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常言置業難,在疫情嚴重打擊本港經濟下,有國際調查機構指出,香港樓價仍是貴絕全球,並連續12年蟬聯全球最難負擔房價市場的榜首,樓價中位數對家庭入息中位數比率高達23.2倍,即市民不吃不喝,仍需儲蓄23.2年才能置業。
香港地少人多,加上外來人紛紛在港置業,尤其未推出買家印花稅(BSD)之前,在量化寬鬆的經濟環境下,樓價持續攀升,令港人置業難上加難,縱使政府先後推出多項「辣招」,包括限制非永久居民買樓要繳付30%稅款,購買多於一個單位就要多付15%的辣稅,更推出「港人港地」讓香港市民擁有優先置業的權利,但仍未能解決香港上車難的問題。
預留樓宇 供基層家庭購買
置業難這個問題不只香港獨有,世界各地不少地方的政府都面對着同樣問題,先後推出措施保障當地人的置業需要,而在投資海外國物業的經驗中,我了解到外國也有一些保障當地人優先置業的措施,可以考慮引進香港實施,以幫助及保障香港人優先置業。
以英國為例,當地有一些新發展項目需要預留其中一幢樓宇給低收入家庭購買,情況便好像香港的綠置居或居屋。有一次,我參觀一個英國樓盤,見到發展商的樓盤平面圖,有一幢樓宇位置十分好、自成一角,於是向地產代理提出要求認購這幢樓宇的單位,但代理告訴我,我是沒有資格購買的。當時我覺得很奇怪,難道有錢也買不到?
最後才知悉,這幢大樓是發展商專門售予低收入家庭,以符合英國當區重建住宅項目的發展條款之一。平心而論,雖然是賣給低收入家庭,但無論位置、景觀及用料,發展商都沒有刻意虧待這些低收入家庭的置業者,頓時讓我覺得這項條款不錯,令低收入人士有上樓的機會。
預留部分單位 加速房屋流轉
海外有些國家也有實施類似的保護主義措施,保障當地人優先置業的需要。以馬來西亞為例,他們會在發展項目上預留20至30%單位給馬來西亞人去認購,如果發展商最終未能達到出售項目單位數目20至30%予當地人,又或者發展商打從開賣就希望將整個項目售予海外人士,只要發展商願意多付樓價8%的稅款,便可整幢物業售予非馬來西亞人,這措施香港政府也可以不妨考慮。
其實房屋供應是未來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政府與其將大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倒不如學習他國借力,如在批地條款上,要求發展商在重建項目內協助興建一至兩幢綠置居或居屋,售予需入息審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又或者仿效馬來西亞,限制發展項目內某個比例單位必須售予例如符合公屋綠表或白居二資格的家庭,加速公營房屋的流轉,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而最重要是給港人上流的動力和目標,重拾港人昔日的拼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