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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當「水貨客」!

報載針對「水貨客」的光復活動愈趨激烈。上水、屯門之後,轉戰去沙田,令我這個曾經做過「水貨客」的不無感慨。事實上,很多老一代都當過「水貨客」。做「水貨客」,有罪嗎?
報載針對「水貨客」的光復活動愈趨激烈。上水、屯門之後,轉戰去沙田,令我這個曾經做過「水貨客」的不無感慨。做「水貨客」,有罪嗎?
 
若有,以下便是我的犯罪紀錄:
 
記得在1964年,我在香港考不上大學,離開家人去台灣一所大學升學,有老大哥在旅行社教我,帶水貨去台灣,可以賺些零用錢。
 
當時赴台讀書的,大多負擔不起乘坐飛機的費用,我們會齊齊坐大貨輪的大艙,裏面充滿柴油味,一起臥打地鋪,如屈蛇客一般捱40小時的情景,在我腦海中還殘留一些片段。
 
由於坐貨輪,行李重量限制不大,我們師兄弟每人多帶一個大包裹水貨,排隊上船,排隊落船,一齊出貨,這樣子每年總有一至兩次。
 
買什麼水貨?你若怕麻煩,怕動腦筋,旅行社有專人為你打點,你若害怕被人插入違禁品,也可以自行購買,到基隆上岸後出貨也不困難。原來當時台灣與內地處敵對狀態,兩岸貨物不能互通,而台人尤其是由大陸撤去的,大多對家鄉土產有所懷念。買一些內地流行的藥材、海味、土產,也不愁市場;也由於台灣當時施行外匯管制,不易輸入舶來商品,你買一些外商生產的日用品,也是一條出路。總之,這種「水貨客」生涯,在回港後停止了,這是我的「水貨客」生涯的第一階段。
 

6、70年代運物資上大陸

 
然後我在6、70年代,與太太也曾多次來往香港及內地,大包小包的出入海關時,也許被認為是「水貨客」吧。
 
事緣我太太有些遠房親戚居於內地,在6、70年代間時勢不好,生活困難,我倆會節儉一些,省下的在過年過節時,便給親戚們送上一些,出入海關托着行李,也頗辛苦,會否遭人白眼,誤為「水貨客」,當時也無暇理會了,記得較高興的是若遇親戚們有婚嫁,更是一些托運高峰期,新棉胎、新蚊帳,是必備的禮品,由於體積大,出入時也頗大陣仗。 後來內地改革開放後,經濟景況改善了,這樣托運上內地的工作便暫停,反而在內地買豬肉、雞鴨回港的機會大增,這是我做「水貨客」的第二階段。
 
有一個有趣的體驗也值得一提,我曾經在大嶼山的大澳工作了四年多,有朋友來探訪或遊大澳,打包海味鹹魚回港,是常有的,過年過節,在大澳曾經有一個特色,有內地漁民在公海向大澳漁民採辦年貨,大澳漁民便用大小漁船載貨向他們推銷,也會運回一些內地特產向本地人銷售,這是否屬於無牌經營?不得而知。
 
我與太太多年前也經歷過另一階段的「水貨客」生涯,事緣有一位家人在一個商場經營了一間小小的時裝店,貨源除了本港的一些批發與零售商外,我與太太那幾年赴日或南韓旅遊時,也會到當地商場的入貨店購貨帶回,每次大概會因此多帶一個大皮篋。
 

互通有無自古皆有

 
在古時,互通有無,是天經地義,農民生產的,獵人打獵的,除了自用,便去墟場以物易物,漸漸便有專人去收集百貨,轉去其他渴求的地方出售,這便是商人行旅的起源,除非謀暴利,不然我們不會把他們當罪犯看待。走私便不同,因為會損害國家的正常稅收及法制(例如輸入軍火),我們會極度重視。
 
在我學生時代,帶些法例容許(自用限量以下)的物品去台轉售,賺些零用錢,有罪嗎? 犯法一定談不上,良心不安? 貨真價實,你既買得開心,我也不覺得。
 
家人做時裝店,去旅行時入些貨,有罪嗎?我為家人減低了入貨價,在香港賣得便宜一些或許還有貢獻,不是? 當然,出入口商會有異議,但韓日的零售商卻舉手贊成,就算有罪,也會輕判吧。
 
在今天真是世界變了,有人聯群結隊的衝擊購物的旅客,批評為「水貨客」。其實我有些奇怪,若旅客們不是心口掛着寫上「水貨客」字樣的木牌,或好像我今天的自供詞般寫下犯罪紀錄掛在胸前,衝擊的組織者如何可以教導跟隨者把「水貨客」分辨?他們究竟是內地下來的水貨客?還是港人北上辦貨的水貨客,或是遊客?
 
我感到奇怪的當然不只於此,更甚的是就算「水貨客」有罪,看來與國恥或賣國賊也沾不上邊。以前在文革時我們批評有些人無限上綱,看來今天我們也有人在走舊路。這樣下去絲綢之路與茶馬古道也會沾上惡名。哀哉!
 

馮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