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全面撤辣後,不但投資者可以入市,連作短線投機的炒家也可以入市,而毋須繳付懲罰性的印花稅。有人擔心,這會導致炒風重燃,甚至連已消聲匿跡一段時間的「摸貨」亦會再度出現。
所謂「摸貨」,是指以confirmor身份轉售物業圖利的行為。早年(還在英治年代),香港社會對在房地產市場作投機圖利的人,並不像今天那樣深惡痛絕;政府還在稅例上予他們一定的優惠。樓宇的買家只要能在自己的成交日期前,找到一個以完全一樣條件接手的買家,中間的轉售者不用交印花稅,而接手者亦只需交一份正常的印花稅。這種以中間確認人「摸貨」的成本很低,曾一度大行其道。
後來,香港的樓價急升,很多人都埋怨上車困難,政府才把矛頭指向炒家,說樓價是因為「摸貨」猖獗,才升得這樣急的。於是才要中間轉售的人也得付一次印花費,背離了印花費只向新成為業主的人徵收的原則。
銀行不做「摸貨」按揭 毫無必要
與此同時,香港社會亦逐漸把用confirmor身份炒樓的人,視作壞人,是健康市場的破壞者。結果,今次政府雖說全面撤辣,卻沒有恢復「摸貨」不用交印花稅的舊例;連銀行也在第一時間表態,不會為「摸貨」提供按揭。
我覺得銀行這種選擇,簡直是惺惺作態,毫無必要。其實,需要做按揭的人並非當中間確認人的炒家,而是最後承接業權的買家,他很大可能是一個無辜的用家。他並不樂意讓炒家中間賺他一筆差價,只是見這個盤比別的平,適合他與家人的需要,才不惜接受「摸貨」的。難道他這樣做可視作遺害社會的行為,以致社會要他買了樓也借不到錢!
另一方面,既然政府都已無意阻炒家入市,撤銷了額外印花稅,銀行又何須刻意去削弱政府撤辣的功效?再者,銀行做這類按揭,錢是借予終極買家,並非借給中間炒家,並沒有為銀行招來額外風險。只要這個終極買家有穩定工作,有足以供樓的經常性收入,銀行實沒有理由拒絕做這類生意。
據說,銀行不做「摸貨」按揭後,最開心的是財務公司。他們平時接不到這麼低風險的按揭生意,現在銀行不做,他們自然多多益善。只是近期「摸貨」的案例不多,他們尚未有真正獲益。如果財務公司真的做多了很多「摸貨」的生意,銀行一定不會眼白白看着本應自己也可以做的生意落在競爭對手的手裏。所以我相信,銀行遲早會恢復做「摸貨」的生意。不過,如果市場上根本沒有「摸貨」,即銀行做與不做都沒有分別。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