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啤酒是安全嗎?

坊間常聽到「啤酒肚」這個名詞,令人聯想到飲啤酒與大肚腩的形成有關。常見的說法是,多餘的能量被人體全部轉化為脂肪。為何是全部?為何不是轉化為蛋白質?有何科學根據?

近日消費者委員會發表了題為〈首測啤酒 : 飲1罐1碗飯熱量?暈嘔皆因生物胺?〉的文章,引起人們的注意。該文提供了很有用的數據。究竟飲啤酒是安全嗎?筆者希望根據該文的資料,提供一個答案和與讀者分享一些不同的看法。

飲一罐啤酒 等於一碗飯熱量?

這句話參考了以下的換算表:

表一:部分營養素的換算系數。(作者提供)
表一:部分營養素的換算系數。(作者提供)

許多營養學教科書都提出這換算表,但很少人知道這張表是如何建立的。該表是由W.O. Atwaer於1887年建立的(Allison Marsh, “How Counting Calories Became a Science”, IEEE Spectrum, 29 DEC 2020)。一個簡單的講法,他把指定份量的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質等等燃燒,把燃燒後產生的熱量,用來提升水的溫度,從升高的溫度可以求出熱量。從這些熱量的數據,可以求出每種食材每重量單位的熱量(補充一點,研究時未使用酒精)。

對於酒精來說,這個實驗很容易完成。〈首測啤酒〉文中所提到的「飲用一罐/支可能已經攝入超過200千卡的能量,接近一碗白飯所含的能量」,實際上是「燃燒一罐啤酒的酒精,相當於燃燒一碗米飯產生的熱量」。我們只能推斷,除非人體的運作方式與燃燒食物的方式相同,否則就不是一罐啤酒等於一碗飯熱量。

舉多一個例子,看一看1000克(即2.2磅)的蛋白質(如肉類)或碳水化合物(如麵粉)有幾利害。根據表一,它的能量為4*106=(1000*1000*4)卡,也等如1.68*107=(4*106*4.2)焦耳。1卡路里相等於4.184焦耳,1焦耳等於在重力下將一個質量為102克的蘋果抬高1公尺。這個能量可把這蘋果抬高1.68*107公尺。1公頓(106克)大概等如1萬個蘋果的重量,這個能量可把1公頓抬高168公尺。吃了1000克的蛋白質或碳水化合物,有這麼大力嗎?

W.O. Atwaer當年做研究時使用的設備。(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Digital Collections)
W.O. Atwaer當年做研究時使用的設備。(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Digital Collections)

飲得多啤酒就有「啤酒肚」?

坊間常聽到「啤酒肚」這個名詞,令人聯想到飲啤酒與大肚腩的形成有關。常見的說法是,多餘的能量被人體全部轉化為脂肪。為何是全部?為何不是轉化為蛋白質?有何科學根據?〈首測啤酒〉文中說「……便會從酒精攝取多達16500千卡的能量,並可轉化成大約5磅脂肪組織」,這是無稽之說,人類能把所有的能量都轉化為脂肪嗎?很多研究工作者都不相信和不同意這個觀點,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該領域的一篇非常著名的文章Alcohol Consumption and Obesity: An Update(作者為Gregory Traversy、Jean-Philippe Chaput)回顧了已發表的文章,並對這一領域作出整體的看法,重點放在飲酒與肥胖之間的關係。該文提供了一個極為中肯的說法:

過去幾年,飲酒可能導致一些人攝取過多的能量,從而導致體重增加。然而,現有證據相互矛盾,並受到重要限制,無法就酒精攝取對肥胖風險的影響得出強有力的結論,唯適量飲酒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對於控制體重仍然是一個重要的建議。

Alcohol consumption has probably contributed to the excess energy intake associated with weight gain in some individuals over the past years. However, the available evidence is conflict- ing and hampered by important limitations that preclude a strong conclusion on the effect of alcohol intake on obesity risk. Moderation in drinking is still an important recommendation, together with a healthy lifestyle not conducive to weight gain.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在他們的文章〈飲酒與肥胖風險〉引用了同一文獻,並總結「研究指出飲酒與肥胖風險呈正向關聯」。正向關聯,真是有沒有搞錯?這絕對不是該文的結論。該部門非常不恰當地引用文章,不過這也是他們的慣常做法。酒精、熱量和肥胖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是他們所說的,他們選用該文章作為參考文獻,可能是文章的名氣和名稱適合,真的不知他們有沒有看過內容。

安全測試

顯然,本文的重點是食品安全。可從三方面看安全測試的結果:

1. 其中一款啤酒檢出嘔吐毒素:結果顯示只有一款樣本檢出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 DON),檢出量為每公斤26微克。比較內地有關標準GB2761-2017,為穀物及其製品(大麥、小麥、麥片、小麥粉)定下的安全限量指標為每公斤1000微克。

數據也顯示,啤酒DON並不常見。即便如此,數量也真的是極少。如果一個人害怕它,唯一的辦法就除了不飲某一啤酒,還不能吃大麥、小麥、麥片、小麥粉及任何由它們製成的東西。這可行嗎?DON可能令人在攝入後30分鐘內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甚至發燒等徵狀,與其他胃腸道疾病的徵狀相若,不易分辨。萬一當人中了嘔吐毒素時,身體的自衛機能會發生作用 ,人們應該停止喝更多的啤酒。因此,所謂中嘔吐毒素當然不是問題。

2. 全部檢出生物胺,攝取過量影響健康:原標題中沒有「如果」這兩個字,這會給人一種「生物胺過量」的錯誤印象。如該文説,國際間一般以生物胺作為其中一個衡量酒精飲品的質量、安全性和衞生情況的重要指標,既是「重要指標」,為何未有就啤酒中的生物胺訂下相關的安全規定或標準上限?但由於日常飲食中亦有機會攝入生物胺,例如變壞或發酵的魚及魚製品、發酵食品等,消費者應留意食物的儲存和避免進食過量發酵食品和酒精飲品。什麼是「過量」?說來容易做來難。沒有標準的量,哪有「過量」?

3. 未有檢出令啤酒變質的常見微生物:全部樣本未有檢出該等微生物,情況理想。

至於對酒精可以致癌這不全面的說法,建議讀者參考作者的另一篇文章〈飲酒致癌與香港市民關係不大〉。

不過,總括來說,消委會這個研究仍然做得非常專業,有系統、全面和客觀,證明了喝啤酒的安全性。不幸的是,這項研究被衞生署騎劫了,加插了不正確的知識和不當內容。食品安全攸關生命,理應慎而重之。最後文中提及了手工啤酒的安全性,相信讀者們也想知多一點,筆者期望有關研究的發表。

趙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