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約一年前,當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佔中三子」提出了他們的公民抗命的第一時間,筆者便在《信報》撰文指出:佔中有三個盲點,最終會無可能和平落幕,也無可能得到他們提出的政改要求。
違法的暴力行動
現在看來,果然不出所料,大家可清楚看到,自9月28日當晚「佔中三子」宣布開始佔領中環不到兩、三個小時,佔中群眾便以行動衝擊警員,造成警民肢體大衝撞。警員見局勢危急,舉出紅牌警告群眾後退不果,企圖以胡椒噴霧阻止,也行不通,最後發射催淚彈,才勉強把集中的群眾驅散。但佔中的原定計劃是集中佔領中環,群眾散去後,接着分頭佔領了銅鑼灣、金鐘、旺角等地商業中心與交通要道。市民持續與警方對峙已達一個月,期間不斷衝擊警員,還引發市民不滿而自行反擊,群眾打鬥與警員抓人的混亂局面,公共秩序已受到破壞。有人受傷,有人被抓,經濟損失已好幾個億,交通受阻影響上班人士每天超過150萬人次,旺角與銅鑼灣的鬧市門市更影響到無法做生意。這種失控的局面,完全無和平可言。
公民抗命的教條是不能傷害他人的利益,抗命者原本說要俯首就捕,現在卻倚仗人潮鼎沸迫退警員,還從警員手中搶回佔領的襲警人士。情況到了這個地步,警方已宣布這是一場違法的暴力運動。佔領群眾則自稱這是雨傘革命。儘管「佔中三子」不認同群眾的說法,學聯也說這不是革命,但是形勢發展下來,已經失去統一指揮。三子主導不了,學聯也與群眾意見相左,連一向被視為「香港良心」的天主教樞機主教陳日君也發覺學運不聽指揮而公開「修理」學聯,指他們沒身份可代表群眾與政府對話談判。
佔中犯了三大盲點
這一切說明了佔中的錯誤已全部浮出枱面:第一是公民抗命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方,發動了錯誤的群眾,作出了錯誤的行為,得到了大錯特錯的政治效果。
這些錯誤也正是佔中犯了三大盲點的嚴重後果。第一個盲點是抗爭找錯了對象。要政改,首先要在本港的立法會找到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不找議會去理論,反而走去中央要價。根據《基本法》,政改程式第一關要在立法會通過,第二關要特區行政首長認同,第三關才是要人大常委批准。程式由下而上,由下是要民意主流支持,這說明《基本法》講民主先要釐清民意訴求是什麼。
但是佔中三子不承認議會這個民意機構,還公然自製一套政改三個方案,發動「全城全民投票」,拿到78萬人投票支持。只不過是全城人口的十分之一,便公然一口咬定這是民意的主流。這個做法引來港人不滿,也做了一次的「全城全民」簽名運動,藉此證明佔中的民意屬少數。果然簽名「反佔中,真普選」的人數是150萬,是佔中的兩倍。
由此可見,佔中之所以跨越頭兩關直達第三關去要價,是明知民意這一關過不了,走去強人大常委所難。如果人大常委不尊重香港民意而答應「佔中三子」的要求,那豈不變成獨裁?可見「佔中三子」想陷人大常委於不義。這個盲點與其說是真盲,不如說是假盲。任何想瞞天過海的人,其失敗的命運註定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佔中之所以闖下禍,不也明白了嗎?
公民抗命有可行與不可行
說到第二個盲點,也是佔中最大的失敗原因之一,這盲點指的是公民抗命有可行與不可行之分別,任何涉及要修改憲法才能實現的政制訴求,是不可行的。原因很簡單,修改憲法不但要有強大民意基礎,更要動員國會或憲法修改機關。如此重大政治改革工程,絕非公民抗命能成事,因為公民抗命的基本守則只能把抗命的人群限制在具體而微,即涉及的利益人群要小而具體,才能有效運作,否則便會變成愈是多人捲入便愈容易出現動亂。像佔中的訴求涉及特區700萬人和大陸13億人,而且要挑戰中國憲法,挑戰中國政府,之所以釀成今天的亂局,被中方輿論指為革命,一點也不奇怪!
「佔中三子」到處碰壁
第三個盲點是佔中在金融與商業中心作出大規模的違法抗命行動去癱瘓佔領區,很難避免有人會「搭順風車」,趁機利用這個群眾運動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現在事實已說明,果然出現了不聽「佔中三子」指揮,也不聽從學聯指揮的群眾,還惹上了受佔領損害利益的人群,這都說明了這批群眾運動的人群很複雜,不全是佔中所想的那麼肯簽下誓章,又肯自首,甘願坐牢的3000、5000或10,000人;有的更是情緒亢奮,敢於衝擊警方,被定性為「非和平的暴力運動」人士!
總之,「佔中三子」的失敗,是因為理論修養不夠,組織幼稚,行動錯亂,這可以從他們在三個佔領區到處碰壁,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