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哲學

編舞者以及舞者的表演,使符號化作品的呈現及有機的多重性。兩者皆毋須在現實的個人歷史裏,經歷過作品所敍述的情感和敍事的啟迪。

美國美學家蘇珊‧朗格(Susanne Langer)以虛幻之力來探討舞蹈,並認為沒有任何一種藝術,比舞蹈更不能得到恰當的理解;包括舞蹈其實表現了什麼?創造了什麼?跟其他藝術和藝術家、現實世界的關係如何?朗格最關心的是,人們早已放棄了以簡單和直覺的掌握來理解舞蹈。

朗格認為,直覺中的舞蹈,呈現的是表現姿勢中的「基本幻象」,而此等虛幻之力,其實便是生命的運動、情感的形式,表現了舞蹈創作者的願望、意圖、期待和要求。舞蹈是情感的訊號與象徵;是編舞家精心建設的一套「確定和緊密相聯的符號系統」,呈現於肉身所產生的物理力場之上。 沒有其他的藝術形式比現代舞蹈更能如此直接地表現自我;而其中的意涵,便是藝術家們在世界中發現的真實,很想將之展示給自己的同代人知道 ;所以別小覷這些看似虛幻,現實消失其中的表現性力場。

從前念美學的時候,便思索朗格依文化哲學家卡西爾(Ernst Cassirer)思考中所強調的虛幻力場,我因此而非常專注地觀賞舞者在舞台上的跳躍、旋轉、踢踏,以及看似掙扎、抽搐、在台板上盤展以及各種忘我的動作,其後同意朗格所說的,舞蹈的作品曾經威懾、淨化以及啟迪心靈。朗格也強調肌肉現象;說獨舞的人由於肌肉帶節奏性的動作,以及所感覺到的身體線條,才躍入了他作品的基本幻象或所謂虛幻之力裏頭。在這前提下,我們才會談到與現實的分離、藝術性的轉化以及動作的象徵性,以及瑪麗.維格曼所說的:每個有創造力的人都具有自己的特定主題,從個人的經驗中引發,在肉身線條的光彩以及層出的變化中,形成整體的循環,並達到自身的圓滿。

蘇珊‧朗格緊從其師卡西爾以各種文化藝術都為符號系統的說法,來闡釋舞蹈經營的虛幻力場。總括一句:人是符號的動物,而舞蹈則是生命力和情感的形式。儘管卡西爾的理論備受爭議,朗格則強調並不抽象或離地的舞蹈整體觀,甚至談及身份問題。舞蹈的張力,展示的是充滿情感的人生,且作品往往是一條從緊張到解決的生命溪流,箇中有個人的生命感及身份感(Sense of Identity),因而作品滿載着特殊性、複雜性的情感互動。

符號化作品的呈現

編舞者以及舞者的表演,使符號化作品的呈現及有機的多重性。兩者皆毋須在現實的個人歷史裏,經歷過作品所敍述的情感和敍事的啟迪。曾熟練運用舞蹈語言的身體,會塑出具個人特性及特殊情調的述情形式,從而將之對象化為作品的客體。依直覺理論,創作和觀賞是對作品形式的掌握與認識的活動,是直接的洞悉力,特別是各種形式的一致性、對比、整體合成、和諧性與獨特性,能應用於如蒙特里安形式主義的構圖以及表現性的舞蹈。

朗格指出對舞蹈的理解,便是從直覺如何領受整體表現的情感關係、表現力和形式而開展。她的總結:「凡是沒有願望和衝動去表現任何東西的作品,都不能算作藝術品(當然還有表現力的高低和優劣)……藝術家的生活大體上就是與之鬥爭並不斷取得勝利的一場戰爭。」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文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