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馮可立於1978-1988年擔任社協主任;1991-2020年擔任社協董事局主席,2021年4月10日逝世,享壽69歲。)
馮可立1978年加入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前,已擁有豐富的學運和社運經驗。馮1971年升讀香港大學,1972至1973年擔任港大學生會常務秘書,曾參與70年代初「反貪污、捉葛柏」運動、「六一八雨災」賑災工作等。馮可立表示,那段時間的學生運動培育了他從事社會運動的能力,也增加了他對小市民苦況的了解。
1976至1978年,馮可立任職明愛,獲派往臨時房屋區、木屋區、秀茂坪16座標準新型公屋從事社區工作,期間接觸不同類型的房屋問題,1978年獲社協聘請為主任。當時社協規模不大,連同馮本人和秘書,只有8名職員,包括後來成為立法會議員的馮檢基和後來加入新聞界的黎廷瑤等。
艇戶事件與《公安條例》
馮可立加入社協後首件大事,是1978至1979年的艇戶事件,當時76人被捕,包括馮和黎廷瑤。馮可立表示,1979年1月7日,一批油麻地避風塘艇戶和支持者在大角咀碼頭登上旅遊巴,打算前往港督府請願,要求當局早日安置他們上岸。他說:「旅遊巴駛出海底隧道後在灣仔被警察截停,要全部人落車離開。我們不肯,警察上車命令司機將車開往中區警署,兩架旅遊巴直入警署然後鎖閘,其後起訴我們。」據當時被捕學生張彩雲憶述,馮可立本來不在巴士上,收到旅遊巴被截停消息後趕赴現場,上車了解情況,結果一起被拉。
馮表示:「那時車上沒有大聲公、標語,什麼都沒有,純粹兩架旅遊巴在油麻地出發,只是去請願遞信。我們知道政府不喜歡我們做這些,所以在油麻地上車時已收起標語、大聲公,盡量低調。法官判詞也說我們只是純粹兩架旅遊巴去港督府請願,我們什麼示威道具都沒有,政府純粹是以人數問題來控告我們非法集會。」
1979年2月13日,67人全部罪名成立[1],當中艇戶代表56人獲無條件釋放,11位支持人士包括神父、醫生、社工、大專學生被判留案底,簽保守行為18個月,包括馮可立、黎廷瑤、甘浩望神父、社工陳順馨、醫生余德新、大專生梁享南(前《明報》總編輯)等。馮可立說:「艇戶事件後,學生組織、社工界都吵翻天,不斷接受報紙訪問,批評《公安條例》,事件搞得很大。」
艇戶事件直接導致《公安條例》的修改,1980年港府將條例放寬至30人或以上集會須知會警方、20人或以上遊行須申請牌照。馮可立說:「當時我們不單在香港做,還把《公安條例》寄給我們認識的所有外國機構,包括聯合國人權組織、亞洲區的教會等。我們指出香港人權有很大問題,請對方留意這條法例,並將法例文本寄給他們,令香港政府『無晒面』。後來我們從壓力團體常務委員會(SCOPG)的報告書獲知,有海外機構向港府查詢是否有這樣的事,港府被逼回應外國有關公安法的問題。港府要面,無論如何也要做些工夫,修改一下法例。」
艇戶事件也促成「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於1980年成立。當時一群前線社工深感需要組織起來,成立一個可代表社工意見的團體,以捍衛業界權益,同時支援弱勢,為公義發聲。
動員市民抗議 迫使政府磋商
馮可立表示,當年社協主要採取社區行動(community action)模式,例如某屋邨出現民生問題,社協組織邨民去示威遊行。他憶述:「那時示威遊行並不會是很大膽,六七暴動的陰影仍然很大。對普羅大眾來說,和平示威已是極限,不敢搞太多事。」
他表示,當時社協採取的策略是盡量動員多些人參與示威抗議,迫使政府坐下來磋商如何解決問題。他說:「我們沒打算去推翻政府,加上70年代開始,政府內部有股改良主義,又有法治、廉政等4條支柱,當局逐步推動很多改良措施。立法局又逐漸開放,讓民間、基層人士可以入局,如陳壽霖(工程師,1976至1987年獲委任立法局議員)、中學教師伍周美蓮(1983至1988年獲委任立法局議員)等,『假假地』都算多了民意代表。因此在當時改良主義風氣下,你不需要發動很大的抗爭。」
港英政府於1978年成立壓力團體常務委員會,社協是其中一個被監控的民間團體。馮可立記得,委員會對社協的評價是「SoCO is a conscientious body(有良知的組織),ask too much and too soon」。他說:「當時警方的政治部說我們沒有任何subversive motives,算是十分溫和。其實港英政府最主要是要搞清一件事,這些團體有沒有顛覆目的?如果沒有顛覆性,他容許你存在,就是這麼簡單。」
他表示,社協最初做房屋問題,反對增加公屋租金是其中重要議題,還有很多居住方面的問題,例如公屋「三支香」(晾衣架)、頂樓熱、廁所問題等,很多瑣碎事要處理。他指比較大件事是葵芳、葵興邨等26座公屋鹹水樓問題,1980年4月,只有7、8年樓齡的葵芳邨第5座及第6座出現嚴重混凝土剝落,經檢驗後發覺由於建屋施工時偷工減料,令混凝土強度大幅低於標準,以致樓宇結構受損。他表示:「問題成因是poor workmanship(工程質量差)和inferior policy(政策差),涉及很多拆樓、重建工作,我們一直跟官員交涉,房屋署表示已跟進,要我們不要再吵。」
1980年代初,觀塘、藍田、黃大仙等地的木屋區發生連串火災,導致數萬人無家可歸,部分災民被安置在九龍灣臨時收容所。馮可立說,他還記得有次遇上林鄭月娥,她那時還是港大學生,和同學去黃大仙馬仔坑探望災民。他表示:「那時最逼切是要盡快幫居民上樓,但政府指市區公屋單位不夠,要把他們搬去大埔光頭山,光頭山即現時教育大學的位置,對外交通不便,即使現在也與市區相距甚遠,當年更不用說了。」他表示,當時九龍灣收容所居民最重要的訴求是拒絕遷往光頭山,「死都唔入」,更發起在何文田房委會總部外靜坐絕食15日。
馮表示:「我跟居民說,絕食15日會餓死的,不可行。居民說不怕,以前在大陸經歷過『三反』、『五反』、大躍進,他們已慣了(捱餓)。我一聽呆了,比他們更驚,當時叫了紅十字會、聖約翰救傷隊在場戒備,又買了很多營養水等,而他們最終也支持了約12日。」馮可立對災民的抗爭意志印象深刻。
大窩坪安置區廠戶問題
馮可立任職社協期間另一件大事,是1980年間的大窩坪安置區廠戶問題。他表示,60年代政府批出大窩坪一幅空地給廠戶興建廠房,後來政府因發展公屋要清拆廠房。當時安置區廠戶表示,政府在新界給塊爛地也好,給他們繼續開廠營運,起碼可以保存香港的基本工業。
他表示:「我現在還保存1979年的工業多元化報告書[2],如果當時政府讓那些廠戶搬往新界,香港的工業可以好好地發展,那份報告書也提出應該這樣推動。但其後香港踏入金融中心的階段,賺快錢方便,因此很多工廠結業。政府到很遲很遲才正視這問題,如果早些在新界開發,工業發展會快好多。」
當時政府對廠戶的訴求置之不理,馮可立與數名廠戶遠赴倫敦國會請願,但接見他們的英國國會議員坦言只能盡力而為,因為這是香港社會的內部問題。
馮可立表示,後來當局拆安置區廠房時的場景很震撼,警方出動數百名手持透明盾牌的警員封鎖整條南昌街,然後用剷泥車剷掉安置區的大閘。那時有11、12間廠房仍然運作,以製帽等輕工業為主,清拆時還有30、40個工人留在廠裏,有的用鐵鏈將自己鎖在屋頂,有的手拉手攔住大閘,但後來政府出動剷泥車。他說:「警方一出剷泥車(廠戶)便什麼也做不了。我陪了那班廠戶差不多兩個月,最痛心的是,剷泥車剷平所有工廠,成班阿叔阿伯伏在我的膊頭哭,我也一起哭。」
積極介入選舉 盼望改善施政
1980年,港英政府公布《綠皮書: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1982年舉行首次區議會選舉。馮可立表示,社協初期在政策分析方面較弱,選舉政治出現後,社協開始重組工作安排,發展「地區組織、社區行動、政策分析」3層制,80年代初期推出數份政策文件,關於申訴專員、開放政府等,那時也協助1978年成立的「香港公共房屋政策評議會」(簡稱公屋評議會)發展政策分析,社協認為公屋評議會可以推出民間的房屋政策綠皮書。
他表示:「我們那時就是透過公屋評議會跟進房屋政策,公屋評議會關注所有關於上樓、公屋管理、租金的事項。」公屋評議會成立初期,社協外借一名職員任評議會秘書。
80年代初期港英政府推行地方行政,在區議會層面引進選舉,社協是首個積極介入選舉的民間組織,但當時社工界意見紛紜。1982年第一屆區議會選舉,社協率先支持大坑東居民領袖徐劍凌參選。社協自70年代開始協助大坑東居民爭取權益,徐當時是「大坑東及南山邨居民委員會」監察主任、公屋評議會副主席。當時社協是唯一支持居民參選的社福機構,不少社工反對,認為應該繼續搞居民組織,權力使人腐化,做了區議員,隨時可能背叛居民組織,社工界其他人則持觀望態度。
馮可立說:「當時我在社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開會,與一班社工辯論,(港英政府)給你公民權利,你都不要?『假民主』我們可以當『真民主』做,要這樣去影響政府。我提出無論是真民主、假民主,我們都要令它成為真民主。區議員可以帶居民去請願遊行,可以做到很多事。(社會工作者)是進入建制,但那時是殖民地改良主義時期,政府肯聽下意見,為什麼我們不做呢?可以增加實力、建立地區位置,建立陣地,社工不容易做到(這點)。SoCO不理會那麼多,有資源為何不拿?起碼先看清楚是怎樣一回事。」他認為,沒理由局限自己只做居民組織,視野不能那麼狹窄,他形容區議會選舉為「陣地戰」,通過取得議席可取得影響政府政策的位置,同時又能取得一定資源。
當時社協職員擔任徐劍凌的競選經理,結果徐劍凌在深水埗區南山及又一村選區當選。1983年市政局選舉,社協支持林澤飄在觀塘區參選。經過兩次選舉後,議員監察組出現,確保區議員與居民組織合作,例如大坑東居委會成立議員監察組監察徐劍凌的工作,議員要將區議會文件交給居委會,委員有權看議員的文件。馮可立說,到了1985年第二屆區議會選舉,很多居民組織仿效這個模式。
他表示,當時反對居民組織代表參選區議會的理據,大致是認為浪費時間、被港英政府吸納等。他說:「有些人懷疑這是否政府非殖民地化的處理方法。我的看法反而是非殖民地化,啱啊,我們帶了班居民進去做事,又有議員監察組,為什麼不做呢?我們無謂與人爭論,社協自己帶頭搞,搞成功了,其他人開始跟隨。SoCO做事永遠是這樣的,默默地去做,成功之後其他人便去學,就是這麼簡單。」
為民主派發展 打下良好基礎
由於社協的成功先例,1985年第二屆區議會選舉,社工界態度轉趨積極,22名社工參選(當時社協以機構名義支持其中14名候選人參選,當中11人當選),贏得19席,得勝率近九成,當選者包括代表公屋評議會的廖成利、李華明等。馮可立認為,當時許多社工落區工作,在各區青少年中心服務,贏得不少掌聲。到了1988年第三屆區議會選舉,參選社工數目增至27人。1986年市政局選舉,社協支持10名候選人,其中7人當選。
他又認為,社協在80年代初期介入選舉,為將來民主派發展打下很好的基礎。「民建聯1992年成立,大家就知發生甚麼事了。從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民主派的氣勢很盛,民主黨成立,差不多每戰必勝,很多區議員、市政局議員都係『自己友』,到了97後才出現變化。」
首兩屆區議會選舉後,除了通過議員監察組監察議員表現外,社協逐漸退居幕後。他表示:「做了議員,始終要尊重他的自主性,你不能太多介入。如果你指指點點,對方變了跟班,這也不是件好事,我們最主要是建立榜樣。」
不過馮可立坦言,政府定性區議會為諮詢組織,「政府下傳一份文件,在區議會討論一下,沒問題就通過區議員給意見」。他表示:「區議會成立初期,議員有人工出,但沒有辦事處,完全沒有支援,當時到香港訪問的加拿大議員形容那是cheap democracy。」
註:
[1] 在旅遊巴上被捕的76人中,10名艇戶兒童獲撤銷控罪,而當時因下車通報消息而沒有被捕的港大學生陳肇誠事後被票控,共67人罪名成立。
[2] 1977年10月港府成立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負責研究香港的工業政策。1979年委員會向港督提交《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報告書》,報告書認為當局的工業政策重點應放在促進以「勞動密集」為特徵的輕紡工業結構向以「資本和高度技藝」為特徵的輕工業轉變。
原刊於《事盡人間苦 蒼莽起風雲──社協五十年》,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專訪馮可立 2-1
專訪馮可立 2-2
馮可立:基本原則和底線是非暴力
新書簡介:
書名:《事盡人間苦 蒼莽起風雲──社協五十年》
出版社: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出版日期: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