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的「傳媒版」

傳媒出來、想我們相信的一套現實,不一定是循證、以事實為基礎(evidence-based)的現實。說到底,傳媒建構的現實,只是現實的一個版本(a version of reality)而已。

新聞機構的首要工作不是報道新聞,而是界定什麼是新聞。所謂「新聞判斷」(news judgment),就是根據「時間性」(timeliness)、「特殊性」(uniqueness)和產生的影響(impact)等因素就社會事件的新聞價值(news value)作出判斷。若新聞機構在重大事件上作出嚴重的錯誤判斷,整個社會都要付出代價,因為它會削弱市民做「知情決定」(informed decision)的能力。

香港疫苗接種率低  傳媒報道難辭其咎

香港人接種新冠肺炎的疫苗猶豫不決(vaccine hesitancy),原因複雜,或許跟某些人害怕打針(needle fear)也有關係;但可以肯定,傳媒對所謂「接種疫苗後死亡異常事件」近乎「鍥而不捨」的報道,令不少人可以理直氣壯地向接種疫苗說「不」。

有人在接種疫苗後死亡,為什麼會被界定為「每次發生都值得提及」的新聞?疫苗又不是長生不老藥。政府已經多次重申,沒有證據顯示接種疫苗增加死亡風險。證據顯示的,反而是未有接種疫苗紀錄的急性中風或心肌梗塞死亡個案比率(每十萬人2.7宗),遠高於有接種疫苗紀錄的同類死亡個案比率(每十萬人0.4宗)。

相關不代表因果(Correlation doesn’t imply causation),但傳媒從千百個相關因素中把「曾經接種疫苗」孤立出來當作新聞報道,不是在暗示接種疫苗與死亡事件有因果關係嗎?如此冥頑不靈地要誤導市民,跡近惡意散播虛假訊息,是比提供虛假訊息(misinformation)更罪無可恕的「惡意散播虛假訊息」(disinformation)。

傳媒在社會現實的建構過程中擔當的角色非常重要,大眾傳播理論稱之為”media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在今日的香港,「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可以致命」不是一個科學事實(a scientific fact),而是一個「社會建構出來的產物」(social construct),傳媒有難以推卸的責任。

傳媒塑造現實抑或報道事實

再舉一例,看看傳媒的關注如何扭曲市民對現實的理解。英國早前有一年輕女子,在晚上歸家途中遇害,經傳媒廣泛報道後引發市民強烈反應,女性在公共空間的安全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一時間,「她只是徒步回家而已」(She was just walking home)成為英國女權運動的戰鬥口號和振臂高呼。

這是傳媒塑造出來的現實,跟數字反映出來的事實大有出入。在英國,女人在公共空間被陌生人襲擊的機會極微。在1999至2018的十年內,被男人殺死的女人有1425人,其中只有185個死於陌生人手上。

美國的情況也一樣。在2000至2006年期間,死於戰場的美國士兵有3200人,同期被男友或丈夫所殺的女性卻接近10000人。4年前,聯合國發表報告,指對女性而言,家是最危險的地方,並非危言聳聽。善於做調查報道的女記者史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在《沒有明顯的瘀傷:對家暴的無知足以致命》(No Visible Bruises: What We Don’t Know About Domestic Violence Can Kill Us)引用世界衛生組織的說法,稱家暴為「肆虐全球的衛生問題」(a global health issue of epidemic proportions)。

由此可見,傳媒建構出來、想我們相信的一套現實,不一定是循證、以事實為基礎(evidence-based)的現實。說到底,傳媒建構的現實,只是現實的一個版本(a version of reality)而已。應該相信哪個現實的版本,才是至為關鍵的問題。

原刊於《亞洲週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林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