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選盟將華族帶到何處去?

類似「淨選盟」所推動的街頭鬥爭,一旦造成大型的群眾運動,而且是針對政治體制發難,這是政治穩定的 “Dead end”(死巷)。
巫族因為其屬傳統的蘇丹子民,聯邦政府無權加以剝奪。因為憲法條文如此界定兩種國民的身份,因此馬來亞聯合邦的國民不屬開放式公民社會的公民,而是屬於傳統的國民(不必歸化)與非傳統的國民,前者依傳統享有特權如土地權,後者則無。
 

拿督翁建議華、印族加入巫統失敗

 
由此可見,巫統的政治血緣歸屬巫族,而一直被當成是巫族的政黨。那是改不了,巫族也不願改。在巫統成立頭幾年,其創黨的主席拿督翁因感於巫族無法接納非巫族,而不能成為代表各族的國家第一大黨,因而在黨內提議開放接納華印種族入黨,但經大會表決拒絕接納改變。
 
拿督翁憤而退黨另行組成「馬來亞獨立黨」(Independent of Malaya Party,IMP),還拉了馬華公會創黨人陳禎祿的兒子陳修信合同組黨。這個黨名的意義便十足有意要建立一個包含各族以國民身份加入為黨員的政黨,但吊詭的是,獨立黨打不破種族的藩籬而變成巫族為主的政黨,不過幾年,打不開局面,最後消失於政壇。而陳修信最後也回到他父親身邊,加入了馬華公會,最後成為其總會長。拿督翁則含恨去世,而其子胡先翁也因重新加入巫統而登上首相的高位。
 
由巫統的經驗,可見其屬巫族政黨不但是客觀的現實促成,也是主觀願望難以更易的心理因素。
 

馬華公會聯合巫、印政黨合組政府

 
再其次說到馬華公會。陳禎祿是其首要創黨人兼任總會長多年,他的家族定居馬六甲,是已成為「峇峇」的「半唐番」。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的政治立場很開放,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是馬華公會這個種族性政黨的創黨人。儘管如此,他的政治知識中也從來不認為這是個完善的政黨,甚至也不認為這是可行的政黨。但是正由於他秉持開放的政治立場,使到他深明在填不平的種族政治鴻溝現實下,只有華巫印三族各自組黨,然後再以政黨合作組成政黨聯盟的模式,才有可能避開政黨競爭而惡化種族關係的危險,才有種族合作的政治平台。
 
基於這個認識,當1953年吉隆坡舉行市議會選舉時,陳代表馬華公會與代表巫統的東姑知道只有兩黨合作,組成聯盟,才有可能爭取到多數議席而組織市政府。否則兩敗俱傷,進而觸發種族衝突。從這次開始合作得到勝選後,一路下去,都彼此擺脫不了對方,最後由馬華與巫統結盟發展下去,並獲得代表印度人的國大黨加入,組成巫、華、印三大種族政黨的聯盟,在1955年的聯邦大選中大勝,由聯盟執政。到了馬來西亞聯邦在1963年成立後,1974年再把聯盟擴大到所有13州的地方政黨聯合組成「國陣」。這時多達十多個政黨加盟。
 

東姑不放棄與馬華聯合執政

 
這種政黨以種族或地方勢力為其選民基礎組成的聯盟,能夠在不同時空不斷擴大,而且也能在議會制度下,不斷體現「協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韌性與可行性,正好說明當初陳禎祿與東姑的合作模式,雖不是政黨理想模式,但其可行性是無可質疑的。這點東姑阿都拉曼感受最深。在1969年發生「513」種族大暴動前後,華人選民放棄支持馬華公會,轉而支持反對黨,令到馬華公會選舉大敗,華人高聲大喊要唾棄馬華公會,這時東姑卻挺身而出,聲言馬華公會即使退黨潮只剩下陳修信會長(由林蒼佑退黨潮引發)一人,巫統也不會放棄馬華公會。
 
東姑這話乍聽來很不理性,也不民主。可是只要從東姑身為聯盟政府最高領袖的地位去看馬華公會,都會看到這不是放棄一個黨那麼簡單,而是因為馬華公會選擇種族聯合執政的政治平台,也會因馬華公會的消失而被拆掉,巫統失去馬華這個執政伙伴,便會立即促成一個單元種族執政的政府,而不是多元種族聯合執政的政府。
 
這一來過去好不容易在建國初期迴避掉的種族政治又會重燃,危機又會四伏,種族戰爭一觸即發。東姑面對到的1969年「513事件」正是種族戰爭的訊號,這便是他誓言不放棄馬華公會的政治意義。結果在東姑與巫統堅持下,馬華公會在低處苦挨下去,最後在聯盟政治架構下,重新上路。最後雖然不算已將種族政治全然克服,但能穩住政局,已屬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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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赤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