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劏房,香港人印象最深刻的可能不是那狹窄的居住空間,亦不是一眾連書桌都沒有的小朋友,而是某位政府高官的家人涉嫌經營違法劏房。權貴經營劏房當然要不得,但是公營機構縱容分租也同樣有負公眾期望,令業界感到憤怒。司法覆核近年成為平民挑戰政府不公決定的重要手段,但近日科技界的一單司法覆核案,竟然是商家挑戰香港科技界的巨頭。事緣於在數據管理業持有約17.3%市佔率的新意網,指科技園公司的數據中心租戶違規分租,違反租用條約。該公司多次去信要求科技園公司立即處理事件,惟一直不得要領,遂入稟高要求法庭下令科技園公司立即採取行動取締違規情況。
分租再三被揭露 科技園視若無賭?
翻查資料,香港在2015年數據中心的總樓面面積已超過46萬平方米,較2012年的30多萬平方米增加接近五成,發展一日千里。現時,香港的數據中心大致分為兩類,其一是科技園在工業邨內所租出的數據中心,另外是私人企業購買土地而興建的數據中心,而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成本。舉例說,科技園於將軍澳工業邨內租予HKCOLO作數據中心的地皮價值約8500萬元,而新意網在將軍澳工業邨外的地皮成交價卻是4億3000萬元,相差近五倍。能夠吸引私人企業投入龐大投資,全因是工業邨外營運的數據心中可分租予第三者,可為公司帶來穩定收入。
然而,工業邨低廉的租金實際上由政府補貼,若有公司藉此以較便宜租金分租數據中心予其他用途圖利,對業界造成極大不公平競爭。其實傳媒不只一次報道科技園數據中心違規分租情況,科技園及政府在回應傳媒及議員查詢時亦承認有違規分租的案件,但卻沒採取任何阻嚇性行動,僅要求違規者作出糾正。究竟是視若無睹,還是闊佬懶理?
即使分租存灰色地帶 創科發展亦不只為租金
雖然科學園與數碼港是推動創科重地,但一直被外界批評兩者為地產項目,皆因園區內有不少高尚住宅發展。誠然,科技園公司本身的租金收入亦十分可觀。據立法會文件顯示,科技園公司2016至2017年度租金收入約5億5000萬元,預計未來兩年會增至逾6億港元。如果你是業界人士,也難免猜測科技園對分租情況以縱容處事手法的主因是租金。作為公營機構,背負着公正持平的社會期望,科技園不僅須在違規事情發生後作出糾正,更須主動杜絕分租,而非為租戶砌詞狡辯。不過,科技園公司最近回應業界投訴時,突然自打嘴巴,指只要租用者能夠證明與顧客達成服務協議,租用者的顧客在數據中心內擺放設施屬業內行規,並不構成分租行為。事情是否錢作怪?外人不得而知。
政府應介入清除灰色地帶究竟在法律上孰對孰錯,我們就讓法庭來判斷,但事件充分顯示法律正存有灰色地帶。數據中心的租約限制原意既要確保公帑不會補貼商家,又讓私人企業在自由市場下公平競爭,惟最終出現漏洞,政府絕對有責任解決。即使科技園公司在法庭勝訴,我認為創科局及商經局必須介入事件,堵塞漏洞。公平營商是香港發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的重要基石,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在新政策未落實時,小市民的居屋在未補地價情況下也未能出租,為何公營機構可以在灰色地帶下分租數據中心?這個問題絕對值得科技園公司及政府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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