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絡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絡效應(network effect)。這是網絡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Shapiro & Varian, 1999; Shy, 2001; Sun, 2007)。
網絡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
網絡效應也稱作網絡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它描述的是存在於網絡參與者之間的一種特殊現象,即任何一個網絡參與者從網絡中可能獲得的效用(utility)與網絡的規模(即網絡參與者的數量)存在明顯的相關性。比如,在一個電話或傳真網絡中,如果參與這個網絡的用戶愈多,每一個用戶可能從這個網絡中獲得的好處愈大,因為他/她可以使用電話或傳真來聯絡的用戶會愈多。每一個新增的用戶,都給所有現存的用戶增加了潛在的聯繫對象,因此會提高所有老用戶的效用。這就是所謂的網絡效應或網絡外部性(Katz & Shapiro, 1985)。
根據商業模式的不同或分析角度的不同,網絡(包括互聯網)可以分為單邊網絡和兩邊網絡(two-sided network)。在一個單邊網絡裏,網絡的用戶基本可以視為是同質(或同類)的,如電話網絡、傳真網絡等,網絡效應產生於這些同類用戶之間。而在一個兩邊網絡裏,網絡的用戶(或參與者)分為兩類,比如信用卡網絡的參與者一類為持卡人、另一類為接受信用卡支付的商戶(Sun & Tse, 2007)。最重要的是,這兩類不同的參與者之間必須存在跨邊的網絡效應(cross-group network effect),即網絡一方的參與者的效用會受到網絡另一方參與者數量的影響(Armstrong, 2006; Rochet & Tirole, 2003; Roson, 2005)。例如,接受萬事達卡的商戶愈多,持有萬事達卡的消費者就會得到愈大的便利;而持有萬事達卡的消費者愈多,接受萬事達卡的商戶就有可能獲得愈多的商機。
單邊網絡與雙邊網絡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一個網絡中可以劃分出兩種或多種不同類型的用戶,但如果這些用戶之間不存在跨邊的網絡效應,那麼這個網絡也不被視為兩邊網絡。
就互聯網商業平台來說,各種不同的商業模式往往屬於不同的網絡類型。比如,B2C 的電子商務平台(如天貓、亞馬遜)就是標準的兩邊網絡(網店為一邊,網購消費者為另一邊,二者之間存在跨邊的網絡效應),而 B2B 的電子商務平台(如阿里巴巴)和 C2C 的電子商務平台(如淘寶)則可視為一個單邊網絡(因為網絡參與者既可以是買家,也可以是賣家,他們之間存在網絡效應);植入微信支付功能之前的微信(WeChat)是一個單邊網絡(因為這個網絡只有一類參與者,即聊天人),而植入微信支付功能之後的微信則變成了一個兩邊網絡(一邊是聊天人,他們變成了潛在的消費者;另一邊是商戶;二者之間存在跨邊的網絡效應);門戶網站(如新浪)和搜索引擎(如百度)則可視為兩邊網絡(一邊為網站瀏覽者,另一邊為在網站做廣告的企業),不過對這兩類商業模式而言,跨邊的網絡效應是單向的(廣告企業加入這個網絡的效應受到網站瀏覽者數量的正面影響,但網站瀏覽者加入這個網絡的效應卻基本與廣告企業的數量無關)。
上述例子表明,互聯網商務平台有不同的商業模式,其背後所蘊含的網絡效應也不盡相同,因此網絡平台的發展壯大就受不同規律的制約,在此不予贅述(詳細論述可參閱 Shapiro & Varian, 1999; Shy, 2001; Sun, 2007)。
網絡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絡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絡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絡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絡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critical mass),這個網絡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Shapiro & Varian, 1999; Sun & Tse, 2007)。
比如,微信(WeChat)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絡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絡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絡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絡注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這個網絡就可進入自我加強的正反饋狀態裏,前期的虧損可以輕鬆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贏者通吃」促進競爭進步
當然,如果網絡之間存在競爭,各個網絡平台的成敗則受到更為複雜的機制所影響,網絡效應的臨界點也會因為網絡之間的競爭而不斷提高,成為一個動態改變、並且不斷受到網絡中其它變量和因素影響。由於網絡效應的威力,競爭性網絡之間常常會出現「贏者通吃」(winner takes all)的現象(Shapiro & Varian, 1999; Sun & Tse, 2007)。因此,網絡平台之間常常被捲入「你死我活」的競爭,而競爭的焦點自然集中在如何通過構建一個愈益完備的「生態系統」(ecosystem)來培育、強化並擴大自身網絡的外部性,壓制競爭對手網絡的成長(Sun & Tse, 2009)。
為達到這一目標,網絡平台的經營者必須不斷改善現有產品與服務來維持老客戶的忠誠度,同時還要不斷增加新產品、新服務來充實網絡的內涵,構建一個更大、更完備的生態系統與網絡,以吸引更多客戶,擴大其網絡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超越。因此,在存在網絡平台競爭的環境下,網絡效應既給網絡平台提供新產品、進入新領域提供了便利和優勢(因為它有海量的老客戶基礎),又迫使網絡平台必須毫不懈怠地開拓新市場、打入新領域,防止在「贏者通吃」的行業裏被對手超越、進而滿盤皆輸。正是這種內在的動力與外在的壓力共同驅使,導致了互聯網金融的誕生與迅猛發展。
下個星期,我們再談有關互聯網金融的誕生和對傳統企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