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數周討論學習經歷,聰明的讀者或者已經意識到裏面隱含着一個道理,也就是筆者歸納的學習科學第五條原理:學習是一個綜合性、總體性的過程。綜合性,是英文integrated的翻譯;總體性,是holistic的翻譯,也許都不是最好的翻譯。意思是,人的學習,不是分析性地、分割的、碎片式的過程,而是在一個過程中,綜合地、總體地許多方面同時發生的。
學習:總體性與分析性
簡單的例子:前文提過初生的嬰兒從雜亂無章的聲音中,逐漸認識媽媽的聲音。那是我們分析型的說法。實際上,嬰兒是從各個方面,總體地形成媽媽這個概念的──包括聲音、形象、氣味、體溫、脈搏、抱姿。嬰兒的種種官感,是同時發生作用的。媽媽這個概念,是這許許多多官感元素的合成。也就是說,嬰兒對於媽媽這個概念的學習,是綜合性的、總體性的。
筆者對於總體性學習的認識,有幾個來源。1996年在哈佛開設教育與文化的課程,在書局發現幾本有關中醫的英文書,都說中醫與西醫的分別,前者是總體性的,後者是分析性的。聯想起在一本《中國系統思維》裏面談到中國的醫學、農學、天文、軍事等的「系統思維」,是另一種總體性思維的表述。中醫把人體看成一個總體,而不是逐塊器官去醫治。例如頭痛,中醫不會「頭痛醫頭」。
後來,筆者在港大開始了一個「學習科學」的「戰略性研究主題」(是大學的推廣前沿研究策略)。首次開了一個Town Hall Meeting,全校竟然來了不同的院系的60多位同事。剛好「言語科學」與「運動科學」的同事坐在一起,發覺他們都在採用Implicit Learning(此處暫譯作總體性學習)的原理。言語糾正,傳統是分析發音的過程,教「病人」(一般是兒童或長者)如何運用牙齒、舌頭、嘴唇、喉嚨。那是一個分析性的過程。
他們現在採用總體性方式,例如一個發不出D音的孩子,把他帶到道路工程,在機器鑿地的旁邊,要孩子發出「達、達、達」的聲音,一下就做到了。運動科學,以往只靠電腦數據分析,讓運動員掌握力度、角度,他們用總體性方式教高爾夫初學,要學員把地面與自己的身體,看成是直角三角形的兩條邊,揮棒的角度,就是這個直角三角形的斜邊,學員很快就掌握了。
後來在演藝學院知道,芭蕾舞的教學,從來就是總體性教學。芭蕾舞當然要有精確的基本動作,但是這些基本功的學習,關鍵在學員有自己的意念,因此教師很着意把意念傳輸給學生,讓意念來指揮動作。不然,只是生硬的機械動作,不算是學習基本功。
這些在筆者腦中不斷累積,開始舉一反三,聯想到許多教學中的應用。中文字的書寫,當然是一筆一橫地學習。但是即使如此,也有總體性的學習過程。筆者1949年3月到香港,之前在上海上過短暫的幼稚園。記憶很模糊,但是很記得老師教如何寫「一」字。她在黑板畫了兩竪,中間一條橫線,說這是一張床。跟着在「床」上寫了一橫的「一」字,說:「一字就像一個人睡在床上,頭不能掉在地上,腳也不能掉在地上」,意思是「一」字那一橫,必須要水平。至今歷歷在目。
中文:認字與寫字
但是中文的「認字」與「寫字」,其實很不一樣。寫字的過程,當然是分析性的,一竪一橫一撇一捺地寫。但是認字的過程,卻是總體性的。
在大學賓館柏立基學院工作的時候,有一位住院的太古學者(博士生),在研究認字。是他讓我開了竅:認字與認人臉一樣,是總體性的。什麼意思?我們認人臉,不是把人臉分拆──怎樣的眼睛、怎樣的鼻子、怎樣的耳朵、怎樣的嘴巴──然後合成的。而是「一眼就認出來的」,那是一個總體性的過程。
認中文字也是一樣。我們許多外籍的同事,不懂中文,也沒有學過,但是他們往往可以很快認出「香港大學」幾個字,是一個籠統、模糊的認識過程。其實,兒童學認字也一樣。很多字,他們可以「一眼就認出來」,但是並不表示他們就能寫。研究中文學習的同事曾經告訴我,我們常常認為,筆畫少的字就是容易的字,其實並不一定。兩畫的「丁」字,其實對幼兒來說,見到和用到的機會很少。相反,筆畫很多的字,例如舅舅、讀書、警察,他們會很容易認,因為那是總體的形象,應該提早在寫字之前認,但不必馬上要求寫。
另一個生動的例子,是外國人學習漢語拼音(本欄介紹過)。中文是聲調語言;外國人講的,可以說全部是音調語言。普通話教師,往往一開始就教「巴、拔、把、罷」四聲。使用音調語言的外國人,沒有辨別聲調的能力。對他們來說,只不過的一連串的「ba、ba、ba、ba」,沒有分別,因此覺得很困難。
我們研究中文學習的同事卻發覺,不作抽象的聲調比較,而是直接進入語言,他們是可以學會的。「媽媽」、「麻油」;又甚或「沒有」、「煤油」……都可以沒有困難地上口。筆者在本欄提過,在世界各地,幾百人的場合,外國人,屢試不爽。也就是說,採用總體性的方式,他們可以學會的。但是一定要抽象地按聲母孤立地學習,他們就學不會。
經歷:刻意設計與自然感受
聽過有腦科學家說,這是Power of Context。也就是說,在有意義過程中的學習,是最有效的學習。若是讀者記得前幾周本欄文章所提到的學習科學的原理,其實又呼應了這個原理。
我們說經歷是學習的關鍵,就是因為經歷是總體性的,是有效學習的必要條件和過程。例如大家都知道,一位學生到外地交流,回來一般都有很大的收穫,那是非常高效的學習。但是,那些收穫是在外地生活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到的。要他們具體、細緻、分析性地表述有怎樣的收穫,毫不容易。
他們的收穫,有些是複雜而難以有條理地表述的,有些是深層而不容易三言兩語講清楚的,有些則是潛在而需要若干年後才會浮現的。
假如真的要他們做書面報告或者是演講,老實說,也許只是考驗他們寫作或者講話的能力。
學校裏面的課外活動,其實都是總體性的學習,也是最有效的學習。我們說課外活動可以培養領導能力、組織能力、決策能力、解難能力等等。
那不是在活動裏面刻意設計的。而是在許多有意義的活動裏面,不在意地、綜合性地、總體性地,在學生的腦子裏面,不知不覺地形成的。
數年前發表的《教育2.1》倡議,裏面提到教育的目的,應該是「人的素質」,包括學養(知識技能)、素養(待人接物)、價值觀。學養的獲得,大致靠學校、課程。素養,大致靠經歷(體驗式學習)。價值觀,則要潛移默化。潛移默化,包括家庭薰陶、朋輩影響、教師模範、學校文化,則更加是總體性的學習。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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