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對大學擁有多少產權?

究竟學生(或甚至社會人士)對大學擁有多少產權或怎麼樣的產權?為什麼大學管治主要靠「教授治校」?為什麼不說「學生治校」?
香港大學校委會成員李國章形容上周港大學生及校外人士衝擊校委會的事件是「文化大革命」,有人反對他這個說法,但李不肯撤回。
 
衝擊校委會與文革可否相提並論?要舉出兩者差別的例子,可說是輕而易舉:文革發生在66至76年,已是近半個世紀前,衝擊校委會是今年;文革的規模遠大於香港發生的任何事;文革由毛澤東發起,校委會事件得到政客支持等等。但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說香港近年某些政治事件似文革,是指這些活動與思維方法的確與文革的一些元素極為接近,不但形似,而且神似。
 
文革的紅衞兵充滿激情,自以為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革命家,香港的「黃衞兵」何嘗不是。紅衞兵不少懂得寫理論文章,在民主牆貼大字報;「黃衞兵」書法不如人,但科技勝之,懂得用 facebook。紅衞兵要砸碎舊世界,打倒公檢法;「黃衞兵」視警察為大敵,抹黑警察時火力甚猛,近日連裁判官也要攻擊。
 
紅衞兵要「敢把學閥拉下馬」,大學、校長教授不但要靠邊站,敢亂說亂動的,都要跪玻璃,鬥垮鬥臭;救人無數的港大名醫盧寵茂在黃衞兵包圍下受傷倒地,被人不停喝罵無恥;李國章與劉遵義兩位中大前校長並未被人用大字報批鬥,但批鬥場地改為在互聯網。難怪不少同事說,要在近年的香港居住,才明白為什麼文革中這麼多有乖常之事竟可發生。
 

世界名校均由委員會管理

 
尚有一事,其背後理念較為複雜,需要我們仔細推敲才能辨明是非。究竟學生(或甚至社會人士)對大學擁有多少產權或怎麼樣的產權?學生把自己視為大學的主人,由來以久。在五四運動後,有部分出身自豪門望族家庭的學生便曾企圖奪去大學的管理權,當時的兩任北大校長蔡元培與蔣夢麟便與學生發生過激烈的鬥爭,此事在蔡及蔣二人的著作中記述甚詳。
 
文革時期紅衞兵佔據校園,教授被趕跑,無書可教,學生便都以大學主人自居。今天帶頭衝擊校委會的大學及同路人,也在不同場合論述,他們人數最多,才是大學的真正主人云云。也有人認為,大學屬於香港,決策權不一定要交予校委會。
 
產權其實可以有不同層次,有抽象的擁有權,也有使用權、管理權等等。港大教育學院的李輝教授說他和他的同事才是大學的主體,這是符合現代大學管治的觀念的。世界各知名大學,無不把「教授治校」視作大學管理不可侵犯的原則。所謂「教授治校」,是要把大學事務都交到一個個主要由教授組成的委員會去作決策,我本人最高峰時曾同時在校內的16個活躍的委員會內任職,忙得透不過氣來,千方百計要擺脫部分職務,但顯然地,我對各委員會的運作算是熟悉。
 

教授治校 因最懂教學與研究

 
為什麼大學管治主要靠「教授治校」?原因是常識性的,因為他們最懂教學與研究,何不自己管理?為什麼不說「學生治校」?找校長也絕不可能叫學生負責選拔?因為這只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我想不出世上有哪一間有份量的大學肯這樣做,除了文革時中國的大學!
 
試想,若由沒有足夠學識的學生去決定應教什麼,或要他們決定分數應嚴謹還是教授一定要「放水」給予高分,那麼這所學校一定快速成為九流大學,學生得不到學問,其利益也會受損。
 
但若只是「教授治校」,也可能出現不同學系教授,為了爭奪資源與薪水,「大打出手」,所以這便需要引入與大學眾人無什利益關係的知名社會人士加入校委會,以作平衡。
 
今天香港的大學的管治模式與歐美知名大學十分接近,校委或校董會有部分成員是校外人士,負責重要的資源配置與高層管理人員的任命,但學術事務的決策權不在校委,而在由教授組成的教務委員會中。這是一種互相制衡的微妙平衡。
 

擁有權與管治權概念不同

 
由此可知,在現代大學中,產權中的管治權不在學生手上,這正如醫院的管理權是在醫生或院長手上,不在病人手上一般。但這其實並不妨礙學生的抽象擁有權。至於使用權,例如沒有交學費可否上課或使用某些設施,世界各地的機構都會有限制。
 
這正如我們可以說,維多利亞公園屬於港人,但這種產權絕不容許哪一位港人視維園為私產,跑到那裏自建一房子。希望香港的學生不要學文革的紅衞兵,對大學產權認識不足,誤以為自己擁有大學管治權。
 
原刊於《晴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雷鼎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