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表示,「港人治港」並不是說只能由香港人自己來治理,不完全是這個意思。當然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這個《基本法》哪裏來?
我們有個良好的憲制基礎:《憲法》和《基本法》是穩健的,不輕易修改的,而普通法制度是靈活的,能反映社會的改變。靜態的憲制和動態的普通法相結合,給予香港一個很好的法律制度讓它茁壯成長。
疫情嚴峻之下,到底要不要押後特首選舉呢?立法會前主席、香港政策研究會副主席曾鈺成接受本社專訪,從必要性及可能性兩方面探討這一個問題。
很多人感到奇怪,北京不是處心積累,研究多時才會把議案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嗎?為什麼臨門一腳「甩拖」呢?這種情況實在罕有!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並已實施。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支持立法,但如果港澳地區要落實上述有關措施,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作本地立法,唯法例暫時沒有提及相關安排。
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以167票全數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未來立法會及特首選舉將出現重大變革。另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預計於今年12月舉行。
全國人大十三屆四次會議11日(周四)下午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內容包括選舉委員會擴大至1500名委員,負責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
港人治港要以愛國者為主體,是中央政府一貫堅持的要求。「雙十一決定」是對立法會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一項措施,把治港者要愛國的政治要求變成法律規範。
雖然有了《國安法》這根「定海神針」,但要把香港推向「攬炒」的力量依然存在,大規模的社會動亂依然極可能發生。堅持如期進行選舉,無異於要引爆一個政治火藥庫。
既然議員毋須重新宣誓才可履行職責,有需要時,實行杯葛的議員可以出席立法會會議,參與辯論或投票。這個既留守又杯葛的做法,符合“be water”的原則,或者可以避免民主派去留相持不下造成的分裂。
因不擁護《基本法》而被取消參選連任資格的議員,可以繼續出任議員,因為參選人和在任議員違反了擁護《基本法》的要求,有不同的法律後果。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以全票通過《關於就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作出決定》的議案,第六屆立法會將續任不少於1年。
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舉行,特區政府向中央尋求指示,中央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今集主席開咪會詳細分析,人大常委會會根據什麼來作決定,一起聽聽曾主席怎講。
押後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空缺問題,特區政府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如何處理,辦法不外兩個:一是在第六和第七屆立法會之間增設一屆,二是把第六屆立法會的任期延長一年。
路透社引述美國國務院一名資深官員表示,特朗普政府計劃很快宣布取消美國和中國審計當局間的2013年協議,此舉可能預示對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進行更廣泛的壓制。
有人形容實施《港區國安法》象徵香港第二次回歸。但與1997年香港正式回歸中國受到舉世讚許不同,今次國際上不少具經濟實力的民主國家都對中國此舉表示極度關注或遺憾。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認為《港區國安法》是可以扭轉乾坤,產生變局效應,一法可安香江。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20-06-30
人大常委會今早通過「港區國安法」,將會即時實施,但條文仍未公布。香港眾志創黨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副秘書長周庭和常委敖卓軒,宣布退黨。各人均表示會以個人名義繼續抗爭。美國宣布撤銷香港特殊地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上午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預料稍後才會公布法案全文。
有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在旁,並須接受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的特首,還剩下多少高度自治的空間和自由意志去作決定?市民憑什麼相信一個沒有法律資歷的特首可以公平公正地委任最適合的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列入人大常委會議程的法律案,一般經三次會議審議後表決,但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的,可以經兩次會議審議後表決。港區國安法是否屬於後者?
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權威之說,也是不確切的,其權限受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