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之古義為「最高善論」,但牟宗三先生説:「依近世而言,當然不如此,近代哲學甚至已不討論最高善了。」誠然,如英國著名哲學家杜梅特(Michael Dummett)指出,西方近代哲學自笛卡兒(René Descartes)以來,都想把哲學轉為一種「嚴格的科學」(rigorous science),從哲學找到一「系統性的方法論」,建立哲學為一切知識的「根基學科」(foundational discipline)。用前文馮友蘭的説法,杜梅特認為西方哲學是希冀成為一種「太上科學」,把哲學變成一種所謂「嚴格的科學」,不外是要把哲學論證為一種最牢靠、最可信的「知識」,並不意外的,到19世紀末,知識論(epistemology)不只成為了哲學的核心,甚至於幾乎等同於哲學了。到了上世紀3、40年代,邏輯實證主義在卡納普(Rudolf Carnap)、亨佩爾(Carl Hempel)、塔爾斯基(Alfred Tarski)三者手上獲得重大聲勢。
實證主義下的分析哲學
二次大戰後,美國大學的專業哲學之主流無疑是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它的核心領域是知識論、語言哲學與科學哲學。分析哲學根本上展顯的是實證主義的氣質。這是近代哲學的理性傳統的展延,它所尋求的是理性的、客觀的知識。這種知識是「理論的知識」,它的目的或任務簡單説就是求「真」,求科學真理。誠然,這個哲學的理性傳統,特別是邏輯實證與經驗論身上展示的就是 (自然)科學的知識性格,任何涉及道德哲學或政治哲學所嚴肅關注的實質性問題,皆予以排斥。總之,一切價值的判斷都被視為具有「非認知」(non-cognitive)的性格,也就不具有「知識」的資格。在最好的情形下,倫理學(ethics)被視為是「元倫理學」(metaethics),也即只對倫理的名詞與語句作概念性的分析。以此。這一路的哲學對於倫理與政治問題的討論與解決已無所貢獻;當然,它本來也就無意對「價值」之論述有所貢獻。
在上世紀中葉以前,分析哲學在英美大學中可説處於當陽稱尊的地位,但它卻並沒有在哲學上成為庫恩(Thomas Kuhn)所説的範典(paradigm),事實上在學院哲學中,也大有不同的聲音,甚至出現洛蒂(Richard Rorty)所説的「多元範典」的現象,即哲學界出現多種競爭性的研究課題,美國哲學界對於什麼是哲學的問題與什麼是哲學的方法並沒有共識。應指出,上世紀60年代社會上出現的世界性的不安、抗議、學生的激進行為,對於「元倫理學」與「價值無涉」的分析哲學的立場感到不滿,是不足驚訝的。
由解決哲學問題到解決人的問題
此其時,歐陸的哲學家,以馬庫斯(Herbert Marcuse)、阿蘭德(Hannah Arendt)、哈貝瑪斯等人之著作則成為知識界、文化界最感興趣的話題,因為他們的著作對於時代的問題、文化日常生活中的實際議題都有直面的論述,而美國學院的哲學則只措意哲學内部問題,對學院外大社會的時代問題則幾乎完全失聲。般恩斯坦(Richard J. Bernstein)對於當代西方哲學的發展態勢有深刻的觀察。他指出西方哲學中長期處於隔絕或各行其是的態勢已經出現匯流現象,也即歐陸哲學與英美哲學都有轉向「實用主義傳統」(pragmatic tradition)之傾向。這表現在哲學的任務的新方向的思維。根本上説,哲學已從解決「哲學的問題」(problems of philosophy)轉為解決「人的問題」(problems of man)。
在般恩斯坦言,這是回到杜咸(John Dewey)的實用主義傳統。我則以為這更是回到希臘亞里斯多德的實踐哲學(practical philosophy)的傳統。誠然,實用主義哲學家也好,實踐哲學的哲學家也好,都不以為哲學能夠或應該成為一種「太上科學」。就般恩斯坦特別提及的伽達瑪(Hans-Georg Gadamer)、哈貝瑪斯、洛蒂三位當代哲學家來説,他們都拒絕「根基主義」(foundationalism),他們都拒斥科學(知識)是一切知識之尺度的立場,他們都重視亞里斯多德講的「實踐知識」(practical knowledge)。般恩斯坦認為他們三人異中有同,其所同者即都在建構一個他名之為「非根基主義的實用主義的人文主義」(non-foundational practical humanism)的方案。簡言之,這個方案企求一個多一點人性化的世界,一個更理性、更有實踐智慧的自由與正義的人間秩序。
科學等於知識嗎?
伽達瑪是當代「詮釋哲學」(hermeneutic philosophy)的奠基人。在我看,詮釋哲學是現代哲學中與「實存主義哲學」(existentialism,以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沙特(Jean-Paul Sartre)、耶斯培(Kari Jaspers)最為代表)具有同樣反「理論知識」的知識特性,實存主義哲學(及文學)在社會上具有深遠的影響,而詮釋哲學則導發了哲學圈對哲學自身根本性的反思。伽達瑪宣稱:「詮釋哲學是實踐哲學這個老傳統的承繼者」,他以為哲學之主要任務是「衛護實踐和政治理性來反對基於科學的科技的支配」。他説:「詮釋哲學旨在糾正現代意識的特殊虛妄,這包括對科學的盲目崇拜、對科學的莫名的權威感,詮釋哲學更旨在規復公民的最可貴的任務——依據個人的責任而作決定,而不是把這個任務交給專家。」在這裏,我要指出,伽達瑪對亞里斯多德之無上推崇,特別是因為亞里斯多德一早就把「實踐知識」與「理論知識」及「技術知識」(technical knowledge)區別開來。
從今天的學術語境來説,科學當然是一種知識,但科學卻不等同於知識,科學之外還有其他的知識。我上面引用當代哲學家普南的一段話,就是對伽達瑪的多元知識觀的強烈認同與回響。至於伽達瑪強調的「實踐知識」(亞里斯多德稱之為 phronesis)不是一種具有「認知性」性格的知識,而是一種講價值的倫理學,它既非科學,也非藝術,而是關心於價值之分析的學問,也是最有關於 praxis(實踐)的、行動取向的,它是探究什麼是好、什麼是善及如何達到「好」與「善」的知識或智慧。這也是我一開始講的「大學之道」在求「止於至善」所不可或缺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