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阿姆斯特丹荷蘭國立博物館(Rijksmuseum)的「榮譽展廳」(圖2,Gallery of Honour),兩旁都是荷蘭黃金時代的主要畫作,長長的大廳盡頭,所有焦點的中心,只掛着一幅畫,好像教堂祭壇一樣,「供奉」着倫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簡稱Rembrandt,也有譯作林布蘭)的《夜巡》(圖1,The Night Watch),此畫 3.8米高,4.5米寬,足170方呎,佔據整幅牆壁。
影影綽綽 摸黑開戰?
邁步趕前一看,人物真人大小,畫面有點暗,上三分之一差不多沒在棕黑色暗影中,驟看只見到前面兩位身穿一黑一白的男士,正開步朝我們走來,黑衣男子後一白衣女孩在亮光中匆忙往右面跑。慢慢眼睛習慣了,發現黑暗中影影綽綽地站了許多人,地上看到交織的人影。
這些人大黑夜的聚合在此幹嗎?一個女孩為何會出現在一大群男人中?咦,這些男人好像都手持武器,有些更舉着旗幟,他們是準備開戰嗎?敵方是誰?這是哪一場戰役?
今天就為大家一一揭開謎團。
其實這並不是一場戰役。此畫乃倫勃朗於1642年為阿姆斯特丹市民警衛火槍隊(Kloveniersgilde)繪畫的群像。荷蘭與西班牙打了80年,已差不多達成和議,市民警衛隊不再需要時刻戒備,真正舞刀弄槍的機會不多。喜得經濟繁榮,隊員定期聚合耍樂,擺弄一下兵器,委員任期期滿仍集資畫一幅群像為紀念。
倫勃朗蓄意擺脫當時千篇一律的呆板警衛隊群像畫,可能也希望滿足這些隊員親上戰場的虛榮,或是要戲謔他們,把他們畫得煞有介事,好像真準備開戰似的。畫面充滿戲劇性與活力,加上複雜微妙的光影,活像一齣舞台劇或歷史電影。
擺好姿勢 進入角色
畫面主角肯定是身穿黑衣的寇克隊長(Captain Frans Banninck Cocq)與全身米金色的副官茹騰柨(Lieutenant Willem van Ruytenburch)。隊長伸出左手,指向前方,右腳踏前,以堅定的眼神,號令大隊前進!副官即以相同的步伐響應。後面各隊員擺出不同姿勢,有的低頭整理槍枝,有的高舉長矛。左後方的旗手昂首挺胸,揚起身後斗篷,擺出一副雄斗斗氣昂昂的姿勢。右前方鼓手掄起鼓棍,打響出發的步調,筆者禁不住想,有小號(trumpet)嗎?
倫勃朗細心為各主要官員配備他們位階的標誌(圖3)。隊長手持以示權威的手杖(swagger-stick),副官手執儀典用的闊頭槍(ceremonial partisan),畫面左緣軍士(Sergeant)舉起大戟(halberd),少尉 (Ensign)在左上方豎起軍旗(banner)。
裝藥開火清管 槍聲夾着鼓聲
其餘各人手持長矛大盾。因是火槍隊,總得有幾位拿着火槍。倫勃朗安排他們示範開槍三部曲。 左前一身紅衣紅帽的隊員示範第一步——裝火藥(圖4)。夾在女孩與隊長中間,一身盔甲,只看到背部,身材矮少的隊員示範開槍(圖5),據傳畫剛完成時還看到槍管冒煙,只是多年後畫面黯淡都看不到了。在副官後可看到一個年紀不小的隊員正低頭清理剛燒過的槍管內殘留的火藥(圖6)。
動作由左至右,一氣呵成,姿勢完全根據當時一本「武器使用大全」(”Exercise of Arms”)繪製。觀者好像聽到那一系列的「咔嚓」、「呯嘭」、「沙沙」的聲音, 伴隨着鼓聲,此起彼落。
雖然每位隊員都非常認真擺好姿勢,惟細心觀察,會發現種種種暗示,提醒觀者他們只是裝模作樣,不是真的上戰場。
首先他們的衣著,有些是當代的,有些好像百多年前的盔甲,頗有「時代劇」的味道。據史家研究,旗手的頭飾服裝就屬於16世紀早期,畫家只為他加添了一些當代17世紀的裝飾,如胸前的寬綢帶。再者,隊長與畫面右方那位伸出右手指着中央的隊員(圖7),兩人脖子上都圍了名貴的白色蕾絲領子;和平日子飲宴、出席隆重場合,這是得體衣著,但不可能上戰場,就是戒備巡邏也不太適合。
而那位站在副官後清理剛燒過的槍管的隊員(圖6),白鬍子白眉毛,佝僂着腰,老態畢呈,他還可以打仗嗎?不只有老,還有少。那個夾在女孩與隊長中間,只看到背部,身材矮少,一身中古時代盔甲,頭盔還纏着一圈樹葉,示範開槍的隊員(圖8),會不會也是一個孩子?讓一個孩子示範開槍,這警衛隊是認真的嗎?他一身中古盔甲,不可能是真的吧[1]?所以這只可能是一次手持道具的服裝扮演,模擬大隊在一個貌似城門的拱門下出發,保衛阿姆斯特丹市。
火槍隊長 雞爪吉祥
還有那女孩,既不可能參戰,更不可能是警衛隊員。她一頭金髮,淡金色裙子繡滿金線,在亮光照耀下活像一個精靈。她確實不是真實的人物,而是大隊的吉祥物(mascot)[2]。細看她腰間倒繫着一隻白毛雞(圖9),兩只雞爪清晰可見。火槍隊的徽號(圖10)就是一隻四趾張開、尖銳無比的鳥爪。
但為什麼畫家要畫一隻雞而不畫一只兇猛的大鳥,如獵鷹、金鵰之類呢?那不是更威武嗎?畫家應該是拿隊長的名字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
隊長(Captain Frans Banninck Cocq)的姓Cocq跟「公雞」的cock諧音。這既是他麾下的火槍隊,不是該有他的個人印記嗎?但這個吉祥物為什麼不跟大隊方向往前走卻興奮的往右方跑?跟那個射槍的男孩一樣,她也是在玩耍嗎?這是否暗示整團警衛隊,其實都是在玩一個扮演打仗的遊戲?
無論是遊戲或角色扮演,畫家是講故事能手,一位非常出色的導演,製作了一齣充滿趣味的舞台劇,把觀者的眼睛從一個角落帶到另一角落,從台前走到台後,中間不斷找到有趣的細節;讓觀者追尋、探究、思考、微笑。
2013年荷蘭國立博物館還真的在一個商場裏搬演了一齣真人《夜巡》閃演 ,有興趣的讀者現在還可以在網上回看[3]。
除垢去漆 復見天日
最後,為什麼要描繪大隊摸黑出發?有什麼特殊意義?此畫本很簡單,博物館依據畫中人物稱之為《寇克隊長轄下的第二區市民警衛隊》(Militia Company of District II under the Command of Captain Frans Banninck Cocq)。百多年後來到1790年代,藝評家看到畫面極度幽暗的色調,認為是描繪警衛隊黑夜巡邏戒備而稱之為《夜巡》。
直到1940年代,博物館進行定期保育,時保育科技已有一定進步,敢於清除積累畫面三百年的多層保護清漆(varnish),始發現大隊實於白天出動,而非晚上。惟大家已習慣《夜巡》此名,一直沿用至今。
怎樣肯定是白天而不是黑夜呢?專家根據地面的光影看出一些端倪。當時還未有電燈。如是夜晚,光靠天然的月亮與星星,不會有這麼強的亮光。人造的火把或燭光,光影明滅閃爍,不會造出線條明晰的影子。只有陽光才可以產生這麼明亮穩定的光影。由此確認其實這是日巡,而非夜巡。
2019年為紀念倫勃朗(1606-1669)逝世350周年,荷蘭國立博物館為此畫進行了超高解像度的素描[4],有興趣的讀者可在網上[5]放大畫中每個筆觸。筆者就發現隊長鼻頭發亮,原來是靠一點白色。他的手杖原來是一節節的。畫家在大旗手前方凹下的帽緣加了極細的白點,以突顯它的形態。
原來副官上方拱門上的盾牌,詳細地刻了集資繪畫的隊員名字。這些細節,就是親臨博物館現場,用肉眼也可能看不到。同年博物館啟動此畫40年來第一次的全面修復工程,可能需多年才完工,全程通過網絡直播[5],是史上規模最大的公開畫作修復工程。
下星期跟大家探討此畫的藝術手法,剖析此畫在西方繪畫界殿堂級的地位。
注釋:
- 也有說此全身盔甲,頭纏樹葉的形象是火槍隊傳統的象徵,故此兵不是真人,跟女孩一樣,也是一個象徵。
- 放大畫面細看,會發現金黃裙子女孩畫面左後方,還有一個身穿湖水藍色裙子,面目模糊的金髮女童,她應該也是一個象徵。
- 2013年荷蘭國立博物館真人《夜巡》閃演:https://youtu.be/eiC2CXtCFxY
- 44804687600像素
- 如欲觀看高解像度的《夜巡》,請往
http://hyper-resolution.org/view.html?pointer=0.423,0.001&i=Rijksmuseum/SK-C-5/SK-C-5_VIS_20-um_2019-12-21 - 如欲觀看網絡直播修復《夜巡》過程, 請往
https://www.rijksmuseum.nl/en/whats-on/exhibitions/operation-night-watch
「荷蘭黃金時代──倫勃朗」系列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