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暉認為,過去的數十年裏,全世界的政黨逐漸演變成為國黨(state parties)。在中國,共產黨已經不再是20世紀意義上的政黨,而是一個國黨。共產黨不再是一個自主的組織,而是幾乎完全整合到國家的各種建制裏面,在國家的建制裏面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說,政黨經歷了一個「去政治化」的過程。這種「去政治化」的過程,一方面能夠推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但也往往使得政黨和社會力量分離。
姚洋討論了中國「去利益化的政府」(disinterested government)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他認為,較之西方和非西方建立於多黨政治的政府,中國政府更能促成包容性增長。在多黨政治下,各政黨往往代表各種特殊利益,而不能考量其他利益。中國共產黨則不是這樣,它不是代表任何特殊的社會利益,而能考量到國家和社會的長遠利益。因此,即使一項改革會損害到一些社會群體的利益,只要對國家的長遠利益有利,政府也是會照樣去推進。
貝淡寧近年來一直致力於中國等東亞國家的賢能政治,並且比較東亞賢能政治和西方民主政治,看兩者如何可以互相學習調適。他的著作在西方引起了不小的反響。他剛剛出版了《中國模式》(The China Model)一書,認為建立在「去政治化」之上的賢能政治政府,加上一些民主制度要素,使得中國的制度具有其自身優勢,有可能超越西方形式的選舉民主,形成自己特色的制度。
福山在其近著《政治秩序及政治衰敗》(Political Order and Political Decay)一書,討論了美國民主所面臨的問題。他認為隨着社會群體愈來愈多元化及其規模迅速擴大,建立在傳統共識基礎之上的決策效率一直惡化。美國民主已經演變成「否決制度」(vetocracy),其中龐大的既得利益能夠阻止有損於它們利益的任何變化。加州州長佈朗(Jerry Brown)甚至認為,美國的政黨只不過是「籌款機器」(fundraising machines)罷了。
變成單純的分配政治
自誕生以來,西方民主一直處於變化之中。今天,在一人一票的大眾民主社會,政黨政治愈來愈給西方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政治方面,政黨不僅不能整合社會力量,反而使得社會愈來愈分化。政黨現在只代表狹隘的利益,不會也不想考量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經濟上,「一人一票」民主能夠保證「一人拿一份」(社會福利),但不能保證「一人貢獻一份」。而「一人貢獻一份」才是「一人拿一份」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就是說,政黨政治演變成單純的分配政治,而非生產政治。如果引用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生前所說的話,民主政治已經變成了「福利拍賣會」。再者,經濟上,政黨之間的互相否決,使得政府不能推出任何有效的政策來發展經濟。在今天的西方,經濟惡化受損最大的就是中產階級,中產階層的規模愈來愈小。從前,龐大的中產階級促成了政黨之間的共識。但隨着中產變小、社會的分化,政黨政治毫無共識可言。
如何應對和解決治理問題呢?與會者的共識是,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超越各黨所代表的狹隘利益。正如白彤東所建議的,在政治體系中發展一個超越所有利益之上的力量和組織,可能是有效的方法。不過,與會者也認為,各種制度之間儘管可以互相學習,但制度借鑒的空間並不是很大。人們可以設計很多理想的制度,但這些理想的制度可能永遠難以實現。因此,各國也只能針對自己的國情來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多黨政治下,「後黨政治」很難實現。因為已經是多黨制了,就不可能變成一黨主導或者一黨獨大;再者,社會利益的高度分化也已經成為現實,而分化的利益不必然表達於政治過程之中。也就是說,無論哪裏,政治不可避免,只能在承認政治的前提下,制度設計才有現實意義。更為重要的是,人們需要考量自己的文化和政治傳統,因為它有一種天然的合法性,即容易得到本國老百姓的認知和接受。馬塞多就特別指出美國國父所強調過的混合憲法的制度,其中「民享政府」需要足夠的分權,建立「非政治化」的制度,超越狹隘的社會階級利益而考量到國家的普遍利益。利瓦伊也強調政黨之外的市民社會的作用。她說,社會的政治參與要超越「投票」。如果「投票」不能超越自己的利益,也不能考量到其他人(社會群體)的利益,民主便會失敗。根據她的研究,很多社會組織確實可以超越自身的利益。因此,所要考量的是什麼樣的條件,能夠促成利益的超越。在如何超越狹隘利益方面,意大利前總理蒙蒂根據其執政經驗,認為組建大聯盟(grand coalition)不失為有效的手段。
另一方面,中國那樣的一黨主導政治體系,或者日本和新加坡那樣的一黨獨大政治體系,儘管執政黨能夠考量到社會國家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但也面臨各種挑戰,例如如何避免和社會利益脫節?如何不斷調整自身而適應社會變化?如何在實現各階層社會利益的基礎上,維持一黨主導或者一黨獨大?
如果說一黨主導和一黨獨大體制的優勢在於政府的韌性,民主體制的優勢就在於社會力量的韌性。這兩種體制之下的社會,都必須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建設治理制度。從目前的情況看,前一類社會的政府更有能力和可能改善治理制度,因為這類社會畢竟有個有效的政府。後一類社會,儘管社會也在堅韌的生存和調節自身,但如果不能產生有效的政府,就很難改進治理制度。
延伸閱讀
黃冬柏:和平獎的一些啟示
(封面圖片:Pixabay)
原文刊於《聯合早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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