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口城市化大潮與香港的發展

香港若無法擺脫發展土地不足之困,再過一二十年,香港便會被繼續大都會化的深圳遠遠超越,到時深圳若有2,000萬人口,香港卻只有700多萬,連人均 GDP 也不一定比得上深圳,香港會否變得只是深圳的附庸?
深圳的成功是有目共睹、不可能抹殺的,羅馬便特別以深圳作為其研究的樣辦。在中國最初設置的4個特區中,談得上真正成功的,也只是深圳。四比一的創造新城市的成功率,羅馬認為是驚人地高的,起碼在公司創新中,十分一的成功率已被視為極度成功。深圳為何可取得如此驕人的成績?
 
羅馬近年來一直推動一個所謂「特設城市」(Charter City)的概念(我在2010年7月12日的拙作〈特設城市、羅馬與香港〉曾對此有介紹過)。「特設城市」是要把一些全新的法例、管治方法及政策引入一個地方,將其當作實驗田,若成功的話,其經驗可推廣,若失敗,負面效果也可受控。羅馬認為與其對落後國家提供援助,不如爭取她們設立「特設城市」,自行發展。其實羅馬心中的理念,早在鄧小平年代已被「特區」的設立所體現,所以羅馬對鄧推崇備至。那麼,新設的城市對經濟增長又有何好處?
 

人在農村 不易發揮

 
這當中有兩類型的好處,一是城市化本身便可帶來的好處,二是只有新設城市而不是擴充城市,才能帶來的好處。第一種好處與科技有密切關係,現代科技中,有大量都不是排他性的,即我若擁有或使用這科技,不會因你也在使用而導致我有任何損失。例如,若只有少數人懂得用手機或上網,他們得到的效益不一定很大,但若人人都懂上網或用手機,網上存在的資訊便更豐富,上網查資料便更易,大家都得益。手機使用更廣泛也可使我們更易聯絡到其他人。
 
在農村中,人口不夠密集,科技的普及較難,人民的生產活動也不易被現代的管理方法組織起來,所以一個人若在農村工作,他的生產力便不易發揮出來。但若他到城市去,接觸到現代科技及管理方法,生產力可能得到解放,收入增加,就連消閒生活或消費,選擇也多了起來。上述好處,在現存城市的人口擴張或新城市的出現中也會體現到。
 
新城市的出現又帶來更多的優點。若按照羅馬「特設城市」或是「特區」的構思,新城市的很多條例、政策,甚至法律,都可重新設計,不受已過時不適合新形勢發展的舊條文的束縛。舉兩個例子,前一陣子香港熱議「優步」(Uber)汽車可否在港經營,的士牌照的擁有者自然大力反對。
 
我根據兩個月前的數據曾估算過,香港的士牌總值1,210億元,若「優步」流行,這筆巨大的「租值」可煙消雲散,的士牌擁有人會損失慘重;但我們若在一個新的城市中制訂政策,容許「優步」式的公司營運,因無既得利益者的反對,此種新科技及經營模式當可存在。再一例子,香港工廠大廈林立,雖曾一度空置率甚高,卻不易轉作商業用途,以致寫字樓租金極貴。改變用途的障礙甚多,例如某些消防條例或土地使用條例等等,多年前曾蔭權曾私下論及此事,他雖貴為特首,也要慨嘆難以克服這些障礙。假如有一個新城市出現,這些自然不會是問題。
 

公共空間 應作預留

 
城市涉及空間,以及這些空間如何配置運用。過去的城市規劃在今天往往不合時宜,例如香港有幾個地區及衛星城市本來是用來發展工業,但現時經濟已轉型,舊式工業已去如黃鶴,杳然於空,這些地區的規劃便不再恰當。又香港可發展的土地稀缺,有人卻認為務農是基本人權,不願離開耕地。九龍半島過去因啟德機場有飛機升降關係,不少樓宇不能向高空發展,浪費了不少市區的土地資源,但我們都知道,若要發展遷拆,賠償及政治代價都可能是不可踰越的。在一個新建的城市中,這些卻都不是問題。
 
羅馬認為在新城市中應用強有力的方法預留大量的公共空間,以作將來城市擴充時發展之用;土地一早分得清光,再徵用發展便困難重重。此種思考對港當有參考作用。香港不大可能在大嶼山或其他地方設立法例不同的特區,但若另外靠填海或減低郊野公園比例的方法去創造新的公共發展空間,卻大可迴避在市區無法覓地的困境,政治阻力不會完全消失,但反對力量會弱得多;樓價會因此而下跌至較合理的水平,跌幅要視乎新增到多少土地,香港的經濟發展空間也會因有新的土地而得以受到支撐。
 
香港若無法擺脫發展土地不足之困,再過一二十年,香港便會被繼續大都會化的深圳遠遠超越,到時深圳若有2,000萬人口,香港卻只有700多萬,連人均 GDP 也不一定比得上深圳,香港會否變得只是深圳的附庸?
 
(封面圖片:亞新社)
 
原文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雷鼎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