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miŋ11)
在現代漢語共同語裡,義為「明白」的「明」是一個不能自由運用的「語素」。閔龍華《現代漢語用法詞典》「明」條︰「③⟨素⟩⟩(1)懂得,了解︰明了|深明大義。」不過在粵語裡,這個「明」卻是一個能自由運用的「詞」。劉扳盛⟪廣州話普通話詞典⟫「明」條︰「(粵)明白◇明唔明(明不明白)?……呢層我明(這我明白)。」(粵語詞彙研究所:不)
在古漢語裡,「明」同樣是一個能自由運用的詞。《漢語大字典》「明」條︰「⑦明了;通曉。《廣雅‧釋詁一》明,通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爵祿生於功,誅罰生於罪,臣明於此,則盡死力而非忠君也。』《南史‧隱逸傳下‧劉慧斐》︰『慧斐尤明釋典,工篆書。』《三國演義》第一百一十六回︰(爰邵)素明《周易》。黃節《宴桃李花下》︰『我少學兵法,亦明古武備。』」
另外,《禮記‧仲尼燕居》︰「子曰︰『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又,晉 葛洪《抱朴子‧金丹》︰「天下之事萬端,而道術尤難明於他事者也。」又同書《博喻》篇︰「山鳩知晴雨於將來,不能明天文;蛇螘知潛泉之所居,不能達地理。」又,明 陸人龍《型世言》第十四回︰「苦是南邊一個柔媚小姐,却做了北虜粗使丫鬟。南邊燒的是柴,北邊燒的煤,……南邊食物精致,北邊食物粗糲,……要去求這些丫鬟教道,這邊說去,那邊不曉;這那邊說來,這邊不明……。」總而言之,古語中解作「明白」的「明」一詞,粵語傳承得比普通話全面。
味(mei22/mei22-35)
粵語單用一個「味」字已有「味道」的意思。劉扳盛《廣州話普通話詞典》「味」(音陽去[第六聲]「mei22」)條︰「(粵)味道◇好味(味道好) / 唔够味(味道不足)。」粵語「味」字這個用法與古語相同。上古文獻中用到「味」字的文句不少,而大家最熟悉的相信是「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這一句。《三國演義》裡面「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這句古語也是幾乎無人不曉的。所以,雖然我們今日寫語體文時不宜單用一個「味」字來表達「味道」的意思,但是我們卻不能以為「味道」雅於「味」!
另外,「味」由陽去(第六聲)「mei22」音轉為陰上(第二聲)「mei35」又有另一些意思。劉扳盛《廣州話普通話詞典》「味」(音「mei35」)︰「(粵)口語音。量詞。①用於菜餚或中藥配方,相當於『道』、『種』等 加多一味藥 / 整番幾味食吓(弄幾道菜嚐嚐)。」其實這個「味」也是古語。
白維國《白話小說語言詞典》「味」條︰「③量詞,用於菜肴、中藥等。[例]傍邊冰盤列着金桃雪藕,沉李浮瓜,又有幾味案酒。(《恆言》‧二九)貧道也要老丈到我山居中尋幾味野蔬。 (《二拍》‧一八) 」須補充的是,在現代漢語共同語中,「味」也可以用作量詞,但只用於「中藥」,而不用於「菜肴」(詳《現代漢語詞典》「味」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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