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時節,抽水時節。
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要向選民報告工作成績。人們都明白,所有改善社區環境、增加公共設施、解決民生問題的工作,都要靠各個政府部門和公共事業機構去落實,議員的職權只是建議、要求和監督。所以,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上羅列的「政績」:增設交通燈、搬走垃圾站、興建行人天橋、改變巴士路線、加強保安設施、延長診所服務等等,都不是候選人自己可以做得到的,必須在前面加上「成功爭取」,表示是自己努力工作得來的成果。
不過,「成功爭取」沒有專利。聲稱「成功爭取」的人,很難證明事情是他獨家爭取成功的。怎樣才算做過「爭取」,沒有客觀標準;你奔走經年,我吵嚷幾天,事情一旦成功了,我不是也有「爭取」嗎?你說「成功爭取」,我就乘機抽水。反正誰有爭取,誰在抽水,選民不一定分得清。
壓力團體的考卷
在選舉期間抽水的,除了候選人之外,還有壓力團體。對於這現象,奧巴馬的《無畏的希望》有精闢的論述。奧巴馬說,壓力團體運用他們掌握的選票去影響候選人在某些議題上的立場,這本是民主的精髓。可是,壓力團體並不關注一般的公眾利益,沒有興趣分辨哪一個候選人最有頭腦、有能力、有識見;他們關注的只是他們自己特殊的、狹窄的訴求。
奧巴馬憶述,他在參加參議院初選的時候,便收到最少50份來自壓力團體的問卷,要他填覆。問卷提出十分具體的政策,例如取消自由貿易協議,或者修改憲法以保障全民醫療服務等,要求候選人明確表態。如果你不填覆,或者表示有保留,不是簡單直接地說支持,你就可能把壓力團體的選票送給你的對手。於是,候選人對複雜的政策問題便被迫採取簡單化的非黑即白的立場,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
在香港也有這樣的情況。每逢選舉,代表社會上各種不同利益的壓力團體,都會抽水不甘後人,爭先向候選人發問卷,然後公布各人填覆的答案,指示團體的成員怎樣投票。即使區議會選舉也是一樣:雖然明知區議會管的主要是地區事務,仍要迫着候選人就全港範圍的公共政策作非黑即白的表態。
原文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