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從善如流」,在發表《長遠房屋策略》的周年進度報告時,把公私營房屋的比例,由六比四增加至七比三。
這個改變大體上得到輿論的好評,被視作政府比前更願意有所承擔的表現。至於是否愈多人能夠入住公屋就是香港之福,則不一定人人都這樣覺得。
香港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崇尚個人奮鬥,希望社會上大多數人都可以力爭上游,透過自己的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早年的香港人,即使住在木屋區,也發夢終有一日可以「買洋樓,養番狗」。他們會幻想,由租客可以變業主,從住細屋可以搬去住大屋。這樣才有成就感,才有幸福感。
然而,近年社會上興起了一股左翼思潮,主張政府應在房屋問題上承擔更大的責任。他們不着重增加土地供應,亦不着重調動私人市場的積極性;而直接叫政府增加公屋供應,好讓愈來愈多人入住公屋。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基層的住屋問題,令公義得到彰顯。在他們心目中,好像愈多人能夠入住公屋,就代表社會愈進步,大多數人就能生活得更安穩,更滿足。
公屋居民利益一致 易被政客利用
現實是公屋提供的只是一種最低標準的居住環境,並非人人都視此為理想的家居環境。但大部分一旦入住公屋,就從此定型,以後也只能困在這種環境中生活。因為公屋的居住標準是不能隨便改動的,它要保持整體上的一致,才可以有公平性。但要整個社會一起去提升某項居住標準,一定會有難度,不似個別人士自己去改善自己的居所那麼方便。
由此可見,要追求幸福,很多時都得靠個人奮鬥,集體是沒有幸福的,即使有也是低層次的,千篇一律的。愈多人入住公屋,就代表愈多人對自己的生活不存厚望,只能靠政府照顧,結果只好大家一起入住公屋,過着社會上最低標準的生活。
很可惜,這個年代連大學生也沒有大志,未出社會工作,已去排隊輪候公屋。而不少政黨為了爭取這批人的選票,紛紛加入要增加公屋供應的大合唱。
公屋居民沒法透過自己的努力去改善居住環境,他們只能夠透過政客或名嘴。去督促政府改變某些公屋的政策,他們才有機會齊齊得益。他們希望政府改變擠逼戶的標準。讓他們可以調遷至更寬敞的單位。他們希望政客為他們爭取提高入息上限,讓他們早些可以有資格輪候公屋。他們還希望……等,在公屋居民面前,政客最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
一般而言,公屋居民的利益比較一致,政客只需做一件事,就可以取悅一整批人,政治效益很大。所以政客都喜歡為公屋居民發聲。此外,由於公屋居民有較多的集體共同利益,政客很容易就可以把他們組織起來,鼓勵他們去爭取一些共同目標。以至公屋居民很容易變成了政客的政治籌碼,被政客利用來為自己交換利益。此之所以,政客總是覺得,社會能讓愈多人入住公屋就愈好。我真擔心,香港將來會全民入住公屋。
居屋不應算做公屋
政府檢討房屋策略時,接受了坊間的要求,把公私營房屋的比例,修訂為七比三。表面上是從善如流,實際上是另有打算。原因是政府所謂的公屋,與一般人心目中的公屋並不一樣。一般人心目中的公屋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廉租屋,但政府的所謂公屋卻是連居屋也包含在內的。兩者雖然都是由房委會提供,但性質上有極大的分別。七成公屋中究竟有多少是廉租屋,多少是平價出售的居屋,在社會上產生的效果有極大的差異,不能混為一談。
公屋的業權是全部屬於房委會的,住戶只是租客;但居屋卻十分接近私屋,居屋的業權大部分是屬於住戶的。
這種業權上的差異不只是象徵式的,而是有實質意義的。雖說兩者都可以解決住屋問題,但公屋的住戶由於不是業主,居住權沒有絕對的保障。如果不符合房委會的入住公屋資格,房委會有權徵收額外租金,少則收雙倍,重則跟市值。如果房委會修改一下要求的標準,甚至可以把不符合資格的住戶驅趕出去。但買居屋的人只需要購買的一刻符合資格,將來發了達,也不會被趕出去。即使不補地價,也可以一路住下去,直到批地的期限完結。
此外,公屋的租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調整(多數是加租),而且是住多久就要交多久租金,不似居屋那樣,可以有固定的月供金額,供滿之後就不用再供,從此活得輕鬆快活。
而更重要的一點是,租住公屋不會有資產升值的得益,沒法因社會的整體經濟增長而分到一杯羹。但買了居屋的人,卻可以有資產增值的機會,當然亦有樓價下跌的風險。不過,過往的歷史顯示:人類的科技會不斷發展,生產力會不斷增長,樓價亦會跟隨經濟增長一起上升,所以買了居屋的人如果肯守,總有一天成為樓價上升的得益者。
因此,如果香港人有得選擇的話,當然是喜歡買居屋多過喜歡租公屋。因此,置業主導的政策,並非政府主觀訂出來的,而是市民的主流選擇。
政府應行動 助公屋戶買居屋
然而,有部分政治團體,卻無視市民傾向置業的選擇,反指控政府推行以置業為主導的房屋政策是想推卸為基層提供公屋的責任。其實,公屋住戶何嘗不想買居屋?只是居屋的售價不便宜,他們買不起罷了。
但這種現況不是沒法改變的,我們應用積極的態度去解決問題,而不是消極地接受現實。政府應該做的有兩個方面;首先應該是降低居屋的地價成本,把供應住宅用地看成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只曉得在訂地價時與偏高的私人市場掛鈎。居屋的售價應與市民的購買力掛鈎。另一方面,政府亦有責任提升基層的技能,令他們的收入可以付得起建築費與發展商的合理利潤。屆時,只要政府肯少收地價,居屋就有條件成為大多數香港人都買得起的樓宇。
因此,我支持以置業為主導的房屋政策,我相信大部分市場都樂於看到香港有愈來愈多的人可以入住居屋,而不是只能入住廉租的公屋。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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