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銅鑼灣維景酒店的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臨時辦公室,7月8日舉行揭牌儀式。為牌匾揭幕的包括中聯辦主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牌匾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中英文名字。
出席儀式的還有多名官員及政界人士,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還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多個紀律部隊首長等。
酒店外牆凌晨掛起國徽,酒店外的銅鑼灣道架設大型水馬陣,大批警員駐守。
林鄭月娥: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成立是執行機制的里程碑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8日上午出席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致辭:
「今天的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因為我們是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里程碑。感謝大會安排我率先致辭,讓我可以簡單說明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成立的標誌性、重要性。
「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而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的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而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可惜,香港特區由於種種原因,回歸祖國23年仍然未能履行憲制義務,令香港出現了在國家安全方面『不設防』的不幸局面。與此同時,自去年6月以來,香港飽受暴力衝擊,社會動亂嚴重影響經濟、民生和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中央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再次體現了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決心,也包括了對香港特區和市民的愛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3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按《基本法》規定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也在同日公布實施這部全國性法律。《國安法》標誌着特區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得以有效堵塞,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變得有法可依,為香港提供從亂到治的轉機,香港有望回復穩定,市民的自由和權利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有法可依是維護國家安全的起點,我們要確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過去一個星期,特區政府已採取迅速行動開展相關工作。我們在7月3日成立了由我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在7月6日召開首次會議。執行《國安法》的警務處和律政司已相繼按法律成立專職部門,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負責人已經就職,而律政司司長也已委任首批專職檢控官。為了能及時處理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我也指定了首批裁判官為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因應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須採取《國安法》賦予的措施,我會同國安委制定了一套昨日開始生效的《實施細則》,既能達到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目的,也能同時符合《國安法》總則下對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保護各項權利和自由的要求。
「《國安法》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我們捍衛的是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維護的是全國人民的福祉,而執行的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在過程中,我們肯定需要探索、學習,也肯定會面對不少困難、挑戰。因此,《國安法》規定在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主任獲國務院委任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並列席了首次國安委會議,為我們提供了很有用的意見。今天,我們見證揭牌的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將成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夥伴。根據《國安法》,公署會分析研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按《國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中央對特區充分信任,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任務,但中央有需要保留權力,去處理極少數特區力所不及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國家安全都萬無一失。
「國安委會盡快與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也會在工作層面與公署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我和特區政府都期待與鄭雁雄署長領導下的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也讓香港維持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駱惠寧: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最能給人安全感
以下是行政長官中聯辦主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上午出席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致辭: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近日來,特區國安委、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並展開工作,行政長官開始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公布生效。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落實了香港國安法關於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規定。所有這些,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
「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於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最近,駐港國安公署成為香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大愛國愛港人士拍手稱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則竭力對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並伺機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它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我相信,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鄭雁雄: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安職責
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在致辭時說,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是中央為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而作出的重要決定。
他說,作為中央政府駐香港的維護國安機構,他們將會堅決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安的職責,行使相關權力,亦會依法加強與中聯辦、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駐港部隊的聯繫,依法與香港特區國安委和有關機構建立協調協作的機制,也將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鄭雁雄說,真誠歡迎香港各界大力支持他們,履行維護國安職責、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促進香港繁榮穩定。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