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香港華洋雜處,一般人說話時都難免中英夾雜,但對寫作卻要求純粹中文或是純粹英文,寫作風格別樹一格的文化評論家林沛理卻不認同,更認為中英夾雜可令我們盡享雙語並用的齊人之福,觀點有趣,值得深思,以下為講座節錄:
中英夾雜在香港是很普遍的現象,如果你要拿文化優越感的話,嘲笑內地人的英語水平是很好的方法。
劣質翻譯 引起笑話
例如小心地滑的翻譯,香港會用“caution slippery floor〞,但內地不時見到“slip carefully”,即叫人小心翼翼地滑倒。有一次在到內地機場,見到出口和入口寫着“import”和“export”。
有次我在看內地的字幕組翻譯Kramer Vs. Kramer ,有一句對白是time to eat, children,字幕組卻翻譯成為「是時候食孩子了」,而不是「是時候進食了,孩子。」惹來笑話。很多時候,是因為用中文寫作的人不了解英文,所以會出現這種問題。
香港人一直自豪自己的英語比內地優勝。我舉一個例子,讓香港人抬不起頭。你要知道自己有多差,才會抬不起頭。
今年是2017年,特區政府在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的時候,使用的口號出現了問題。
「同心創前路 掌握新機遇」
中文來說已不太好,我懷疑創作者不明白「把握」和「掌握」的分別。
出事的是英文:「together,progress,opportunity」
以英文的詞性(part of speech)來說,progress和opportunity均是名詞,together是副詞,三者並列,會令人覺得創作者連英文詞性的基本掌握也達不到。
再者,在意思上together和「同心」差很遠,例如We go to school together,解作我們一起上學,但絕不是同心上學。這裏我想到可以用另一個更準確的詞彙:unity。
從這個創作中,可以看得出他們對英語的理解運用和掌握去到什麼水平,這亦反映「沒有作者」(author-less)的創作衍生的問題。創作是講求過程,出來之後亦要負責任,無須負責任,自然比較隨意。
口號出了之後整個社會的相關討論亦十分少,反應社會對中英夾雜的敏感度或水平很低。
中英夾雜 互相增值
雙語運用(bilingualism),在世界是很普遍的現象,而當中又因為英語是商業用語,全世界亦要學習。
Bilingualism亦有分兩種,有一種是我們經常批評的現象,就是負增值的雙語運用。例如1+1不是等於2,而是等於0.8。以中國人為例,母語是中文,但不得其法地學英語,兩種語言水平亦隨之下降。
香港人在討論時,大多集中討論英文學得不好,如何影響中文。很多人批評我寫作中英夾雜,有朋友苦口婆心地勸我要寫純粹的中文。例如他們會說:「你什麼時候會看見魯迅的文章有英語?」
但我認為每個時代都有變化,英語對於民國時代的人的意義,與這個時代已經不同。
中文與英文相加,1+1是可以等於3的。如果你中文有一定水平,在你得到英文的滋潤後,你的中文會寫得更好,用香港常聽的說法,就是value added(增值)。
如果大家對於語言敏感的話,你會發覺整個香港的語言環境都受到污染了,而中英夾雜會令到你對中文和英文同時都敏感了。
在香港這個環境,日常接觸很多的中文也是翻譯過來的,尤其是新聞。因為美國的強勢,所以很多外電都是美國的新聞,早前一天看新聞,他寫着兩國的關係「不可以被摧毁」,我一看便知道這是翻譯,原文應該是indestructible,但其實可以用「牢不可破」取替。結果當天晚上,可能他的編輯回到公司,就將字幕改成牢不可破。
這些都是一種隱性的方式,把劣質的中文滲透在我們的生活中。當中文和英文是互相增值時,第一個好處就是我們對於語言環境的敏感程度有所提高。
我一出道寫作的時候就是中英夾雜。寫作期間不單止是名詞,可能是一個片語(phrase),甚至整個句子,有事我也會用英語起標題。但在香港很奇怪,大家會要求純粹,寫作方面會要求純粹的中文或者英文。
這不是炫耀,而是因為不是這樣的話,我寫不出一篇文章。我經常強調我在做一些很自然的東西,強調到事情反而變得不自然。
我是很地道的香港人,但我在中學的時候已經接觸外國雜誌,例如《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紐約客》(The New Yorker),有時甚至會幻想自己是一個在美國生活的人,紐約市民,而在過程中吸收大量評論風格,結果我自己寫文章的時候也變成這樣。
因為我可以
在香港,基本上沒有說話完全沒有英文的人,很少見這種追求語言的純粹程度的人,如果你久不久中英夾雜,很少人會對你反感。但在寫作,如果你中英夾雜,就會惹來很多批評。不過在很多方面,我們也不會要求純粹,包括菜式、購物、政府政策,但寫作卻變成了保持純粹的最後一個堡壘。十分奇怪,但這是一種佛洛伊德式的處女情意結,甚至用語文的純粹程度,去判斷一篇文章是否有用。
結果我寫了這本書,分享應為中庸的原則,其中一個Becase I Can(因為我可以)。這不只是寫作,做人、做事亦然,要視乎對自己有多認識(self knowledge),寫作風格為何,視乎你是什麼人。
我認為只有中英夾雜才可以表達到自己。
我強調的是中英俱佳(effectively bilingual),是過去香港人的優點、強項。若失去,就會在激烈競爭中處於下風。如何可以保持這個優勢,是重要的課題。
問:如何可以確定自己的雙語學習是加法而不是減法呢?為何這麼多人學得半桶水,是否與母語教學有關?
答:我贊成母語教學。學中、英文從來不止是一個語文問題。語文有兩種價值,一種是工具價值,用作與人溝通、匯報、寫報告。英文作為工具,比其他語文都有用,甚至可謂最有用。但若為此學英文,永遠學不到好英文。以內地為例,曾有段時間鼓勵國民學英文,風氣一時盛行,這亦符合國家改革開放,走向市場經濟的政策。後來發覺有問題,中國人不止學英文,同時受到英文代表的價值薰陶。
英文重視文法(grammar),甚至有人以為學英文就是學文法,我一直不明白,亦在多個場合指出,為何在香港教英文的老師,都不是以英文寫作的人,甚至不喜歡以英文寫作而只懂文法。不少報告指出,香港人的英文閱讀能力不俗,但寫作能力非常差,一點都不值得驚訝,原因很簡單:從來沒有人教他們寫作,正如一班不懂游泳的人教游泳,匪夷所思。
英文世界有這樣區分:一類是文法學家(grammarian),另一類是作家(writer),後者在英文寫作中得到樂趣。所以香港政府會出產這樣的英文,一點也不奇怪,政府官員讀書成績很好,是社會精英。他們文法不會錯,但沒有學過寫作,怎可以要求他們突然之間,畢業後出來工作,就成為writer呢?從小到大都是教他們什麼叫文法上正確(grammatically correct),有這樣的因就有這樣的果。
至於加法還是減法,不少專家指出人不是天生就能夠學習外語,也有語言學習理論提出「語言關鍵期」,過了這段時間學習外語就會事倍功半。我自身經驗是:不要劃分外語或是自己語言。不要當英文不是自己的語言。關鍵在於與語文建立什麼的關係,最好是親密的關係。我留意到身邊的人,例如日文了得的朋友,日文已不是他每日花時間上課學習的,一定與他的生活有某種連繫。
英文對我來說亦是,中一時我看《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它好似能說出一些從沒有人對我說的話,好像他能明白一些我很個人(persoanl)的事。那刻開始,英文就與我建立不尋常關係。我明白這樣說,對不少人而言是要求太多(too much),他們可能只是有職業上的需要,視英文為工具。但若要更上一步,就要建立個人關係(personal relationship),而從文學入手是不錯方法。文學是作者與讀者一個坦誠的(heart to heart)溝通,所以是最有效途徑。
!doctype>林沛理簡介
香港作家,文化評論家。曾為《瞄》(Muse)雜誌編輯總監,美國紐約Syracuse University香港中心客座教授,牛津大學出版社總編輯。常於香港報章撰寫專欄,如《信報》、《明報》、《南方都市報》及《亞洲週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