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亞太法律協會6月13日舉辦「深度探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研討會,會上播放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發言的影片。她說,港區國安法首要目的是防範,其次是需要有效機制執行有關法律。以下為影片內容全文:
在5月28日的人民大會堂內,我列席於人民大會堂後排,看着全國人大代表2800多人投票,支持授權人大常委會在香港訂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設立執行機制。當時掌聲雷動,主要原因我相信是因為許多代表已經在過往的一年看到香港被暴力蹂躪,尤其是可能有各種的證據或跡象顯示有外力的干預。
大家都知道在鴉片戰爭之後,香港就變成英國的殖民地。經過長時期的殖民地統治和兩年的《中英聯合聲明》談判,香港終於回歸祖國的懷抱,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我相信現在沒有一個中國人,願意看見香港又被外力干預或者控制,亦不想看見香港人幫助外力去破壞香港。因此中央其實等待我們按《基本法》23條立法等了差不多23年。其實去到這個地步,一些「攬炒派」人物說得很清楚,他們不會讓23條可以在港立法。因此,中央不得不出手。大家要明白,現在香港正站在十字路口,一國兩制來到這個地步。已經由於我們在國安方面不設防,被外力和香港本身一些破壞力量,令到香港雞犬不寧,很難於我們的經濟或教科文各方面再有發展,來發揮我們與祖國同行,幫助中國和平崛起這個意願。一國兩制最重要的是一國,一國不保,兩制就不保。所以我認為香港每一位人士都有責任去支持「港區國安法」的立法。
講一講《基本法》23條,當時由於80年代中國刑法內,有一些「反革命」的罪名,不適合放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個資本主義制度裏面,因此給予香港自行立法的責任。這已經表示中央對香港十分信任,因為這是破天荒之創舉,沒有一個國家會將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交予地方政府立法,但中國信任香港,所以我覺得我們不可以背信棄義。這個時刻我們都要站起來,恪守我們的信諾,中國一直扶植香港。我們記得回歸之後,由1998年的金融風暴,以至雷曼事件和沙士疫情,去到我們近來面對的疫情,國家對香港的支持一直是堅定的。所以現在是時候我們回饋,我們對國家安全的支持也是堅定的。
內地就港區國安法須與香港警方建立工作關係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本身,王晨副委員長已經說得很清楚,首先要防範,之後制止,然後懲罰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所以法律第一個目的就是防範。要做到防範,法律當然要寫得嚴謹。第二點就是法律出台以後,亦要有一個有效的機制來執行國家安全的保障。不是一般警務人員的工作可以去到這樣的水準的,必須要經過更專業的培訓,而且也需要一個良好的網絡資訊和國際視野,才可以做到國家安全的保障。因此必然要在香港設立一個機制和香港警方一起或建立工作關係,或有其他安排,令《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可以在香港有效執行。
這段時間,我相信香港有許多不同意見,有些人已經急急起來反對,我認為連法律都未曾看,就已經急急出來反對的。我認為他們可能對國家安全,都不是那麼重視,但這些不是我們的態度,所以我希望在研討會中,大家集思廣益對一個國家安全法,即《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執行機制、行政、保安方面,對司法方面,譬如司法程序或者法庭的構建。如果需要構建的話以及對各種罪行的定義和其刑罰等各方面,大家可以多給一些意見,集思廣益。因為現在只是走了第一步,就是全國人大會議授權常委會做這兩件事。第二步便極需大家的寶貴意見。
我希望和相信研討會,一定會果碩纍纍,一定有好好的收穫,等大家的意見可以由協會吸收,整理好便給予人大,甚至是基本法委員會去研究,慢慢細味箇中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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