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規劃及建造行車天橋,尤其是主要及跨區的運輸幹道時,往往會預留一些路段或接駁口作未來擴展道路網絡用途,目的是減少將來進行擴建工程時對交通和環境的影響及所需的額外費用。
然而,若政府遲遲未有推展相關的擴建或接駁計劃,任由這些路段及接駁口長期閒置,導致「斷橋」現象,則會令人質疑當局是否規劃失當,浪費公帑和土地資源,影響了區內的通風、採光和景觀。更甚者是令人誤解有關部門及官員錯失了興建新道路的時機,加劇交通擠塞及限制了地區的發展潛力。
申訴專員公署本月初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全港現時共有29處已閒置最少10年的行車天橋路段或接駁口。當中有路段早於1981年、即接近40年前建成,另有多條「斷橋」亦已閒置超過30年,並且至今都未有明確的擴建及接駁時間表。
細閱報告內容,每一條「斷橋」背後都有一個錯綜複雜的故事。例如其中兩條位於沙田區、同樣閒置了逾10年的「斷橋」,政府一直認為從交通運輸角度有需要進行擴建,唯當區區議會與鄰近居民,卻因為景觀、噪音、空氣污染,以至擔心會影響樓價等理由多次提出反對,令擴建計劃至今無法展開。
已閒置接近20年的德士古道荃青交匯處「斷橋」,情況則剛好相反。當區居民及區議會一直要求進行擴建,政府則指原定的荃灣填海計劃受到《保護海港條例》影響而擱置,所以毋須再推展有關擴建計劃。直至近年荃灣及葵青區的人口和車流量不斷增多,塞車問題愈趨嚴重,當局才重新開始相關的研究及勘測工作。
其實除了行車天橋,香港亦有不少公私營的樓宇、商場及行人天橋,原本預留了一些用作未來擴建的天橋接駁位,但因業權、管理及鄰近發展出現變化等理由而長期閒置。也有一些行人天橋和隧道,自建成以來使用率一直極低,部分更長期被露宿者或癮君子佔用,甚或在天橋及隧道內非法僭建居住,滋生種種治安及衞生問題。
香港城市發展未能做到「以人為本」
筆者一向感到香港的城市發展及交通網絡建設,往往都是「以路為本」及「以車為本」,而不是「以人為本」,在規劃時只着重如何將車和人像貨物般迅速運來運去,未有充分照顧區內居民的生活習慣、居住環境、經濟活動及社區特色。到後來發現當初的規劃及估算有誤,又要花費大量公帑來加建行車或行人設施,或者反過來將已建成的基建設施閒置。若過程中遇上居民或其他既得利益者反對,問題便更為複雜。
此外,也有一些新發展區或新落成屋邨,政府往往要等到有一定數量的需求,區內經濟活動增多,塞車及人車爭路問題日漸惡化,當局才開始陸續加建道路、天橋、鐵路、巴士站及停車場等,令早期遷入的居民淪為「開荒牛」。政府近年提出發展新區要「基建先行」,正是為了針對有關問題,但如果規劃不周,「基建先行」又可能會變成「工程主導」、「以路為本」,甚至會浪費資源,製造出更多「斷橋」。
除了上述的「斷橋」、「斷路」、「幽靈天橋」及「幽靈隧道」等問題,筆者近年大力批評的17億元朗天價行人天橋、西九龍填海區巨型行人天橋系統、港珠澳大橋香港人工島規劃,以及多區的天價隔音屏障加建工程,都顯示政府規劃欠周詳,未能做到「以人為本」的失敗例子,虛耗納稅人大量公帑,浪費了香港極為珍貴的土地資源。
攜手將香港建設成綠色健康城市
針對「斷橋」問題,申訴專員公署向政府提出了三點建議,包括設立機制定期檢視各閒置天橋路段或接駁口的交通規劃、加強與地區持份者的溝通和提早提出改善方案,以及建立綜合平台發放各項道路工程的相關資訊。
筆者認為這些都是建設性的「補鑊」建議,但除了適用於行車天橋和道路,還應套用在其他同樣閒置多年、使用率極低,以及長期停留在規劃研究階段、遲遲都未有真正動工發展的基建和設施,包括空置校舍、已停用的政府街市、已閒置一定年期的政府建築物及政府土地等。
更重要的是,與其在事後「補鑊」,政府應當從源頭開始減少浪費公帑及土地資源,落實「以人為本」的城市規劃,戒除「以路為本」及「工程主導」的發展模式,善用不同界別專業人士的智慧與專才,攜手將香港建設成真正宜居、宜行、宜遊,着重環保與公共衞生的綠色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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