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訪問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主任、香港綠色金融協會主席兼會長馬駿博士,以經濟學家的視野解釋,如何通過市場化機制配置資源,從而推動中國「雙碳」、以至實現全球減碳目標的相關政策,而香港正好在發展綠色金融平台上扮演舉足輕的角色。
香港如何幫助 中國達到雙碳?
問:中國要達到「雙碳」目標,香港在融資方面能扮演哪些角色?
馬:我先講講內地雙碳目標需要多少資金,然後再講香港的作用。
關於內地實現雙碳目標,幾年前我們有一個估算研究,中國未來30年需要48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來做綠色低碳的投資,年化計大概是16萬億元,那麼誰來承擔這個萬億投資,我們又估算了一下,發現政府只能拿出10%,其餘90%需要社會資本,所以像銀行、保險公司、基金這些金融機構將發揮主要作用,他們向老百姓籌集資金,可能是銀行存款、保險公司的保單收入和養老金投資,然後通過這些金融中介把資金轉移到綠色低碳項目上,這些可以是電動車、新能源、或是儲能項目等。
那麼香港發揮一個什麼樣作用呢?香港是一個國際市場窗口,中國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不能完全局限於內部的金融市場,還需要外部資源,比如說綠債市場,現在內地發行的綠色債券中約有一成多是外資持有,香港是一個很好的通道,幫助中國企業在境內外發行綠債,通過香港銷售予境外投資者。
綠債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很多別的通道來導引外國資金推動中國的綠色低碳項目,例如籌措綠色銀團貸款,便可動員外國銀行的資金,也可以做一些現成的產品,例如國內已經有很多綠色合規的上市公司,通過篩選構建為ESG投資組合,然後打包成一個基金,通過香港向外資銷售,來支持國家綠色事業,所以香港可以發揮作用很大。
具體來講,香港現在綠色金融產品應該分兩大類,一類是綠債市場,過去3到4年已開始啟動,香港政府在這方面發揮很大作用,因為政府先說要發行1000億港元(在2021年《預算案》借款上限已提升至2000億港元),把市場培育起來了,社會資本及一些企業項目往後會慢慢跟進來。還有一塊主要是銀團貸款啊,也支持香港推動綠色項目。
問:除了綠色金融方面,香港在推動綠色發展還有哪些貢獻?
馬:香港於2021年通過綠債籌集了570億美元,其中70%至80%應用於內地項目,所以香港已經發揮很大作用,但我覺得未來還有一個很大的作用,就是香港可以變成綠色科技的主戰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今年《預算案》裏面特別提到,要把香港發展為國際綠色科技中心。
那麼,綠色科技需要甚麼樣的資金?由於銀行貸款和債券資金都是不願意承擔風險,所以綠色科技需要的主要不是銀行貸款和債券市場的資金。
一般來講,投資科技是要冒險,中長期它可能增長很快,說不定有些項目可以賺很多錢,但這類項目應該更適合私募股權投資及創投(PEVC)投資,所以香港未來應該有一批專注做綠色科技的PEVC機構,通過我們在一個生態圈裏面建立的網絡,例如綠色科技的加速器及孵化器,還有一批綠色科技的採購方,可以稱為龍頭企業,由它們去買那些綠色科技企業的產品,或者併購這些綠色科技項目,再加上其他資金,那麼就可以把香港打造成一個綠色科技中心。
香港還可以爭取成為「一帶一路」的投融資中心。過去幾年,中國在一帶一路國家建立很多基礎設施項目,例如鐵路、電力、通訊等,但是大部分資金來自國內,像國開行或進出口銀行等,還沒有真正利用全球的資金。
怎樣發揮香港於聚集全球資本的作用?我覺得下一步應該去探索這個事情。
香港有很好的一個生態圈,有這麼多的外資機構在這裏,全球所有大銀行、大型基金公司在港都有分支機構,他們具備盡職審查的能力,能夠研判項目到底有沒有風險及收益,也有各種各樣的風險管控工具,如果香港把這些資金和風險管理的能力都用上,說不定可以跟國內資金共同支持一些更有持續性和風險較低的一帶一路綠色項目,這也是香港未來要努力的一個方向。
問:在推動綠色項目上,政府都會採取一些激勵機制,哪些政策會較為可取?
馬:怎樣去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綠色行業?這就是政府的激勵機制。其實國內在這方面做的不錯,像中國人民銀行推出了碳減排支持工具,方法是央行會拿出一筆低成本的資金,通過商業銀行給那些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像新能源工業、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等,還有很多國內地方政府像浙江湖州市,市政府拿出自己的錢來,對綠色項目進行財政貼息及擔保等。
迄今為止,香港是有一些激勵機制,但力度還不夠大。其中一個是發綠債時,由政府承擔認證成本,也有給與首次發行綠債的一次性補貼,這都對發行綠債起推動作用,但是綠色科技方面,還沒有看到一些有效的激勵措施。
我建議政府應該要成立一個母基金,有點像新加坡淡馬錫,然後投資一些有成長潛力的綠色科技子基金,那麼就能夠培育出本地一些綠色科技投資及專業的機構。
綠色貸款有哪些準則可依循?
問:銀行批出綠色貸款時,有哪些準則可以依循?
馬:幾年前,有一個國際組織叫NGFS央行綠色金融網絡,英文全名為the central banks and supervisors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我是第一批參加NGFS網絡的成員,啟動網絡的時候是2017年,當時法國主動跟中國人民銀行談合作,於是我們共同推動包括環境、氣候風險方面的一些分析方法和工具,隨後我代表人民銀行參加NGFS,並在工作小組擔任主席,為期4年,其中就是牽頭草擬一份名為《環境風險分析方法案例集》,這份600頁案例集涵蓋了全球30家機構提供的分析方法及模型,於2020年正式發布。
現在這本案例集已經在各國、還有各類諮詢機構及銀行間傳播開來,KPMG的專家更說這本著作是這個領域的聖經。
那麼,銀行做壓力測試時,有需要考慮環境風險的額外因素,現在香港監管當局已經要求本地銀行都必須要做,但方法上還是非常複雜,因為涉及轉型和物理變化所帶來的風險,還有這些風險的組合。
以轉型風險為例,你需要對每個不同行業的轉型條件下所發生的變化作出很多假設,如果銀行貸款給煤電企業,未來煤電企業將面對很多環境的變化,新能源會替代煤電,煤電需求可能下降,新能源價格也會愈益便宜,煤電價格便不能太高,否則就賣不出去。
再者,煤電企業可能被納入到碳市場裏面,強制它一定要在碳市場買配額,才能夠滿足它碳排放的需要,假設碳價愈來愈高,它買入配額的成本亦愈來愈高,所有這些東西都必須在壓力測試的模型要考慮到。
幾年以前,我們專家團隊搞了幾個模型,其中一個模型就放進了NGFS案例集作為全球參考,我們計算結果是,如果這個煤電企業不向低碳轉型,典型的煤電企業違約率就會從3%上升到2030年的22%,所以風險是很大,當然這不僅僅是煤電企業的問題,其他行業如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屬、造紙、建築及公路交通等都是高碳行業,所以至少有十幾個行業都必須做壓力測試,而且它們的壓力測試涉及具體情景和假設都是不一樣,那麼問題就比較複雜,我估計現在很多香港銀行都不會做。
也有一些銀行可能找了第三方專業公司,但每家專業公司做出來的東西肯定也不一樣及不可比,所以未來在方法學方面,監管部門肯定要牽頭。
香港金管局較迫切要做的,就是什麼類型的銀行必須幾年內做出合規的壓力測試,哪些比較小的銀行可以做一個簡化版,或者給他一個寬限期。當然做壓力測試本身不是個目的,真正目的是推動銀行和企業向低碳轉型,因為壓力測試告訴你,若你不轉型,你就要退出市場,貸款也會變成壞賬。
香港如何發展碳信用市場?
問:香港如何發展有本身特色的碳信用市場?
馬:香港去年底啟動碳市場交易平台Core Climate,目前這個碳市場還是雛形,因為香港還沒有自己標準,國際上有一些標準像核證碳減排標準(VCS)、Gold standard,內地有Carbon Credit,但香港交易的碳產品不是按照自己標準來設計,也不是用自己的標準來簽發,而是賣別人的產品,這是一個問題。
我覺得下一階段要反思是不是建立自己香港品牌?如果有自己的品牌,我們必須要有自己的標準才有資格來篩選合格的項目。
有了自己標準,還必須要有自己核查和認證的機構,確信這些能夠產生減排量的項目是否符合一個既定的標準,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香港跟全球其他交易平台競爭,全球資源碳市現在每年交易量僅20億美元,有些機構預計八年內會增長25倍,但現在規模還不大,如果是20家機構都在競爭,那就沒多少份額,如果是100家機構,那就更少了。
很多機構、銀行、NGO都可以建立這類交易平台,只要能夠把買家、賣家撮合在一起,那就是一個交易平台,所以,如果沒有本身獨立的供求就很難做大。
我的想法是為香港創造出一些獨有的碳供求。從供給角度來講,至少可以考慮怎麼樣把中國在一帶一路國家做的綠色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做成合格的碳信用產品,拿到香港的平台來交易。至於需求方面,可以考量的地方就更多。
據悉,香港於6月很可能落實ISSB,ISSB為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是一個全球可持續信息的披露標準,當落實這個標準後,就會要求香港上市的企業去披露其碳排放信息,首階段是披露範圍1及範圍2的碳排放信息,然後過了一段寬限期以後,再披露範圍3的信息,還會要求一批上市公司、尤其是金融機構披露有關環境和氣候壓力測試的信息,以及披露有沒有轉型計劃,就是何時從現在高碳狀態邁向零碳,假設公司有一個到2050年變成零碳的計劃,如果有了年化3%的減碳目標,但它只能降2%,剩下來1%,這家企業就可能變成一個碳信用的買家,所以通過一個強制化的披露體系,有可能會創造對碳信用產品的需求。
關於創造買家的個問題,第一、它要有信息披露的壓力,香港在這方面可能走得比較快,因為已經準備落實ISSB,估計幾年後內地監管部門也會把ISSB作為主要參考,要求大型的上市公司披露。
至於一帶一路的國家,是根據本身經濟發展及碳排放政策的步伐來決定,可能在3至5年之內,多數大型發展中國家都會採取類似ISSB的要求,有了這樣監管要求後,愈來愈多公司會產生對碳信用產品的需求。
歐洲碳邊境稅政策影響有多大?
問:歐洲碳邊境稅CBAM將於2026年開徵,預計影響有多大?
馬:CBAM是一個歐洲盟獨立的行動,它沒有跟發展中國家商量,歐盟主要考量是要防止所謂泄漏(leakage),因為想把本身碳市場覆蓋更多的碳排放源,相當於它向歐盟境內高碳排放的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徵稅,如果進口歐盟的產品沒有被徵稅,就等於說進口產品逃過了它這套徵稅體系,為了防止漏網之魚,它必須要對那些歐盟以外高碳產業的進口產品徵收跟本地同樣高的碳稅,所以設計了這套CBAM。
經過多輪討論,歐盟計劃於2026年全線啟動CBAM,但過程是循序漸進,至2026年起只對五、六種產品徵稅,我們最近也做了一些研究,顯示對中國影響最大的是鋼鐵和鋁業。
這兩類產品相當於增加了中國向歐盟出口這些產品的關稅大概幾個百分點,雖然不是特別大,但這是按照目前數據來估算,隨着各種情況的變化,未來CBAM的影響就難估計。
以鋁業為例,目前CBAM只覆蓋直接排放,未來會覆蓋間接排放,間接排放就是企業用的外購電,那些碳排放也得算到你的頭上,稅率就會很高。除此之外,產品類別也會逐步擴大,到了2034年可能會有很多農產品,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出口至歐盟中比較高碳的產品就會有較大的影響。
從政策上來講,我們有幾個解決建議,其一是歐盟推出CBAM後,發達國家變相對發展中國家徵稅,拉濶了兩者收入的差距,發展中國家本來已很窮,又被你拿走更多的錢,所以收入差距會進一步擴大。
我們建議是歐盟收到這筆錢以後,能不能去幫助發展中國家來做一些減碳的項目,讓這些國家有能力落實巴黎協定,當然直接給與投資也是可以。
去年我在博鰲亞洲論壇主持一個討論環節時,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提出一個很有趣的想法,就是歐洲從CBAM收來的錢,應該去買發展中國家的碳信用產品,比如發展中國家種樹產生的炭灰,發達國家可以拿錢去買,那等於用CBAM的錢去幫助發展中國家種樹,這樣會構成一個比較正向的循環。
當然,從國內來講,我們也要做一些自主的努力,就是加快高碳行業的低碳化進程及對綠色低碳科技的投入,因為碳市場已實行多年,迄今只有火電行業被覆蓋,有需要盡快將鋼鐵及和鋁業納入到碳市場裏面,這好比進行了一個延後徵稅的安排,這部分稅收便可留在國內,可以用來支持內地減碳項目,而不是把稅收送給外國。
馬駿博士簡介:
現任香港綠色金融協會主席兼會長、清華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共同主席,2014至17年任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牽頭的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提出發展綠色金融14條建議,主持起草7部委《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擔任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監管工作組主席,推動在G20框架下形成發展綠色金融全球共識。 他於2000至2014年初在德意志銀行任職,曾任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兼任德意志銀行董事總經理。1992至2000年間在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工作,曾任經濟學家和高級經濟學家。1988至90年間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