融海嘯和特朗普上台,令中國「買」到時間,若果拜登上台,「執手尾」又讓中國多「買」幾年時間。
美國透過香港遏制中國的「最好辦法」,不是取消獨立關稅區,不是制裁相關官員或什麼「人權及民主法案」,即使制裁香港,香港只負責轉口,大部分關稅都不是香港人付。最符合美國利益的,是香港繼續實行聯繫匯率,最好是繼續用美元作儲備,如果用美金會「中招」,港元不與美元掛鈎,損失最大的反而是美國。1974至1983年,港元匯率是浮動的。
美國基本上對香港沒辦法,傷害香港也傷害到自己。因此說話特別凶狠,要不就要花大錢「攪」香港。
湯家驊:「港區國安法」不應有追溯期
曾鈺成則認為,「顏色革命」不是派兵攻打,而是用親美政權取代現政權,例如格魯吉亞、烏克蘭等。要香港繼續成為製造麻煩的溫床,一定要政府願意與美國合作,例如斯諾登事件。任何國家想「搞」中國,也會利用香港這個環境。過去,香港警隊的「政治部」發揮過很大作用,如果香港警隊有一個針對執行國安法的部門,可能對國家安全也有大作用。
湯家驊指出,光靠藤條教不好孩子,光靠嚴刑峻法也無法令人心真正回歸。事實上,外國人心中的「一國兩制」,「一國」只是掛名,「兩制」才是核心。
雷教授同意,世界上許多涉及國家安全的案子都不公開審訊,因為涉及「機密」。香港存在多國的「情報人員」,他在芝大圖書館打工時,每日都有大量翻譯香港和中國的資料,在香港又有許多「領事」飯局,看來真是有許多情報人員在活動。
湯家驊指出,公開審訊是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不公開審訊則要按照民主國家的準則。「港區國安法」的審訊法庭一定設在香港,不會在其他地方,因為要律政司提出檢控。但要求首席大法官成立專門法庭則是可以討論,但不應以膚色、國籍等來決定用哪些法官。
他同意,「港區國安法」不應有追溯期,《國際人權公約》也規定不應有追溯期,除非是國際公認的罪行,例如種族滅絕等。
曾鈺成則呼籲,包括泛民在內都應認真考慮正面討論23條立法。
一句話總結
曾鈺成:「港區國安法」一定要符合普通法對法律的要求。
湯家驊:一句話表達有困難,但國安法不是不能改動,部分可以改動以符合香港的實際。
雷鼎鳴:傾向成立特別法庭審理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
記者問答:
亞洲週刊:關於追溯權問題,捉了大批人何時才審?執法和審判問題如何解決?還有信心問題。
湯家驊:主張外判撿控官,成本考量,增加中立性,法官問題很難解決。
曾鈺成:追溯不是主要目的,阻嚇才是目的。不會強調沒有追溯期,否則似鼓勵立法前犯法。
雷鼎鳴:法官可以大幅加薪,也可參考港英時期審案的做法。
湯家驊:殖民地時代司法制度不如現在文明。
雷鼎鳴:你這句說話印證了殖民地時代司法制度有效率,但不如現在文明。
香港電台:內地人員會否來港執法?「四大罪」中,外國干預放在最後,是否中央認為這個因素相對不嚴重?
曾鈺成:內地人員來港執法?對不起,沒有執法二字,內地在港設立的機構人員是履行他們的職務。外國干預排第四,不代表其重要性較前三者低。
文匯報:香港有很多人反國安法,甚至發動罷課罷工?
曾鈺成:如果社會對23條立法沒有抗拒情緒,行政長官也不會認為現在沒有立法條件。中央出手自然有人反對,罷課罷工是意料中事。正如湯家驊指出,不能光靠藤條,教育也是必要,針對23條、國安法被污名化、妖魔化要做些工夫。
湯家驊:其實是要廣邀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參與討論。
雷鼎鳴:光靠派糖和教育,沒有十至二十年做不到,因此才需要鞭子,此時需要有堅決性。2003年我也認為無急切性立23條,但審時度勢,23條在今天完全有必要。國安法起碼帶來希望,減低對前途的悲觀看法。
東方日報:雷教授說立國安法後,美國會繼續「畀錢」香港,此話何解?
雷鼎鳴:畀錢只是形象說法,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也承認在「雨傘運動」期間派錢給香港特定人士。為何派錢?因為沒有別的辦法,派錢給反對派是成本低,容易做的辦法。「港版國安法」立法後,會否增加美國成本?暫時難以肯定。
亞洲時報:英國提出增加BNO權利,政府會不會以《國籍法》等限制BNO持有人權利來反制?
曾鈺成:政府不能做違反《基本法》的事。英國延長BNO停留時間,只是花招,沒什麼實際作用。
TVB:什麼是違反國安法的實際行動?陪審團制度怎解決?
湯家驊:一般來說,叛國和顛覆罪某程度是看有多大機會成功,要看環境證供。例如一位資深政治人物在鬧市疾呼要推翻中央政府,跟一位名不經傳的市民效果便不一樣。就像教唆殺人一樣,要看有多大成功機會,不能一概而論。至於陪審團制度,要看陪審員的背景,不會全選同一政治傾向的人。總之,我們行之有效的制度應盡量保留。
南華早報:曾主席一直強調外國干預,政黨社團的資金來源是否有所規限?言論又有沒有問題?
曾鈺成:社團條例已有明文,政治團體或政黨若收受外國資助,可以取締。至於外國干項特區事務是另一回事,範圍要看國安法條文怎定。言論要看環境和後果,會有分別,但相信在立法會的言論沒有問題。不「以言入罪」不等於任何場合說什麼話絕對會有關係或沒關係。
亞洲週刊:何君堯說三分之二公務員是黃絲,是否需要整頓?
湯家驊:我未必會被何君堯先生說服,但公務員應守政治中立,如果在公務上受本身政治取向影響,是不合適的,但香港並無法例規定公務員一定要「藍」或一定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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