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反共反林鄭 遊行人數創新高

《逃犯條例》修訂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的爭執,以至上萬人出來示威遊行,歸結之處是香港社會裏有着反共反中的情緒,這也是「佔中」和旺角暴亂的社會基礎。不過,這樣的反共反中情緒,從來都有。

「四二八」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遊行人數有數萬人,應該是近來反政府遊行人數較多的一次,也應該是組織者利用香港社會內反共反中歷史積下來的政治情緒,成功動員起來的。從遊行中夾雜了眾多的港獨口號來看,顯然是反共反中與港獨的合流。從部分新聞媒體的報道以及有關組織人物的號召、宣告,也顯然是有所預謀、有所規劃。現任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說,組織者意圖製造類似反23條立法的政治高潮,正中要害之處。

反23條立法示威大遊行的成功之處,是動員了香港社會裏存在已久的反共反中政治情緒,用誇大了的23條立法的政治恐懼,驅使香港的專業人士與中產階級也走上街反對特區政府和背後的中央政府,結果是推翻了23條的本地立法,逼使官員辭職,特區政府變成「跛腳鴨」,由此而開啟直至「佔中」和旺角暴亂的長期政治失控。

董建華稱病辭職在前,梁振英做一屆特首未能連任在後,整個過程均有脈絡可循,不可能是民眾自發,其中有頗多內外的計謀、策劃和部署。董建華辭職後是原殖民地官員曾蔭權接任,梁振英棄選之後也是原殖民地官員林鄭月娥接任,這樣的政治變化似有一定的模式。

林鄭月娥上台後,一如曾蔭權與泛民主派友好。但在「佔中」之後,中央政府再不是旁觀不管不作為,而是積極在《基本法》的法制範疇對特區政府有所要求,也主動對付港獨。因而林鄭不可能如曾蔭權那樣大權在握,放手施政來討好社會的既得利益者及與之有各種關係的泛民政治組織和政客。

禁制港獨與「佔中」判刑都不是林鄭月娥和特區政府官員可以抗拒,執行過程可能存在波折,可卻大勢已定,港獨的空間愈來愈小。

反修訂逃犯條例的起點是要求林鄭月娥下台,泛民及其背後勢力亦回復到反董建華、反梁振英的模式去。

問題是,在中央政府施壓下,特區政府不能再縱容示威遊行的失控;「佔中」判刑,不會再有政客及其附從者敢干犯法紀。於是,示威遊行即使人數回升,卻不敢越法律的規限,政治衝擊作用有限。關鍵之處是特區政府會否因示威遊行而讓步退縮。

要林鄭下台,泛民可與誰作政治談判?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抑或是其他人?基本上原殖民地官員中已沒有如曾蔭權或林鄭那樣政治份量的人可出來接替,特區政府上層便難以分裂更替。因此,特區政府不讓步,嚴守法律對示威遊行的限制,商界不參與搗亂,香港不可能出現大的政治變動。

壯大反共反中情緒

《逃犯條例》修訂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的爭執,以至上萬人出來示威遊行,歸結之處是香港社會裏有着反共反中的情緒,這也是「佔中」和旺角暴亂的社會基礎。不過,這樣的反共反中情緒,從來都有,其中有個人恩怨、政治執拗、無知與迷信,更有各種媒體、意識形態的扭曲和製造。但是,為什麼在回歸之前,大的政治化社會騷動,只有1956年國民黨右派與黑社會的暴動,和1967年不是反共反中,而是擁共擁中的反殖民主義暴動呢?

反共反中的情緒一直存在,卻並不強烈,就連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接受美國軍事訓練企圖進入內地從事搗亂工作的,後來在香港也變成了企業家,甚至與內地政府合作,打交道。情緒可以隨時間轉移而變化,香港更有宣洩之途──移民離港,不做中國人,變為外國人。

當然,英國政府控制嚴厲,也不盡依法律手段,但主要是控制內地在香港的勢力,而不是台灣在香港的勢力,此所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在一些節日都會在香港到處插掛。但即使如此,內地改革開放之後,反共反中的情緒和表現都逐步減退。

由此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在回歸後反共反中情緒在年輕人中上升,並且演化出「佔中」、旺角暴亂呢?

一是教育問題。但英國統治時反共反中的奴化教育更強烈。或者可說在回歸後年輕人受的反共反中教育,與他們父母輩在殖民地時代受的反共反中奴化教育結合起來,便產生出更大的聲勢。

二是政府問題。香港在回歸之後,舊的既得利益者比之前更強大,沒有英國政府的制約與保護,這些既得利益者爭奪社會利益的拚勁更強,視野更加短期化,而新的既得利益者也屬投機、貪婪和短視,且與內地20年大貪腐結合起來,互為因果。

英國統治時,政治權力是絕對的,專斷、不分享、不民主,支撐殖民地政府的是在社會、經濟裏壟斷的英資財團。回歸後,特區政府要民主,政府內部官僚化而沒有政治意願;政府外,新舊財團變成強大的新舊既得利益者,收買政府乃至官商勾結,政治上強調分權、民主、司法專斷,都把整個治理體制癱瘓起來。英國統治時受到抑制的既得利益者便猖狂起來,藉民主化走上金權政治之途,也開了門引來外國勢力。

因此反共反中情緒便成為各種勢力利用的對象,香港治理體系便滲入愈來愈多的反共反中情緒,且變諸政治行動。反過來,這些政治行動也提供不少政治機會壯大反共反中情緒。放任會使香港社會穩定嗎?

原刊於《東方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