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

一個露台,本來是沒機會住單幢洋房的一種安慰獎,可以讓你種些花草,再大點的可放個小型瀑布兼戶外傢俬,是和大自然在高空中的接觸。但是香港的業主不會這樣想:加個玻璃幕牆,又多了幾十方呎地啦,發達啦!

我發現原來如此多人不喜歡露台,如果走去香港各地看看那些舊樓的露台,十居其九都變成了住宅一部分,把窗封上頂,大家都不要露台。

高地價政策的後遺症

香港人愛實用面積多於享受陽光空氣,最喜歡把自己密密包起,要麼像監倉的鐵枝窗架把窗戶牢牢堅守,要麼玻璃窗由頂至底把空間變室內,想想他們可能只是迷戀高地價而喜歡盡量加大住宅空間,至於窗外有否景色倒是不在意。不過香港大部分的多層樓宇都沒有可欣賞的窗外景致,要個露台來也沒用:對着人家的廁所窗口的露台,你會坐在那吃早餐嗎?

香港高地價政策令港人有強逼症,一味要霸地,可霸一吋得一吋,露台立刻要變成實呎,最好變成廳房一角,放衣柜放雜物,再多一個房,管你有窗變沒窗。

一個露台,本來是沒機會住單幢洋房的一種安慰獎,可以讓你種些花草,再大點的可放個小型瀑布兼戶外傢俬,是和大自然在高空中的接觸。但是香港的業主不會這樣想:加個玻璃幕牆,又多了幾十方呎地啦,發達啦!

鮮有懂得生活情調

後來發展商把露台硬送業主,因為不用計算入地則比例,卻可以賣給業主計算成樓宇面積。有時真有點氣餒,我住的地方人人一個露台,從外邊望過去,千多戶,只有一兩個有種些花草,大多數只是晾衣服,甚至用作儲物室 。對香港人來說,「飢餓」一呎一吋的空間變成過分補償式的貪婪,露台?可惜新樓都有僭建露台限制,不可變成室內空間。

每次遙望我的鄰居,也會慨嘆他們沒人懂得生活情調,露台不可以封起來,他們依然不愛綠色,不渴望優化生活素質,只會放雜物、晾衣,怎麼會完全不想美化環境?只貪婪多一吋多一呎的空間,即是在這森林原則的貪婪競賽中未懂退一步。好好的一個露台,一個天台,硬要把它變成「居住面積」,放多一張床,放多一個櫃,自己像賺了一 筆意外之財。何苦?

朋友告訴我他買丁屋,便是愛「任我改動」的自由,外國人愛自己買地建屋,香港甚少,雖然不是億萬富豪仍可一嘗心願地虛擬「自己起屋」,利用丁屋的可塑性,圓夢每人各自不同的間隔需要,買今天的多層大廈確是沒有了自主權,於是弄出丁屋僭建的風氣。

黃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