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政府能加緊工作,加強協調,除了興建住宅要快,加建配套設施也不能慢、不能拖,切勿再做「土地大嘥鬼」。
要真正有效解決香港的劏房問題,真正幫到基層市民改善生活和居住環境,立法規管始終是治標不治本,大幅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才是良策、上策。
希望政府借助今次皇崗口岸落實「一地兩檢」的契機,認真檢視香港的邊境地區與跨境運輸規劃發展,善用土地資源,切實解決土地、房屋及交通問題,切實改善市民的生活和福祉。
發展局已答應,在水務署完成主教山蓄水池的臨時加固和整理工程後,會研究有關設施的保育和活化方案,讓香港市民可享用這個地方,並會在長遠保育方案有決定前,及在安全情況下,探討有限度開放予市民參觀的可行性。
政府能尋找大量土地及設法促成更多樓宇單位落成,急市民所急,實在其志可嘉,問題是無特定的目標,效率成疑。
政府為何不能積極考慮推動將口岸基建由單一通道功能轉為經濟輻射帶動功能?為何現時所有陸路口岸附近區域發展均有欠規劃及進展呢?
建測規園業界關注是整個香港建造業的長遠發展前景,尤其是攬炒派/反對派近年在立法會不擇手段的拉布行為,對行業生態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政府近年提出發展新區要「基建先行」,正是為了針對有關問題,但如果規劃不周,「基建先行」又可能會變成「工程主導」、「以路為本」,甚至會浪費資源,製造出更多「斷橋」。
由中央政府支持、推動在香港水域之外填海造地,供香港重置葵青貨櫃碼頭的構思基礎。
經歷過今次風波,不少社會人士及建測規園業界,都認為政府有必要就香港的鐵路服務及系統,以至整體的公共集體運輸發展策略發等等,進行全面和深入的檢討。
《收回土地條例》只是政府處理好所有問題與爭議後的最終法定程序,並非用作解決爭議的靈丹妙藥。要真正解決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必須多管齊下、多方參與,不能單靠一招半式,亦不應只由政府一手包辦。
推出「只租不賣」用地不單可杜絕炒賣,還可即時、穩定地增加租住單位供應,有助緩和整體住宅租金的上升壓力。
數以萬計基層家庭被迫捱貴租、住劏房的情況下,是否必需要等到所有民生設施都完全到位才能開始發展呢?還是可考慮採用先建屋、後改善的分階段發展模式呢?
在相隔15、16年後的今天,是否還有空間重新探討觀塘填海計劃呢?首先要處理《保護海港條例》的維港填海「緊箍咒」。
《施政報告》將人工島發展計劃命名為「明日大嶼願景」,而不是簡單稱作「明日大嶼計劃」或「明日大嶼工程」,絕非單純的包裝技倆或宣傳口號,而是要刻意突顯整套發展計劃是「願景為先」。
香港資訊發達並可自由流通,連繫網絡廣闊,每日都有數以億萬計的「金沙」在流動,但港府如未能加以善用,任由這些珍貴的「金沙」白白流走,香港的智慧城市建設自然發展遲緩、事倍功半。
香港每次出現經濟或財政危機,都並非因為港府主動大增開支、亂花公帑所致,而是由於全球或內地政經局勢出現急劇變化,香港經濟未能及時轉型或找到新的增長點。
豪宅發展商需否繳交空置稅,看似與一般基層及中產市民無關,但其實這可能會影響政府的地價收入。
立法會原定於上月討論由政府提出的三隧分流議案,但因種種政治理由而臨時撤回。筆者認為,無論分流方案最終通過與否,政府都必須立即展開四項研究,才能長遠解決或減少香港的塞車問題。
政府動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和納稅人公帑,推出不同類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目的是資助市民安居置業,而非協助他們炒樓置富。
不論是將工廈單位、空置校舍、公屋儲物室及空格位改建,還是在閒置的私人及政府土地上,以組合屋等快捷方法興建過渡性房屋,政府都必須加緊進行,全方位為香港市民覓地建屋,緩解現時嚴峻的居住問題。
即是縱然香港人口不再有任何增長,單是讓現有居民「住好啲」,已需要增加1200至2000公頃土地。若加上為滿足未來人口增長及其他用途的土地,3000至4000公頃是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