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年前收回木球會容易 「割一忽」高球會難得多

政府決定按幾年前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的社會共識,應對民怨沸騰的社會大事件,以迫在眉睫的態度處理,合情合理合法,應該獲得支持,只是決策過程有點難看。

經過漫長無重點的大規模討論,特首李家超終於一錘定音,6月13日宣布會如期在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作建屋用途。回顧歷史,1969年殖民地政府宣布收回香港木球會的佔地,改建為現今遮打花園。兩件事件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結果雖然一樣,但過程迥異,反映出兩個政府處事的歷史背景及風格不同之處。

1967年事件後 政府亡羊補牢增康樂場地

香港木球會(Cricket Club)成立於1851年,即英國佔領香港成立政府9年後,當時政府必須為在港的英國人提供娛樂場所。中環最中心的地段不用作賣地而劃作這種用途,當時港督究竟是聽誰的建議,以及考慮哪個利益集團的意見,可想而知。同樣的歷史背景,1911年在粉嶺劃撥170公頃土地建高爾夫球場,應該也是同樣的考慮。

木球會佔用中環黃金地段,多年來一直有各種議論。《工商日報》1963年4月一則報道稱,「貴地段而僅供小(少)數人使用,久已引起評論」。然而殖民地政府當道,即使敢於公開評論的也只是英國人。當時政府控制所有決策機構,施政完全可以「兩耳不聞窗外事」,直到1967年才有轉變。

1967年發生「反英抗暴」事件,當時政府及主流媒體稱之為「暴動」。香港有史以來,第二次發生大規模針對殖民地政府管治的社會運動;及後港英政府總結成因,是忽視了普通市民的權利與意見。當時嬰兒潮效應達到高峰期,人口猛漲到370萬,但教育、醫療和福利設施完全跟不上,而且從來不尊重華人,所以必須立即採取亡羊補牢的措施。

1969年立法局會議多次提到香港缺乏文娛康樂設施,當年財政預算案撥款1600萬元興建康樂設施,其中大部分用於興建李鄭屋、摩士和觀塘公共泳池。另外,臨時措施包括要求政府撥地的私人會所提供場地供學生使用,位於尖沙嘴的海員俱樂部承諾每天上午向學生開放。

遮打花園原址前身是香港木球會舊址。(shutterstock)
遮打花園原址前身是香港木球會舊址。(shutterstock)

除了增加體育設施,每逢周末開放運動場等公眾場所,舉辦露天舞會,給年輕人有舒展餘地;至於普及西洋歌曲和樂隊則是否有計劃以外的文化目的,還可以商榷。提供更多文娛康樂場地,只是殖民地政府「懷柔政策」的其中一小部分,1969年末舉辦的第一屆「香港節」是匯聚政府、社會和商業力量的大型公眾活動,讓市民從參與中培養對港的歸屬感。

殖民地政府為了修復跟市民的關係,正視市民各種需求,的確做了很多「破天荒」的事情,包括落實6年小學免費教育,於1971年正式實施;研議限制租金上升政策,到1970年實施「租務管制計劃」,減輕市民經濟負擔。至於民怨沸騰的貪污腐敗問題,當時已經有官員提出要成立廉政公署,只不過當時港督戴麟趾沒有下定決心肅貪倡廉。政府官官相護最突出的表現是,戴麟趾被香港的「社會賢達」集體聯名上書英廷挽留,使他獲得兩度延任。

戴麟趾獲得「擁戴」,主要原因是他順從和保護了英國主子和香港權貴集團的利益,在鎮壓「反英抗暴」中出動軍隊。當時警察對抗議民眾所採取的暴力,也是空前兇狠的。另外,戴麟趾也是「時來運到」,正值香港工業起飛,1969年的經濟增長率達到12%,政府庫房有盈餘供各種工程費用開支。戴麟趾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成就之下,收回木球會中環地段,也就得心應手。

根據《華僑日報》編撰的《香港年鑑》,稱1969年3月8日,香港政府宣布收回木球會地段,將於1973年在原址改建公園。木球會也不是心甘情願放棄中環,但政府租借合約即將到期,而且政府承諾給出一塊更大的地段,雖然在大潭有點偏遠,畢竟有發展空間,現在香港木球會會籍輪候時間長達7年。即使是政府有「牙力」,也有經濟誘因,木球會還是拖延到1975年底才徹底搬遷。

將特區政府跟殖民地政府相比較,很難避免會遭非議。唯前車可鑑,看看無妨。

玩板球(cricket)最多的人口在印度,香港的印裔人也熱中,但以前能夠加入木球會的主要是白人,而今只看你是否付得起接近300萬元的會籍費用。今天的木球會會所,還有餐廳、泳池、健身室等康樂設施,不打板球但擁有會籍的比比皆是。若要用兩個字來形容這些能夠享用木球會設施的人,只有「權貴」匹配。

收球場合情合理合法 唯當局決策過程難看

今天哥爾夫球會的情况差不多,出來反對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建公營房屋的人,振振有詞說高爾夫球場是國際金融中心的必配。但他們沒有考慮的是,現在的社會狀况跟1969年香港的民情,有沒有相似地方。更大問題是,正在「劏房」居住、再等候5年都不知道是否能夠上樓的居民,他們將擁有高球會會籍的人視為「權貴」,這個矛盾,究竟是誰挑起的?現在政府決定按幾年前收回部分土地的社會共識,應對民怨沸騰的社會大事件,以迫在眉睫的態度處理,合情合理合法,應該獲得支持,只是決策過程有點難看。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