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肋(tsɛk3 lak2-3)
光着身子,粵語叫「打tsɛk3 lak2-3」或「打大tsɛk3 lak2-3」。任何懂粵語的人都會認為這就當簡單寫作「赤肋」,然而,詹憲慈卻認為須寫作「身國身歷」。不少同道亦深信其說。其實詹氏之論並不可信。
「身國」,《集韻》‧麥韻‧古獲切,義為「倮也」(黃氏案︰倮即裸)。同一小韻有「聝」、「摑」等字。「聝」粵音今讀gwik5,「摑」粵音今讀gwak3。然則,「身國實當讀gwik5或gwak3,無論如何不可能讀tsɛk3。而「身歷」,《集韻》‧錫韻‧狼狄切,同一小韻有「歷」、「曆」、「嚦」、「礫」等字。可見粵音當讀lik2或lik5。
於是「身國身歷」二字就當讀gwik5 lik5或gwak3 lik5,又或gwik5 lik2或gwak3 lik2,而絕對不會讀成tsɛk3 lak2-3。筆者曾經指出,詹氏對罕用或艱深的古語詞情有獨鍾,明明很簡單的粵語詞,偏要找一些艱深的古代字形來充當本字(詳拙著《粵語古趣談正續編合訂本》附錄二〈詹氏廣州語本字指瑕〉一文),「身國身歷」又是一例。
「赤」本來就有「裸露」義,所以有「赤露」、「赤裸」這兩個同義複合詞(詳《現代漢語詞典》「赤」、「赤露」、「赤裸」等條)。白維國《白話小說語言詞典》有「赤骨肋」條,云︰「赤膊;光着身子。[例]不免赤骨肋受棒,被他們排頭排腳的打了一頓。(《何典》‧六)」顯然,《何典》中的「赤骨肋」義同於粵語的「赤肋」。「赤骨肋」一詞亦可證把粵語tsɛk3 lak2-3寫作「赤肋」毫無問題。若強用艱深之「身國」作tsɛk3之本字,那麼「赤足」、「赤腳」難道要寫成「身國足」、「身國腳」?「赤膊」難道要寫成「身國膊」?「赤身露體」難道要寫成「身國身露體」?
而且「身國身歷」似是像「鞦韆」、「蘿蔔」、「葡萄」等詞一樣,是不能分割的雙音節單純詞,因為在古文獻裏只見到「身國」與「身歷」搭配,未見其有其他用法。反過來說,我們既可以有「赤腳」、「赤膊」、「赤骨肋」、「赤身露體」,又何以不能有「赤肋」?由此可見詹氏「身國身歷」之論之非。
愛(ɔi33)
「愛」在粵語有「要」的意思。劉扳盛《廣州話普通話詞典》「愛」條︰「要◇你愛乜嘢(你要什麼)?/我愛雪糕(我要冰淇淋)/愛錢唔愛命(寧要錢也願賠掉性命)。」《香港粵語大詞典》「愛」條︰「要︰我愛一碟炒麵,再愛一個湯[我要一碟炒麵,再要個湯]。」
原來除廣州話外,客家話和廈門話也有義為「要」的「愛」一詞。《新華方言詞典》「愛」條︰「要。如梅縣,廣州,廈門。梅縣︰愛去看電影|字愛寫好來|日頭落山了,唔不要愛做了║廣州︰你愛唔愛呢本書?|愛乜野啊要點什麼呀?║廈門︰集體活動逐個大家愛參加。」
一如筆者所料,「愛」這個跨方言區共用的詞,是於古有據的。《老乞大》︰「你這孩兒,若成人時,三條路兒中間裏行着︰別人東西休愛,別人折針也休拿,別人是非休說。」文中的「愛」顯然是「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