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慶祝特區建立40周年,習近平主席親自南下發表講話;在習抵達廣東前一天,北京在10月11日公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改革有更多自主權。到周日(10月18日),國家發改委公布首批40條授權事項。
深圳得到中央祝福,並且被賦予「大灣區建設的核心引擎功能」,評論界又再掀起一場「深圳會否取代香港」的討論。回歸初期,大家關注的是香港上海之爭,後來兩個城市各自發展,沒有誰取代誰的問題。到現在話題一轉,香港深圳到底誰是大灣區龍頭之爭,成為了新的議論焦點。
深圳迅速取成績 拜毗鄰香港所賜
事實上,不管上海或深圳都是在中央直接規劃之下發展成現在的規模,香港則一直按市場環境、以私人企業為主體發展,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模式。跟上海不同,深圳在改革開放之前只是一個小鎮,沒有任何工業;上海在解放前已是國際大城市,1949年之後也是全國工業重鎮。深圳起步發展能迅速取得成績,完全是拜毗鄰香港所賜,中央當年指定設立4個經濟特區——深圳、汕頭、廈門、珠海,唯獨深圳一枝獨秀,香港功不可沒。
1987年初,深圳以「三來一補」方式開拓外向型經濟,下放審批權力,對「三來一補」企業免稅3年,並有其他稅務優惠,結果吸引了大批港商湧入深圳辦「三來一補」企業。八九六四之後西方國家對中國實施制裁,內地主要通過深圳特區的特殊渠道,建立與香港及海外的信息溝通渠道,維持內地的貿易多元化運作,當時深圳的「外資」其實約七成都是來自香港(註1)。
城市間發展軌迹不同 可互相補足
內地學者研究深圳特區制度,認為有三大優勢令它能夠脫穎而出:首先是國家政策支持(其中最重要的是稅收優惠,及1992年賦予深圳特區立法權);其次是鄰近港澳的地緣優勢,除了資本、技術和人才投資,香港的制度建設也提供了不少經驗予深圳,包括法律體系,而深圳跟香港密切往來,香港如同一個「看得見的榜樣」,令制度移植比內地其他城市更直接和快捷。在深圳特區的法規中,約有三分之一是借鑑香港及國外法律先試先行的;第三是移民城市的創新精神,令深圳有別於其他城市,充滿活力且勇於探索(註2)。
回顧這段歷史,不是要緬懷香港「做大佬」的風光歲月、不甘心被深圳超越,而是城市與城市之間發展軌迹不同,因應彼此需要,在不同年代都可以互相補足,各自利用自己的優勢謀取最大利益,例如改革開放之初港商正苦惱如何應付日益高漲的生產成本,深圳利用「三來一補」這種勞動密集型模式正合港商心意,而深圳則樂意以低廉勞動力進行「原始積累」,為日後經濟起飛打下基礎。港深互利合作、前店後廠的模式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一拍即合。
深圳也經歷過起落跌宕
正如香港一樣,深圳也經歷過幾次起落跌宕。上世紀90年代中經濟特區政策變動(逐步取消特區優惠政策)、港深穗高速公路通車,大量產業沿着高速公路向勞動力和土地成本更低的東莞遷移,結果東莞在幾年內就取代深圳,成為全國最大的台商和港商生產加工集中地。
深圳經濟失去「三來一補」產業而大幅下跌,被迫走向「模仿」製造,隨後10多年深圳在全國形成了「山寨」城市的印象,工業則從加工貿易轉向模仿(說得更直接是抄襲)創新的時代,華為、中興、招商、平安等深圳企業品牌都是這段轉型期冒起的。
然而,以模仿方式形成的大規模生產能力並不能令深圳擺脫困境,到2003年,深圳經濟陷入了另一輪衰退,大量企業持續流向內地生產成本更低的地區,深圳跌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當時就出現了「深圳,你被誰拋棄」的大辯論。
到2010年前後,深圳開始轉入創新轉型之路,逐步擺脫模仿抄襲,組建45個產學研聯盟,培育70家集基礎、應用研究和產業化於一體的新型研發機構,新技術、新產業、新創意成為了深圳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香港經濟也經歷了幾次轉型,從工廠北移,到為國企融資、向大陸提供金融和其他專業服務,這幾個階段的轉型都十分成功。從2000年代開始,香港循CEPA途徑可以進入大陸市場,但進程並不順利,人、財、貨的自由流通仍然面對各種障礙,令轉型進入樽頸地帶,無法突破,最後經濟增長只能由資產增值(房地產)帶動。大灣區對香港未來最重要作用,就是為香港提供一個一體化市場,令香港的人財貨能自由進出,擴大香港的發展空間。
深圳科技發展有國家資本作後盾
深圳GDP是在2018年超過香港的,但仔細計算,深圳就業人口逾1000萬,香港只有360多萬,隨着深圳產業升級,GDP總量超過香港是遲早的事。1980年深圳國企員工佔企業員工比例為83%,到近年僅佔9%。國企員工雖少,但深圳市國資委管理的國有總資產已經超過3萬億人民幣,位居全國第三,國企成為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孵化器;換言之,深圳的科技發展背後有強大的國家資本作後盾,香港卻完全沒有這種條件(註3)。
香港可持續競爭力仍排在前面
中國社會科學院在2015年發表《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 No.13》,深圳在中國城市的排名首次超過香港,當時引起了不少討論。據內地專家分析,在排名榜指標中「可持續競爭力」一項,香港其實仍然排在深圳前面。
「可持續競爭力」是指長期、潛在的實力,包括經濟自由度、完善的法制、良好的生態環境等,主要是軟實力,是支持一個城市持續增長的重要基礎。《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是內地做的,其結論也認同香港的競爭力在制度、體制方面;很明顯,這些優勢並不是內地其他城市包括深圳可以輕易追得上的。
香港和深圳的發展模式截然不同,香港仍然有堅實的核心競爭力,不宜妄自菲薄,「有心人」更毋須在政治正確的大潮中刻意踐踏香港。
註1:見〈1987-1994年深圳特區的發展歷程〉,王碩,中國共產黨歷史網,2011年5月25日
註2:見〈深圳特區制度的歷史實證分析及未來展望〉,李東泉、朱祁連,《城市觀察》,2012年第1期
註3:見〈深圳轉型:創新發展的歷史與未來〉,唐傑,《經濟導刊》,2019年11月4日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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