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初學作詩,都會覺得唐詩的格律難掌握,常要拿律譜來對照,才能寫出合律的詩篇。市面有幾本談格律的書都很有幫助,但多數還是臚列規則,不言根本理由。
後來讀到啟功的《詩文聲律論稿》。他對格律作出有系統的解釋,使我對唐詩的格律多了些理解。這裏想沿着啟功的路向,從疊聲的規律來討論,並且點出另一規律,即韻腳雙單平的規律,從而得出一種方法,可以隨時隨地將律格寫出來。
這裏只談唐體詩,即自唐以來名為近體的詩。歷來近體詩都以平韻為正體,仄韻詩被列作別體或古體。因為平聲純和,可以長咏而音色不變,故有重平輕仄的現象。無論如何,我們這裏也只談平韻詩。因為仄與平相對,仄韻的詩律可從平韻詩律中平仄互換便可得到,故不須贅言。網上也有列出仄韻詩律的,見參考文獻(註)行。
一、疊聲規律
啟功提出詩句的聲律都平平或仄仄雙雙重疊,而且兩兩交替排列而成。即是說,詩中任一句都可以從下面的序列中截取出來: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我們簡稱這種規律為疊聲規律。從這個規律,我們可以分別從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字起,順序截取七個字,便得出下列四個七言詩的句式:
(甲句)平平仄仄平平仄
(乙句)平仄仄平平仄仄
(丙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丁句)仄平平仄仄平平
五言詩的句式亦有四個。它們可以從上面四個句式減掉前端兩個字便可得到。所以下面的討論只談七言。因為和句式一樣,從七言格律中每行減掉前端兩個字是便可得到五言詩的格律了。
疊聲的修辭能將平和仄的效果加強,將平仄音色的差距拉開,而雙雙更換,鑄成節奏鮮明,比單平單仄的排列更加抑揚頓挫,歷代韻文都常常採用。啟功曾舉出《詩經》、《楚辭》等多個例子加以解釋。這裏不贅。
可以注意到,甲句和丙句互成平仄對仗,即從一句之中的平換作仄和仄換作平,便可得到另一句的格式。同樣地,乙句和丁句也平仄對仗。
二、韻腳規律:雙單平韻腳相間
第一節列出的四種句式之中,平聲結尾的有兩種,即丙句和丁句。如果它們押了韻,便成了單平韻腳句和雙平韻腳句,即
(丙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單平韻腳)
(丁句)仄平平仄仄平平 (雙平韻腳)
這裏字下加上橫畫,代表押韻。
唐詩雙數句都押韻。單數句之中,第一句可押韻或不押韻,其他單數句都不押韻。不押韻的單數句與跟着的雙數句成平仄對仗。這些規律都是眾所熟識的,毋須多說。
韻腳規律便是:押韻句都是雙單平韻腳相間在詩中次第出現。
根據上述這些規律,我們便能導出下表的四款七言律詩的格律:
這樣雙單平相間的韻腳,使詩韻聲調強弱交替,活潑生動,增強抑揚頓挫和節奏感。
絕句格律也有四款,只要把上面律詩格律省去下半四句便是。長律(排律)則將下半四句一次或多次重複而成,視詩篇長短而定。不難看出,它們都遵守雙單平韻腳相間的規律。杜甫寫過很多長律,有長達一百韻的,如《秋日夔府詠懷奉寄鄭監李賓客之芳一百韻》,都嚴守這個規律。
普通律譜以首句平起、仄起,以及押韻與不押韻來分類。必須注意「起」是指首句第二個字,因為第一個字有平仄不論的自由度(見下),不可能作為標準。這樣,普通律譜便有平起押韻、平起不押韻、仄起押韻和仄起不押韻四款律格。它們分别和這裏表一的(二)、(三)、(一)和(四)是完全相同的。
這兩種分類的等同,可舉一例說明。例如這裏的(三)是次句單平腳起韻,既是起韻,那麽首句便不押韻了,而次句是丙句式,與它平仄對仗的首句便是甲句式,是平起不押韻。所以平起不押韻的律譜和(三)次句單平腳起韻是完全一致的。其他舉一反三,不須逐一臚列。
普通律譜那種首句平起仄起和押韻與否的分類是由形式而來,而本文的分類則順着疊聲和韻腳的規律而來,是從聲韻的選擇而來。
普通律譜又指出黏的規律,即基數句的二、四、六字要和上一句的二、四、六字平仄相同。這裏用韻腳的規律導出的詩句自然而然地黏起來。當然,黏對也能導出韻腳規律,但用韻腳規律做基本規律,則強調了韻腳強(雙平)弱(單平)變化的原理。
三、自由與嚴從
上述的格律是基礎,但也有附加的自由度,使寫作不會過於艱澀,而詩篇也能靈活生動些。相對於自由,又有嚴從的規則。一般而言,詩句愈往句尾的格律,愈要嚴格遵守,愈近句首,自由度愈可以大些。所以,首要便是韻腳的格律是要穩如泰山的,不容絲毫動搖。
就是韻句的第六七字一定要堅守格律。這連帶着和它平仄對仗的基數句的第六七字都要堅守格律。其次就是往前每隔一字都不能偏離格律。這便是「二四六分明」的口訣。即詩中每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都要緊依格律。
相對於「二四六分明」,又有所謂「一三五不論」的自由度,即詩中每句第一、三、五字可平亦可仄。但這自由度的説法不盡不實。每句第一字有最大的自由,平仄都不論,沒錯。但第三和第五字就不能隨便改動,要考慮兩個附加條件。這兩個條件就是(A)每詩句都不許有三平或三仄結尾;和(B)孤平和孤仄的考慮。我們先看看甲乙丙丁四種詩句中將第五字平仄互換的後果:
(甲’句)平平仄仄仄平仄 (第六字孤平,被兩仄所夾)
(乙’句)平仄仄平仄仄仄 (三仄腳)
(丙’句)仄仄平平平仄平 (第六字孤仄,被兩平所夾)
(丁’句)仄平平仄平平平 (三平腳)
第六字的的孤平和孤仄都是不允許的。連同三平或三仄腳都不可,第五字便完全不能改了。既然如此,我們不如將「二四六分明」改為「二四五六分明」吧。
現在再看第三字平仄互換的情形:
(甲”句)平平平仄平平仄 (第四字孤仄)
(乙”句)平仄平平平仄仄 (第二字孤仄)
(丙”句)仄仄仄平仄仄平 (第四字孤平)
(丁”句)仄平仄仄仄平平 (第二字孤平)
但格律上只許可上面的甲’、乙’和丁’句,而丙”句第四字孤平是不允許的。甲”句第四字的孤仄,乙”句第二字的仄,和丁”句第二字的孤平,都無問題。這樣,包括自由度和限制之後的四式詩句是:
(甲*句)〇平〇仄平平仄
(乙*句)〇仄〇平平仄仄
(丙*句)〇仄平平仄仄平
(丁*句)〇平〇仄仄平平
其中〇代表平仄均可。從上面的討論看,孤平和孤仄不能一概而論。而甲*、乙*、丙*、丁*句可用疊聲的觀念來理解。上面已說過平韻詩是重平輕仄的。我們不妨規定任何詩句都最低限度要有一次疊平聲的出現。丙*句第七字單平,第三、四字便是疊平聲。
其他句不論〇如何選擇都滿足一次疊平聲的要求,例如,乙*句的〇都選用平,會得到平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子,其中三、四、五字連平,滿足了最低限度出現一次疊平聲的要求。運用這個條件我們可以省去孤平和孤仄的考慮了。
總結起來,每句的嚴從和不論的規則如下:
1)二、四、五、六分明
2)最低限度要有一次疊平聲
3)如與規則2無抵觸,一、三不論
這樣,包括自由度的格律便如下表所示:
四、隨時寫出詩律
這篇短文旨在想省掉倚賴翻查律譜的工夫。經過上面三節的討論,相信讀者已可以從疊聲和韻腳的規律,來寫出詩律。為了更清楚地解析這一方法,這裏用一個例子來說明。譬如我們想寫一首第一句雙平腳起韻的詩,又知道所有雙數句都押韻,我們便可以立即以雙單平相間的次序寫下了一、二、四、六、八句韻腳的平仄排列。用囗代表仍未決定平仄的位置,我們即得表三左上(第一步)所列的結果:
跟着我們可以從這些押韻句的第五字開始,向前用疊聲的平仄兩兩重疊相間的規律來完成這些句子的律格,得出如表三右上(第二步)的結果。
然後,仍未決定的單數句便可以用對仗的規律寫下來,即從它的下一句平仄對換而得,那便得到表三左下(第三步)的結果。 最後加上自由度的考慮,便得這詩的格律,見表三右下(第四步)。這和表二第(二)式的格律是完全一致的。其他式的格律都可以用這樣的方法寫出,不須逐一敍述了。
五、兩式常用非律句和疊平救抝
很多談詩律的文章都談到拗句和如何救拗。凡不遵守上面列出甲*、乙*、丙*、丁*句的都是非律句。拗句即是在律詩篇中的非律句。歷代詩人在詩中也用到一些拗句,尤其在唐初形成的初期較多。到近體詩成熟之後,拗句的使便限於救拗之後的句子。
這裏討論兩個句式,它們都是「拗句自救」的類型,即在拗句該句中作其他改動,使它有較好的聲律。我們在這裏談談這兩個句式和疊聲應用的意義。
(A)〇仄仄平平仄平
這句式可視作單平腳句,見第三節的丙*句(〇仄平平仄仄平)而將在第三和第五、二字的平仄互換而成。我們可以用疊聲的規律來了解,因為救了之後的句式(A)剛好又有一次疊聲在句中出現,符合嚴從和不論的規則2,雖有第六字孤仄的毛病,還是取疊平聲和暢的效果。
(B)〇仄平平仄平仄
這句式常用於仄仄腳句,即第三節的乙*句(〇仄〇平平仄仄)中,將第五和第六兩字平仄互換,而第三字則選作平聲。第三字的這個選擇很重要,因為這樣改變之後,整句正保存了一個疊平聲,是它可以接納之處。
上面這兩種特別的句式可視作自由度的增加,給作者多點選擇。拗救句的類型不止於這兩款,但其他都波及鄰近的句子,不在這裏討論了。
結語
近來發現很多朋友都寫詩。這固然是他們對中國詩詞自小浸淫,有着深厚的感情所致。另一方面,現在資訊發達,要看前人的詩,很容易。要學習作詩,很多網站都有指南。要查韻部和四聲都可以在網上很快得到答案。這些都是學寫詩的有利條件。
現代人又活得長,退休後有很多時間追求自己喜愛的東西。寫詩可以活動腦筋,抒發感情,是退休後有益心身的好活動。我的朋中也有不少退休人士,不少也寫起詩來。這些都推動起寫詩的風氣,是大好現象。希望愈來愈能讀到更多好詩。
這篇簡短的討論,用疊聲和韻腳的規律做基本原則,來導出唐詩的格律。疊聲和韻腳的規律都基於修辭的選擇,有異於列出幾條好像沒有關係的規則。最低限度,提出了另一種理解詩律的方法。這篇討論,可以說是為整理自己的思維而寫。對寫詩素有經驗的朋友,他們都已熟識格律,這裏的討論,可能是多此一舉,但我更要請他們審讀,指出謬誤的地方。
參考文獻
- 喻守真編注《唐詩三百首詳析》,中華書局(香港),1970,ISBN 978-962-231-311-2。這本書有十分詳細的詩律解析。
- 啟功《詩文聲律論稿》,中華書局,2000,2006 重印,ISBN 7-101-02258-6/I.325。
- 王力 《詩詞格律概要》,北京出版社,2002,ISBN 7-200-04773-3。
- 張本志《律詩規範及其辨析》,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ISBN 978-7-80696-369-2。
註:網上有「平仄韻二十八式」表,如https://baike.baidu.com/item/绝律诗平仄韵二十八式格律表。其中平韻十六式,即律絕、五七言、平起仄起、首句入韻與否的組合。但仄韻只有十二式,七言仄韻律絕首句都必須入韻。這十二式都可從相對的平韻式平仄互換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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