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結束了三天的《施政報告》辯論,致謝議案(「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獲得通過,七項由非建制派提出的修正案全被否決。
對《施政報告》進行辯論是《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的職權之一。立法會不能否決《施政報告》,不會就《施政報告》進行表決。《施政報告》辯論沿用了回歸前的模式: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動議致謝議案,啟動辯論;辯論結束後,會議就致謝議案進行表決。致謝議案是議員議案,需同時獲得功能團體和地方選舉產生的兩部分議員各有過半數贊成始獲通過。回歸以來,由於非建制派的反對,致謝議案多數被否決;但去年和今年,由於建制派在兩部分的議席都佔了多數,致謝議案便順利獲得通過。
有非建制派議員支持《施政報告》
今年的表決,建制派議員有1人缺席,其餘全部投了贊成票;非建制派則有4人在投票時缺席,而投票的議員中,贊成和棄權各1人,其餘都反對。議員對致謝議案的投票,是對《施政報告》的政治表態。建制派議員都會投贊成票,以表示對行政長官的支持,即使他們不是毫無保留地同意《施政報告》的全部內容。非建制派議員的考慮比較複雜:他們不願意投下贊成票,讓人覺得他們對《施政報告》全面不支持,尤其當報告包含了某些他們強烈反對的內容(例如「明日大嶼」,很多非建制議員都反對);可是他們又知道,《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有許多是他們的選民歡迎的,例如今年《施政報告》有關教育的措施,都是教育界所喜聞樂見的;這也許是為什麼代表教育界的非建制派議員投的是棄權票而不是反對票。另有4名非建制派議員寧可缺席不投票,很可能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本來,對致謝議案提出修正案,是議員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但現在已基本上失去了作用。非建制派提修正案,大都只為了表示「遺憾」、「不滿」等情緒,很少提出實質意見;建制派則認為提修正案只是反對派的政治動作,所以他們不提出任何修正案,只否決所有修正案。
無論如何,致謝議案的表決結果意義十分有限:議案獲通過,不等於《施政報告》的所有內容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正如議案被否決不等於立法會反對《施政報告》的所有建議。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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