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領導學大師Ronald Heifetz認為世上的問題可歸納為三類:技術問題、調適性問題(牽涉價值觀和信念)及兩者混合的問題。香港由2003年反23條、2012年反國教、2014年雨傘運動至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爭議,都源於兩地的價值觀差異──香港人對大陸司法制度及意識形態的恐懼、對普世價值的擁抱。
「一國兩制」提供一個解決兩地調適性問題的機制,盼用「50年不變」讓雙方有充足時間調適各自的價值觀,縮窄鴻溝。2008年以前,中央較自制地以「河水不犯井水」精神,只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務及防務,所屬駐港機關均按《基本法》規定「不得干預香港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並尊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港人得以享有一國兩制下的權利,對國家的認同感是回歸以來最高的時期。
自2012年,香港人一向重視的核心價值(自由、法治)飽受多方面蠶食,包括設立選舉主任以政治審查DQ(褫奪)異見人士的參選權;「數夠票」通過西九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找馬會資助興建故宮博物館,以繞過立法會辯論;來到修訂《逃犯條例》時,企圖重施故伎,靠「數夠票」通過立法會,更把三個月諮詢期縮短至20日,嚴重打擊法治精神下的程序公義,漠視商界、法律界、社會各界翹楚及兩次過百萬市民遊行抗議,遂觸發一場曠日持久的反修例運動。
發揮領導力須改變人們價值觀
Heifetz強調,要改變人的行為,必先挑戰某些令其停滯的價值觀,亦即是揭露潛在矛盾(unearth hidden conflicts)。領導力是一連串行動,動員有調適性問題的人或群體改變卡住其進步的某些價值觀和信念,才能向前邁進。然而,一般人抗拒改變,尤其是有關價值觀的改變,故領導力會帶來陣痛、滋擾和張力。
修訂《逃犯條例》令年輕人再次感到「官逼民反」,遂要發揮領導力,改變政府及全港市民的價值觀,故在這幾個月裏,全城皆經歷陣痛、滋擾和衝突。年輕人自6月起每星期幾次的示威、集會及be water多元化抗爭活動,加上強勁的文宣工作,有效地提升廣大市民的參與及國際社會的關注。過程中,揭露政府及警隊的黑暗面,還直接衝擊當權者損害港人利益的價值觀──重視「一國」多於「兩制」、「港人治港」漸趨西環及紅色資本治港、不惜削弱香港「高度自治」及法治體系以達至「另一制」的意識形態……
最諷刺的是,經常被指為「反中亂港」甚至是「港獨」及「顏色革命」的示威者,恰恰比誰都更捍衛《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他們提出的「高度自治」、五大訴求和監管警暴,全部合乎《基本法》承諾的法治、自由和民主權利,也是確保香港的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及對國際社會最具吸引力的價值觀!
暴露政權猙獰面目
記者亦一直發揮領導力,用直播、追查真相和fact check揭露政府及警方的謊言和不公義作為。鏡頭盡顯警員惡形惡相、與黑幫「合作」、濫權濫暴濫捕……這些行為顛覆了市民對專業警隊的良好形象,產生說不出的價值觀衝擊。示威者把當權者的猙獰和醜陋面目愈揭愈烈,那些未能調適自己價值觀的人,很自然地歸咎於無權勢的抗爭者為「攪屎棍」,搞亂香港。
這場運動冒起了一個大部分人感到陌生的概念──「勇武」。首先,「勇武」是一種價值觀,「和理非」也是一種價值觀,有些人擁抱兩者,在不同處境下傾向其中一種價值觀,所以不應標籤一批特定的人是「勇武派」。
我以「燈蛾撲火」來理解「勇武」精神:年輕人大聲疾呼面前有堆邪惡的火,但人們不相信或寧願做「鵪鶉」苟且偷生,他們唯有飛進火海,以死證明不公義和邪惡的存在。他們如燈蛾般的傻,不過,他們傻得來是為了一個larger than life的使命──揭露權貴的虛偽和警暴,以自己前途和生命喚醒市民的政治覺醒。因為他們的犧牲,我們才看見警察這支紀律部隊的兇殘、失德和違反人權,他們道德感召了許多政治冷漠的港人。
社會公義、自由、民主、法治、人權,可算是抽象的價值觀。很多人以為基層或教育程度較低人士難以理解,不易影響他們。不過,令人大跌眼鏡的是,7月底黃大仙居民知悉有年輕示威者被捕時,大夥兒穿着人字拖及睡衣蜂擁上街,「驅趕」警察;及至警方投射催淚彈時,大媽大叔竟「勇武」起來,用不鏽鋼蒸魚碟將其弄熄,繼續罵走警察。黃大仙居民給人印象是吃開「蛇齋餅糉」的深藍街坊,但當他們在區內親眼目睹警暴和不公時,自會調適固有的價值觀,一夜之間由「深藍」變「深黃」,有人笑說該區從此該稱作「深黃大仙」!
市民的調適性改變同樣發生在其他地區,特別是吃過催淚彈的深水埗、黃埔、太古、葵芳、沙田、觀塘、太子、灣仔、西環等街坊,可能「針拮到肉便知痛」,居民紛紛按着良知站起來,甚至參與公民抗命,發揮領導力。
勿以技術方法解決調適性問題
人們常犯的領導錯誤,就是不敢或不想直面牽涉價值觀的調適性問題,寧願掃入地氈底,並嘗試用技術問題去解決,結果都是徒然。「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其實就是「調適性問題,須以調適性方法解決」,亦即是好好地處理中港兩地的價值觀和信念之南轅北轍。
香港回歸22年,政府一直只以技術方法實行主權回歸(改國旗、唱國歌),過了幾年才發覺「人心未回歸」,卻沒有深切思考如何以調適性方法處理這個調適性問題。要人心回歸的話,何不老老實實地落實「一國兩制」,不設關卡地給予香港人《基本法》承諾的法治、自由和雙普選!
在處理調適性問題為主的反修例風波裏,林鄭政府始終執迷不悟地運用各種技術方法:先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警棍處理,8月開始增加警力、火力、暴力及震懾力,果效不大,便動用另一個技術方案──派191億元給各階層市民(大學生除外)。結果,市民錢照袋,幾天後於8·18逾170萬人上街「風雨中抱緊自由」,變相摑政府一巴:休想用警棍、用錢、用白色恐怖來解決香港的政治問題!
可以說,林鄭要強勢推行有損《基本法》精神的修訂草案時,不屑與反對人士對話,還要在立法會裏趾高氣揚地罵泛民議員「全是廢話」。當事情搞砸了,抗爭一發不可收拾時,卻要求對話、互相聆聽……但一天她沒誠意改變自己的調適性問題,這些勞民傷財的對話秀只是做給國際社會看的門面功夫而已。
你可以在某些時候蒙騙某些人,但不能在所有時候蒙騙所有人!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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