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行業需加強整頓

上周消委會點名譴責四所健身中心進行欺詐式推銷,實在是極不人道的卑劣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懲處和取締。

我有一位朋友在旺角區上班,本來很想在中午或下班後去附近的健身中心做運動,鍛煉身體,但最終他打消了這個念頭。我問他原因何在,因為附近有兩三所健身中心,地點都很方便,而且月費也很便宜。他答我說怕被推銷各式各樣的服務,驚自己無法推掉這些令人煩厭的硬銷手法。當時我聽後有點覺得他過分緊張,並且認為如果個人立場堅定,什麼推銷的手法也不管用。

對我來說,我的想法相信是對的,但對一些立場不夠堅定或較易心軟的人士,往往便逃不過這種纏繞和軟硬兼施的推銷手法。然而,這種不良推銷或經營手法,在健身行業始終未能杜絕。上周消委會點名譴責四所健身中心,其中三所在旺角區,他們以威逼利誘的方式向一些顧客推銷他們的服務合約,其中一宗涉款高達175萬元,受害人是一名大腦功能障礙人士,進行類似欺詐式的推銷,實在是極不人道的卑劣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懲處和取締。

就上述事件,我明白了朋友對參加一些私營健身中心的擔憂不無道理。其實,有多少想到健身中心做運動的青年人像我那位朋友般因擔憂而最終打消了報名入會的念頭呢?

康文署宜將健身中心的經營外判

其實,康文署各區都設有可供大眾人士鍛煉身體的健身中心,但由於設備較傳統保守,未能滿足很多熱愛健身人士的需要,加上在使用上缺少像一些私人健身中心的私教服務,因此吸引不了大部分愛好健身的人士。隨着愈來愈多年輕人愛好健身運動,康文署應該考慮把轄下的健身中心的經營外判,以迎合市場的需要,更能善用政府的設施和資源,讓更多市民大眾受惠。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鍾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