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公布,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方案(簡稱政改方案)將於6月17日交予立法會作表決。三間大學聯合滾動民意調查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1日,有約四成半人支持通過方案,反對的則有三成六,而這個數字自4月下旬政府公布方案詳情以來,一直徘徊於相若水平,反映當前民意相當分歧。
香港在過去一年,經歷過大專生罷課,79日的佔領運動,以及各方大大小小的動員與表態,終於也來到了表決的前夕。本社較早前曾訪問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與讀者分析香港局勢,現在則請來泛民主派資深立法會議員、民協的馮檢基,詳述他對於政改及香港政局的看法。在他看來,中央8.31決定,是完全沒有理會泛民與支持民主市民的訴求……
整理:谷理揚、羅永富
問:灼見名家
馮:馮檢基
問:你怎樣看政改最新的發展?(編按:訪問時,泛民議員仍未與京官會面)
馮:這個方案據政府官方說法,是符合《基本法》45條,而《基本法》第45條,是說由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換句話說,林鄭說這個方案是符合45條,是個「最終方案」。如果這個最終方案我們認為不是真普選,將來就沒得改了。要改都是形式上的改變,而不是原則上的改變。
為何我們會說這是有問題呢?因為《基本法》第39條說明,香港可以根據兩條國際公約自行立法,一條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其中第25條就指明,每個公民都有參選及投票權。現在看到的是,提名委員會委員本身有自己的選舉方法,以至其630多票都是公司票或團體票,而這些公司和團體絕大部分都是與中央政府或工商界有關係的,即是說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有不少機會可被影響或操控;而出選門檻是是百分之五十一,這樣很直接的就可以想到,目前方案的安排並不符合國際公約中訂明公民有參選權及投票權,以及參選人口不應該有不合理限制的原則。我們覺得現在提出這個方式,正正造成了不合理限制,所以這個問題已不是用民意來判斷符合或者不符合。
民意與原則之間 需要有考慮及取捨
問:即使民意過七成,都對你們沒影響?
馮:當然每一個民意,我們都會參考、會考慮,即是說民意不可以不屑一顧(按:馮議員其後補充,民意應很難過七成);但我作為一個政治人,要參考之餘,也是為了自己的理想,對香港有願景,有目標。當民意與理想或願景出現矛盾的時候,就要有一些考慮與選擇。
問:你提及的國際公約及《基本法》,其實市民都掌握不了,就算關心政治的人都未必看得這麼細緻,既然可以考慮一人一票,為何不想想呢?如果這次成就了普選直選,將來提名方法會否有機會改善?
馮:優化門檻是優化不到本質。優化門檻需要人大同意,即是要在人大決定之下,在它的框架之內,決定你的優化;又例如提名委員會是否可以增加人數,提名委員會可否增加一些界別,這是本地立法中香港人可以決定的,但這也要行政長官提上來我們才有得修訂。如果行政機關不提上來,立法會議員連修改也沒辦法。有些門檻就在人大,例如《基本法》的修改,你動不了,人大那三個決定你動不了。所以那三個決定,以及《基本法》,香港是不能優化。香港是否可以將人大《基本法》的決定修改?而更重要的是,這個決定沒時間限制,所以我覺得人大決定是令我們不能優化的鐵閘,現在我們動不了《基本法》45條,提名委員會怎優化也不能改走它,怎去談優化?
問:這次8.31之後,有沒有建議可在框架建議作改動,產生令大家可接受的方案?
馮:遺憾地,是沒有的。最爭議的方面,已被人大常委三決定及《基本法》緊緊框死了。
問:公司票轉提名票等方法呢?
馮:在8.31之前,我曾經提過一個具可能性的方法,就是提委員委員由所有選民選舉產生,令到方法既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無損普選的目的。現在有38項分開四大界別,我們就增加這些項目,令所有選民能入這四個界別,例如每個界別有90萬,四個界別就有360萬,每個界別選300人出來,變成一個普選產生的提名委員會。如果提委會是普選產生,無論門檻是高是低,都變得容易處理,這就不會有大公司或團體壟斷。解決了這個問題,每個人基本上都平等,投票選出來的委員都是普選委員。可惜的是,根本沒人理這個具建設性的提議。
如果大家都認為這方法沒有違反《基本法》,甚至是我們本地立法的範圍之內,那這個方案就可以跳出既有門檻,因為我們只需要將38個界別,變成100個界別,再放進那4個範疇,每個範疇有90萬人就可以了。
8.31決定較左派建議更強硬
問:有人說,會不會是中央見到香港堅持公民提名,因此收緊方案?是否有這個可能性?
馮:我一直都參與泛民的討論,泛民與中央委員先後見過幾次,泛民的提議是有變動的。第一次是拿着(真普聯)三軌方案,到深圳和張曉明會面,寫了報告書給他,提出希望將來政改方會符合國際標準,及沒有不合理限制。當然有些人批評我們,普選沒國際標準;事實上,我們的國際標準,就是《基本法》39條,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點出了公民權利就是參選及投票而沒不合理限制,這就是國際標準。所以我們到深圳時,就將方案變成一個方向或價值,要求8.31不要把那個框架訂得太死,令8.31公布後還有商討的空間。然而當8.31決定出來了,方案卻是這樣,我們收到的訊息,就是中央完全不理會泛民及市民的聲音。
問:基本上特區政府可以改動的東西不多,例如8.31這個決定,令政改變了政策宣示及動員的競賽。這是否令讓步的空間都消失了?
馮:我認為這個決定與梁振英的報告相似。我對此的理解是,中央直接看的是梁振英的報告書,而不是政改小組的報告;換言之,就是特首「胡作妄為」,不理香港人說什麼,「一言堂」。而中央政府就聽了梁振英的話,用了他的建議。事實上,就連左派的建議都沒有這麼強硬。
「傾」了20年沒有果效 才會有佔中出現
問:佔中的原意是要令中央讓步,但最終沒有結果。你認為佔中的策略正確嗎?
馮:我不是佔中的核心,我也是在外圍。佔中的一些大方向,例如爭取民主,我們是全面認同及支持的;形式上,就是辦了多次商討日,討論不同的政改方案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而如果政府的方案不符合標準,就去佔中。
從結果得失來看,當然是無效果。但是不是策略造成這個結果呢?這有點複雜,很難說。我們看到,其實整個過程上有充份討論,向各方提供及收集意見。如果不是結果讓人感到有不合理限制,佔中(或是佔領運動)就不會出現。
三子開展佔中運動之前,事實上與中方也有不少溝通。就是以前的溝通沒有成果,所以就出來用另外的方法推進香港的民主。「十死士」之前也是「傾」(編按:香港政治有「又傾又砌」一說,意指泛民與中央既要對話,又要抗爭,雙線行車。)的人,為何會令一些願意「傾」的人死心呢?戴耀廷之前也是《基本法》諮委,他也是願意「傾」的人,甚至曾與魯平及中央討論《基本法》的問題。
然而戴耀廷是學者,而且他不是「自己人」,他的意見中央未必會聽;但梁振英呢,他的報告中央就聽入耳了,這就是個問題。所以說,佔中的策略有沒有錯呢?至少,我們看看之前「傾」了20年,結果是沒有用。
(待續)
馮檢基簡介
馮檢基議員,SBS,JP,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前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2000 – ),深水埗區議員(1988-1991, 2000年-)。回歸前後曾出任多項公職,歷任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港事顧問、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員、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扶貧委員會委員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等。
下文預告:馮檢基:香港需要時間再次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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