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權力的劇場》與英文原著最大分別為此〈對中共十九大新規的制度分析〉補記,本社獲中大出版社授權獨家轉載,內容豐富,將分三篇刊出。
為了實現以上政治目的,中共領導層必須全力實現對於十九大的制度操控。如同本書所說,中共黨代會本身就是一個制度操控的大戲;而這套制度操控的種種做法,歷經早期黨代會的肇始、毛時代的發展和創造(特別是七大在這方面的貢獻,下文我們將會看到,十九大如何回頭向七大學習某些當時所發展的制度操控手段)、後毛時代的改革嘗試和後天安門時代對於這些嘗試的反制措施,已經十分成熟、完備了。所以,基本上延續過去的做法,就可以達到成功操控十九大的目的,從而完成上述政治任務。本書的全部實證內容,都是在討論這些制度操控的做法;這些做法,特別是第三章的概述和第六章關於十七大、十八大的綜合分析,都適用於十九大,這裏就不必重複了。但是,十九大的運作,也有一些新的細節,這裏將結合本書的制度操控理論來加以分析。
十九大改動了什麼?
為了涵蓋十九大,本書在中文版編輯的最後階段上,對大約十張原有表格做了補充。從這些補充可以看出,十九大在這些表格所涉及的方面僅有微小的做法變動。這裏不妨按照本書原有表格的序號來看看這些變動:
十九大代表人數增加了。與此相關,十九大有兩項不同。一點很微小,就是對於以前被稱為「列席代表」的人員,不再明確稱之為「列席代表」,而是含混其詞,僅說「列席」。(註1)應該說,這就避免了過去的自相矛盾:「列席」應該就不是「代表」。當然,這種改動很皮毛,無關實質運作。捎帶提一句:另有74名特邀代表出席十九大,而與此前幾屆的黨代會一樣,「特邀代表享有代表同等權利。」(註2)相關分析,請參見本書第三章。
另一點變動卻具有相當大的實質意義。表3.4列出的十九大代表人數是2,280名,但是,根據官方報道,此前「全國各選舉單位選舉產生並經中央批准公布代表共2,287名」。在公布名單之後的大約半個月的時間裏,「經審查,確認2,280名代表資格有效。」(註3)這就是說,有七名本來已經當選並得到中央批准的代表,在代表資格審查中被取消了代表資格。就目前能夠獲得的材料看,這很可能是幾十年來多屆黨代會第一次出現這樣的情況。本書第三章有專節分析黨代會的代表資格審查,特別指出最近多屆黨代會在這方面有「走形式」的趨向,並舉出了十八大代表李春城為例:李在十八大結束三個星期之後即因腐敗案被調查,這說明十八大的代表資格審查徒具形式。顯然,十九大對於代表資格審查的做法有了某些改變。
當然,具體改變的內容是什麼,我們沒有相關信息。可是,不難看出,這種改變應該是與十八大以來當政者強力推動反腐運動相關聯的。習近平的反腐運動具有豐富的政治內涵,其中既有比如清洗政敵在內的權力鬥爭考量,也有包括約束精英隊伍、緩和官民對立等政治、社會因素。(註4)如前所述,十九大的政治目標之一,就是確認習近平十八大之後五年來的施政方向和相關舉措。因此,為習近平反腐作黨內最高決策機構的背書,當然是十九大的既定任務。在這個意義上,把反腐引入十九大代表的資格審查,包括利用反腐繼續清洗政治上,不被最高領導層所信任的代表,也就是題中應有之義了。
追溯歷史,可以看到,十九大在代表資格審查上與七大有某些類似之處,那就是有代表當選之後因為資格審查而被褫奪代表資格。本書第三章關於代表資格審查的專節,事實上主要就是在研究七大的相關做法。當然,十九大在這方面的動作幅度比七大小得多。這也許可以用下列不同來解釋:七大是毛澤東創建相關制度的時刻,而毛當時在政治和權力的領域所遇到的挑戰,可以說仍然是很大的;十九大儘管是習近平試圖打破某些成規,而實現個人集權的重要站點,但這些成規在中共黨代會的相關制度體系中,還是相當邊緣的東西,習所面臨的權力挑戰也沒有那麼強大有力。
代表團的變動
從表3.4中還可以看到,相比十八大的40個代表團,十九大改為了38個。根據官方報道,這些代表團包括: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團以及中央直屬機關代表團、中央國家機關代表團、中央企業系統代表團、中央金融系統代表團、解放軍代表團、武警部隊代表團和台灣省籍黨員代表團。(註5)十七大時也是38個代表團,但是,十九大的38個代表團的內涵卻與十七大不盡相同。十七大時,武警沒有單獨組團,而是作為解放軍代表團的一部分;十九大則延續了十八大的做法,武警單獨組團。同樣根據官方消息,這38個代表團的代表,是由40個選舉單位產生的。(註6)這意味着,有兩個選舉單位,雖然各自單獨選舉產生了自己的十九大代表,但是沒有各自組成單獨的代表團。我分析,這兩個選舉單位是香港和澳門。從本書原來的分析可以看出(參見第三章註釋198),十七大時香港團和澳門團在會議期間,實際上是編入中直機關代表團進行活動的。那就是說,十九大延續了這個做法,並把香港、澳門各自單獨組團的形式主義做法從名義上也取消了。
本書第三章專門討論了代表團的作用,並強調了代表團及其分組的規模問題。十九大(從名義上)減少了兩個代表團,並不影響本書的相關論點。參考表3.7(頁100)可知,新一屆黨代會某個代表團的規模,與上屆同一代表團的規模相比,不過僅有兩三個席位的出入。如果按平均規模,則十九大2,280名代表分為38個代表團,平均一個團為60人。這比十七大的58.2人和十八大名義上的56.7人(考慮香港團和澳門團實際上並不單獨活動,實際上平均59.7人)並不增加多少。何況,代表團內還分組,而如同本書所發現的,分組活動是代表在會議期間的主要活動方式。這就是說,從人數來說,進行操控的難度沒有增加。
在位領導層的戰略
為了跟蹤最新發展,本書第六章闢有專節,以十八大為例,討論了「今天的黨代會選舉如何進行」。現在,最新的案例當然是十九大了。不過,那一節的相關論述,仍然適用於十九大,只是具體的時間和人名不同而已。非實質性的改變也有一些,但都恰恰進一步支持了本書的相關論點。比如:中共十八大於2012年11月召開,但中共領導層早在2011年7月就開始了「兩委」(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遴選的過程, 這遠遠早於2011年11月才開始進行的十八大代表選舉(相關註釋見第六章)。而十九大將這個過程進一步提前,2016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即舉行了專門研究十九大人事準備工作的會議,成立了十九大幹部考察領導小組,總書記習近平親自擔任組長。(註7)本書認為,這是在位領導層的一種戰略,可以加強黨代會選舉過程之前由領導層名正言順主導的所謂協商,從而削弱黨代會上代表由黨章所賦予的自主權利。因此,十九大準備期間這種對於時間表的進一步提前,可算是強化操控的一種努力。
又比如說,十九大之前,「按照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十九大幹部考察領導小組先後組建46個考察組,分批對31個省區市和124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金融企業、在京中央企業等單位進行了考察。中央軍委也派出10個考察組,對全軍29個大單位和軍委機關戰區級部門進行了考察。」在這個基礎上,「十九大幹部考察領導小組先後召開七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先後召開六次會議,逐一聽取各考察組的匯報,研究提出了十九屆『兩委』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註8)這個過程與本書記述的十八大相關過程高度類似。本書對此已有討論,並指出:這說明黨代會代表根本不具備實際上的對於中央委員會委員等的提名權。(註9)
註1,十九大主席團第一次會議的官方報道說:「會議還通過了列席和來賓事項。中央決定,邀請黨內有關負責同志和部分黨外人士列席大會。列席大會的有:不是十九大代表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不是十九大代表、特邀代表的原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以及其他有關同志,共405人。」見新華網:〈黨的十九大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2017年10月17日發布,2018年2月15日瀏覽。
註2,新華網:〈黨的十九大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
註3,新華網:〈黨的十九大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
註4,我在另外的地方對此提出了一個「三三」架構的分析框架,試圖理解習近平反腐的多種涵義。參見吳國光:〈習近平反腐與中國政治不確定性的增加:一個分析框架及相關討論〉,《當代中國研究》,第24卷2期(2017),頁83–99。
註5,新華網:〈出席黨的十九大的38個代表團全部報到〉,2017年10月16日發布,2018年2月15日瀏覽。
註6,人民網:〈中組部負責人就黨的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情況答記者問〉,2017年10月1日發布,2018年2月15日瀏覽。
註7,新華網:〈肩負歷史重任開創復興偉業—新一屆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誕生記〉,2017年10月24日發布,2018年2月19日瀏覽。
註8,新華網:〈肩負歷史重任 開創復興偉業〉。
註9,十九大代表的選舉過程,像十八大一樣,也是在前一年的11月,「開始啟動」的。見人民網∶ 〈中組部負責人就黨的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情況答記者問〉。
新書推介
書名:《權力的劇場 中共黨代會的制度運作》
作者:吳國光
譯者:趙燦
出版社:中文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5月
作者簡介
吳國光,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政治系教授、歷史系教授、中國研究與亞太關係講座教授;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政治學哲學博士;1980 年代中期曾參與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起草和政治體制改革政策設計;研究方向為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及民主化轉型、資本主義及全球化;出版有英文書籍九種、中文書籍十六種,一些著作被譯為法文、日文、韓文等出版。
十九大新規三之二
本系列文章: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