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5個月的土地大辯論早幾日終於結束。不少人認為政府早有預設立場,大辯論只是為政府最終決定填海以增加土地供應而鳴鑼開道的「大龍鳳」,無論大辯論過程如何激烈、結果如何明確、民意如何逆轉都不會改變政府最終填海的決定。
土地大辯論後兩大共識
我天真,原因是我認為真理會愈辯愈明。當然有些人是「點極都唔明」,但我相信很多人有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是以我希望在這次土地大辯論之後,大家會對以下兩個問題取得共識。
一、增加土地供應是穩定樓市的良方。
這只是中學程度的供求分析,不過我(和兩位欄友)還是要一提再提,因為很多KOL在有意無意間漠視了樓市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的本質。你可以話即使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要穩定樓市我們大可控制需求。我不是說不應在某程度上限制需求,我亦不反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外國人買本地樓。不過,口口聲聲說「投資需求遠遠超出居住需求」的人,請你明確告訴我怎樣從房屋需求中分辨什麼是投資需求,什麼是住屋需求?而這個投資需求又跟住屋需求有何不同?連基本需求概念都分不清卻又要政府多管齊下控制需求(如額外印花稅、提高按揭成數要求或徵收物業空置稅等)的後果要不是凍結二手市場,就是可能出現與原意相違背的後果。
二、1200公頃土地還不能解決住屋問題。
你可以質疑政府的《香港2030+》研究報告中計算出1200公頃的方法和某些假設(我在友報專欄亦有提及),你亦可以說政府現時有不少可用的閒置土地(據說有300公頃)。問題是即使我們真的好好利用那些閒置土地,即使我們不理會很多這些「閒置土地」其實沒有被閒置(例如不少是停車場),要解決香港人住得貴(最新的中原城市領先指數是186.6,是歷史新高)和住得細(人均居住面積是161方呎,近乎是全球最細)的問題,我們需要的不是千幾公頃而是幾千公頃的額外土地(根據我的粗略估算,如果我們要追上新加坡的人均居住面積,我們需要4500公頃的土地,這還未計算其他如基建或康樂設施等與住屋息息相關的土地需求)。
當然,增加了的土地如何分配是另一個問題,左翼的朋友希望公私營房屋的比例是99:1,不合資格申請公屋的朋友又可能覺得私樓愈多愈好。但即使最終的比例是中間落墨,自己代表的階層未能完全受惠,我想大家都不會因此而阻止增加土地供應來「搣走人哋粒魚蛋」咁「不該」吧?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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