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香港民主停滯不前 急需重新啟動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法官認為在相互指責、指控、反對指控當中,一項事實尤其鮮明:不論責任誰屬,香港民主進程已經停滯,急需重啟民主發展。這無異於一國兩制的成功處於危急關頭。

編按:公民實踐培育基金於2018年12月8日舉辦名為「法治對香港的意義及重要性」的論壇,講者包括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法官、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女士和英國最高法院前副院長曼斯勳爵。三位講者討論現時香港的法治狀況。此篇為包致金法官當天的演講,全文如下:

香港由一個漁村、海島,發展成繁華大都會、旅遊中心,最後到今天的國際金融中心。我的家人也是在香港生長,我的曾祖父的父母在1840年抵達香港,一年半後,香港進入了英屬香港時代。回歸十幾年後,我家裏最年輕的一代──我的孫子誕生了。香港今天最大的問題是什麼?我想答案很簡單,是缺乏民主。

沒有民主,有沒有法治?

雖然《基本法》承諾普選特首,全體立法會議員也會經由普選產生,但是普選這個承諾仍沒有實現,你也可以說,只實現了一半,我曾經覺得極度被冒犯,有人問我「香港究竟有沒有法治」?事過境遷,很多事情發生了,直到2010年,我在倫敦的一個法律會議上聲聲,第一次回答這個問題。

香港沒有了民主,能不能有法治?那時的我和現在我的回答:可以,但基於四個條件。首先,要有憲法,在一個獨立的司法制度下;第二,權利一定要適當地分開;第三,人權一定要得到保護並且與世界接軌;第四,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無論你想做什麼,為了法治,我們一定要推進民主,但法治不應成為延遲民主發展的藉口。

我們的情況怎麼樣?我說,我們司法制度是獨立的,對此有些人質疑,包括海外和一些很負責任的人都質疑過。但我認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還沒影響到司法制度,影響的是司法自主。若有部分來自政府的指示,使法官做決定時不能根據法律,這明顯會損害司法制度。雖然如此,釋法權應愈少愈好,當釋法可能影響到人的權利時,短期內可能有利,但長遠並無好處。香港有三權分立,除了民主,整體來說人權得到保障、跟從世界的規範。最後第四個條件,現在面臨很多指控,誰的責任也好,香港民主停滯了,急需重新啟動,一國兩制很重要。

人權是尊重他人

我參考過人權,我這麼說是什麼意思?我覺得現在的世界,人權是包含很多人的應有權利。我們應該要求自己尊重他人的權利和活在擁有尊嚴的信念中。你要尊重他人的教育、醫療、可接受居住水平的權利,因為這些權利,我們得以有尊嚴地活着。還有一個權利,就是接觸法律的權利,這也許是當中最重要的,因為透過這樣,人才可以獲得或獨立行使其權利。

法治對香港的意義及重要性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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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