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經常把「朝三暮四」與「朝秦暮楚」連用,以為意思一樣,都是解作經常變卦,拿不定主意。也有人指出了「朝三暮四」與「朝秦暮楚」的意思是不一樣,「朝三暮四」意思應是欺詐。其實「朝三暮四」意思的確是與「朝秦暮楚」不一樣。「朝三暮四」指為欺詐,只是表面意思,是「陽」性。事實上「朝三暮四」的「陰」性隱藏意義是追求自由平等。
寓言,說明就是有寓意的意思,而所謂寓言,是純創作故事,《列子》可說是創作故事的鼻祖。戰國時代一般平民百姓的言行能夠受後人尊重而結集成書,並不簡單,列子、莊子便是。戰國中葉,列子、莊子繼承了老子思想「道可道,非常道」,希望改變當時現行的封建制度,追求實現平等自由的創新性社會制度。
支持王權與爭取平等自由
戰國當時的儒道之爭,若了解當時社會狀況,便明白並非什麼哲學觀點之爭,並非什麼生活方式之爭,而是支持王權與爭取平等自由之爭。唯一要指出的,這並不是平民與統治階層之間的鬭爭,卻是民間自己内閧。而《列子》、《莊子》所深藏的政治意義,針對當時違反人權的「禮制」,內含的平等自由人權思想,卻可說是哲學的一面,可惜這種思潮,在西漢「獨尊儒術」之後,受到「以君為本」的讀書人曲解,意思出現變異,人權平等自由思想失傳了。在現代民主時代回看《列子》、《莊子》、《老子》,古人追求自由平等理念,是十分清楚的。
「朝三暮四」故事是這樣:宋國有一個養狙的人,非常深愛自己所養的狙,亦願意與愛狙分享自己的糧食。不過逐漸發覺有些不對勁,儲糧很快便差不多吃光,於是養狙的人便限制愛狙的食用。便詐說,早上給你們三個芧(註:《列子》原字為茅,屬草本植物,《莊子》修改為芧,即是橡子),晚上四個,足夠嗎?群狙發怒並狂躁起來。養狙的人片刻後再說,那麼早上給四個芧,晚上三個,足夠了吧。群狙聽見早上三個加至四個,馬上滿心歡喜,伏在地上安靜了下來,不再躁動。
「朝三暮四」原出自〈列子・黃帝〉:「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匱焉,將限其食。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茅,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茅,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伏而喜。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眾狙也。若實不虧,使其喜怒哉」。
要了解這寓言,先要理解其中一些用字,如「聖人」、「智」、「愚」、「鄙」、「是非」等在當時特定時空的意思,以及了解當時的「禮制」,便容易明白了。因為春秋末及至戰國出現儒道之爭,是政見之爭,涉及政治的關鍵字會有不同意義,有原中性意思,繼而有「以人為本」及「以君為本」的不同意思。
「禮制」是等級森嚴的階級制度,古代記述人物,這些等級稱謂是不能有誤,《史記》亦不例外,「王」、「公」、「侯」、「伯」、「子」等,是有一定階級身份,亦不能有誤。〈史記‧六國年表〉中,在齊一欄便記着齊湣王六年(公元前318年)「六。宋自立為王」,宋君偃稱王獨立,脫離周朝。為何宋會納入齊一欄呢?因為時至戰國中葉,各諸侯國互相吞併,最後稱王獨立,繼而爭奪一統天下,最後六國再為秦所滅,尊為正統,〈史記‧六國年表〉便以秦所滅六國紀年,而宋至齊湣王三十八年(公元前286年)「三十八・齊滅宋」,宋國給齊國吞併,所以宋納入齊一欄內。由稱謂而可以推斷列子的年代,在宋仍未稱王之時。
寓言乃揶揄當時的「禮制」
「宋有狙公者」,亦由「禮制」稱謂而得知是比擬諸侯,「宋狙公」便是揶揄當時如宋辟公等泛指諸侯,整個寓言是揶揄當時的「禮制」,統治者是主人,「禮制」猶如一個無形的「籠」,人民變成了被籠畜養的禽獸,便是寓言的另一主角群狙。這故事結語「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眾狙也」,便帶出端倪。
「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此處所謂「物」,就是指人類。由軒轅黃帝始建「禮制」,至戰國中葉,「上尊下卑」階級分野已經變成常態,低下階層人民以為「禮制」已經是不能改變的事實,默認自己「鄙」的低下身份,《道德經》58章便說「人之迷,其日固久」,人民默認「上尊下卑」的不平等,不知人人平等才是真理,才有「朝三暮四」的笑話。
「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眾狙也」。現在我們所以為的聖人,是指一種遙不可及的道德完人,其實在春秋戰國,絕非這個意思。上古之時的「聖人」,是指極有智慧的人,發揮其智慧造福人群,因而成為領袖,這亦是老子所追求返回帝制前的「聖人」。及至帝制出現後,「聖人」變成了指開朝元君,即堯、舜、禹、湯、文、武,有時也稱「六君子」,亦由此而建立了「禮制」的道統,此處「聖人」便是指統治者。(有關「聖」,請參閱本網站拙文〈中國古代的創新思維「聖」〉)
所謂「智」,並非一般中性指的智慧,而是指蒙騙人民的乖巧機智。「禮制」出現之初,統治者把人民當作兒子般看待,有其愛民的原意,人民要尊敬統治者為「父母」,自認是「子」,即是老子所說「親而譽之」。只是後來輩份變了階級,變了階級統治,此處所謂「智」便是指這以「親情」作統治的手段,而人民接受這「禮制」而得到好處,也是所謂「智」的表現。
所謂「愚」,並不是現代所理解的愚蠢,而是自然,大部分在「禮制」的籠罩下,以此為然,必須順從,乖乖的接受統治。亦有部分醒覺的「愚」,發覺「禮制」的不平等根本是違反自然而起來反抗,即是定性為「不肖」的人。老子便說「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希望時人看清楚「禮制」。而〈列子・湯問〉篇另一則「愚公移山」寓言,要窮世世代代之力剷除「禮制」的兩座大山,亦批判了「河曲智叟」,便是這意思。(有關「愚公移山」,請參閱本網站拙文〈「夸父追日影」:世界是屬於下一代的〉)
戰國之後,「聖人」變了「聖上」,「聖人」的意思懸空,至宋朝才變成道德規範的楷模,要人民自我約束。所以不明白字義幾經變遷,是難以明白何以「聖人以智籠群愚」。
寓意人民所享權利的多少
這寓言是立體的,故事結構多層次及縱橫複雜。「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實際上是寓意人民所享有權利的多少。在階級森嚴的「禮制」中,低下階層的人民不遵從「上尊下卑」,不守「禮」便視為禽獸,不當作人看待,隨時受刑,根本沒有人權可言。〈白虎通德論‧五刑〉便說清楚,「禮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於士。故禮為有知制,刑為無知設也」。
春秋末自有「學而優則仕」以來,能夠「克己復禮」,接受「上尊下卑」,便被視為「人」,而且有機會做官,逐漸吸引百姓交托兒子學「禮」,這便是所謂「智」。〈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便說「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時至戰國中葉,已有如李克等身居要職。當時平民百姓中,很多人就以為憑此可以被視為「人」並有分享權力的機會,因而感到欣喜及滿足,這便是「朝四暮三」而喜。根本,接受「上尊下卑」才被視為「人」,才有權力,並不值得可喜,因為「禮制」的不平等制度並沒有改變,臣子要仰望上級氣息,才能生存。
無論「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群狙所得都是七顆,比喻人民權利並沒有根本性的改變。事實上,這寓言的「陰」性隱藏寓意,不在於所得的芧是否合理,而是在於要撤去這個「禮制」的籠,只要平等,便可以還原自由。群狙在沒有籠困下,可以自由採摘,亦無須再計較「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亦無須再受愚弄。
《莊子》的回應,進一步闡釋十分清楚。〈莊子‧齊物論〉中說:「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曰狙公賦芧,曰:『朝三而莫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莫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禮制」本質上就是不平等
「勞神明為一」中的「一」,是指社會和諧。在戰國中葉,雖有人走上權力位置,分享權力,但仍要嚴守「君臣之義」,在「禮制」中追求社會和諧,根本是徒勞,因為「不知其同」,「同」就是平等,說得明白,在「禮制」中以為可以得到社會和諧的人,根本不知道「禮制」本質上就是不平等,不平等根本是沒法和諧。這就是「朝三暮四」故事的含意。
「勞神明為一」中的所謂「為」,是指「為心」,即是思考,所謂「 一」,是指和諧而沒有衝突。「為一」,就是思考如何化解矛盾。「 為一」表達於社會上,就是思考如何化解社會矛盾。在戰國中葉, 雖有平民百姓走上權力位置,分享權力,但仍要嚴守「君臣之義」, 在「禮制」中追求社會和諧,根本是徒勞,因為「不知其同」,「 同」就是平等,說得明白,「禮制」本身就存在不平等, 不平等必然會引起衝突,「禮制」的存在根本沒法化解社會矛盾。 這就是「朝三暮四」故事的含意。
「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平民百姓守這「上尊下卑」之「禮」而得到利益,對於統治者來說,是毫無損失。而平民百姓中之所以有人由怒變喜,「因是也」,就是守「禮」後接受了統治者的「是非」觀,才能得享權力和榮華富貴。「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聖人」就用他們的「是非」觀來使社會順從,他們說的「是」就是「是」,他們說的「非」就是「非」。「而休乎天鈞」,放棄了大自然平等原則的衡量,再沒有天理。「是之謂兩行」,所走的是違反自然原則的第二條路。
訴求的「陰陽」,在於提出訴求的心態,隱藏着是向權力或主人提出,已隱藏着不平等。同時,更在於理解追求的目標,在於理解現身的處境,在於探究目標的實現。困在籠中,可以「喜怒為用」,無論提出什麼訴求,不能「因是」,都是徒呼奈何,無論怎樣歇斯底里,無論怎樣狂躁,都只有像禽獸一樣被制服。
歇斯底里及狂躁,都是「陽」性的表現。至於「陰」性,就是重拾智慧,找出關鍵,在無形中去解決矛盾,化解問題於無形。所謂無形,就是沒有軍爭對壘的形態,而融入形勢之中。這便是〈孫子兵法。軍爭〉所說「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霆。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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