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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而治下的創科前景

如果我們每每要確保100%合法才能把新意念拓展為生意,可能到我們今天都沒有Uber、Airbnb甚或至Amazon。

Uber旗下5位司機上星期被判「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罪成。網上不少Uber支持者及Uber香港區總經理對該裁決都感到十分失望,總經理更認為,該裁決傷害了乘客、司機及香港的整體利益。我不是律師,亦沒有看過判詞,5位司機有否違反現行法例,只好留待Uber的法律團隊去搞清楚。 

 

 

有趣的是,在不少人對Uber那5位司機寄予同情的同時,亦有不少「有識之士」認為,Uber雖然服務好,但非法就是非法,無的士牌卻提供與的士一樣的服務,即等同「白牌車」。「有識之士」甚至認為,Uber應該先推動政府修法,待新法實施後才開業,而不應像現時般挑戰政府的底線。 

 

 

政府的底線真的不能被挑戰?Uber如果不是不斷挑戰各地政府的底線,Uber肯定現在不會在美國多個州份、澳洲及其他國家能夠合法經營。要知道,雖然有些法例以保障全社會的利益為依歸,但亦有不少保護個別行業利益的法例是由利益集團向政府成功爭取。這些保護既得利益的法例在通過時可能還有一些勉強符合經濟原則的考慮(如幾十年前沒有資訊科技下,討價還價的交易費用令的士的價格管制在某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科技的進步已令很多這類法例變得不合時宜。如果我們每每要確保100%合法才能把新意念拓展為生意,可能到我們今天都沒有Uber、Airbnb甚或至Amazon。 

 

 

不知從何時開始,香港地的法治變成依法而治,循規蹈矩安全守法變成識做人的香港仔的座右銘。在不少香港的「有識之士」還在恐嚇孩童說不聽話會被警察叔叔拉的同時,美國麻省理工卻在籌備第一屆的「麻省理工不合作大獎」(MIT Media Lab Disobedience Award),表揚「不聽話」但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人或組織。

 

 

麻省理工的網頁說明,循規蹈矩有助社會穩定,但只談循規蹈矩卻會窒礙創作的想像空間:Societies and institutions lean toward order and away from chaos. While necessary for functioning, structure can also stifle creativity, flexibility, and productive change–and ultimately, society’s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 

 

 

有前輩曾不只一次提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曼(James Heckman)的研究,指幼兒的非學能教育十分重要,而問題不斷的香港亦應研究在教育上出了甚麼問題。我對此舉腳贊成。我分別在香港和美國做過學生和老師,深知那裡的教學著重循規蹈矩,那裡的教育讓學生天馬行空。可以這樣說,如果香港的教育制度不變,而香港繼續由我們教育制度下的「驕人產品」所領導的話,香港的創科前景「係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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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