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的種種反應來看,中央完全沒有向反對派就範的跡象,反而在盡一切努力,對反對派進行反制。
現實是若要達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那就真的非革命不可了,但要革命成功,卻非提升暴力水平不可;然而,提升暴力既非反對派的強項,亦不為市民所樂見。故「時代革命」不會成功。
如果靠惡可以取得一國兩制的定義權和解釋權,我們還要法治嗎?我們還要《基本法》嗎?不以《基本法》和法治為根據的一國兩制,還有意義嗎?
香港已陷入社會信心全面崩潰的局面,在常態社會裏不能容許的行為,現在幾乎天天發生。在止暴制亂後,香港怎樣重建制度,挽回已崩潰的社會信心?
政府現在最應該做的,是要避免反對派可以拿到指控警方使用過度暴力的把柄。政府可以公開宣布,為了避免暴力升級,政府會在今後的一段時間裏主動避免衝突及使用武力。
現實世界沒有這麼簡單。歷史上人類由於地域的分隔,發展出各種不一樣的宗教文化、政治理念與經濟模式。加上還有種族上的差異,民主制度在推行的時候遠比想像中困難。
中央政府如果在風暴過後調整對香港的政策,肯定會加強管控。另一方面,反對派挾着民意,要求更多的自由和權利,這就要和中央加強管控的政策措施發生正面衝突。
我發覺,主張「攬炒」的人,不但打算把香港的經濟弄到萬劫不復,還打算在政治上也來一次玉石俱焚。
從幕後走向台前,恰好證明美國是挑起這次香港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由於香港局勢持續動盪,中央政府遲遲未出手用兵,美國有些人開始着急了,中方不會隨之起舞而陷入美方設下的圈套。
我認為:孤立地去調查「反送中」事件是沒有意義的。最徹底的做法莫如重新檢討《基本法》,成立《基本法》修訂委員會,收集民間意見後,交人大拍板。
對於參與抗議的人,應該有所區分,確實有些是極端激進、採取極端暴力的手段。在目前首要目標是「止暴制亂」的階段,應該由警察去搜捕他們。
如果不設大台是運動背後的策劃者的刻意安排,那就更有點不負責任。
示威者要求政府必須接受全部五項要求(我數落有六項),缺一不可;但政府覺得已作了主體上的讓步,不打算再接受城下之盟。這樣僵持下去,香港人需要付出的代價很大。
我估計,北京會先讓反對派得逞,令有些不知好歹的激進派愈做愈過分,漸漸失去民心。歷史的經驗證明,大規模的全民對抗運動是不宜長拖的。拖長了,人民就會想恢復正常生活。
反對派要爭取的是,政府願意認低威,以後要讓他們說了算。只有奪得話語權之後,他們才有機會叫林鄭下台。
是回修例小事化大,引起軒然大波,觸碰多方政治底線,動搖社會安定基石,說到底是政治互信極為薄弱之故,唯這方面的修補在社會嚴重撕裂且十分政治化下,卻極為不易。
張曉明指出,中央高度關注當前香港局勢,並從戰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研判和部署。香港正面臨回歸以來最嚴峻的局面,當前最急逼和壓倒一切的任務,就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阻止香港滑向沉淪的深淵。
被「反送中」撕裂的家庭,應透過增加溝通,希望可以逐步達致和解,因為若果只是避而不談,分歧就會在背地裏不斷擴大,下次衝突的時候就會更難收拾。
無論是為了林鄭個人,習近平個人,或者香港整體,中國全局,都應該現在就讓林鄭一個人出來宣布「撤回」及「辭職」,才能化解目前的危機。
群眾不懂得思考,只曉得盲從。他們會趁人多勢眾的時候去幹一些自己一個人不敢做的事,而這些事大都是壞事。
選擇在香港與中共對着幹,只能對中共帶來麻煩,卻沒法為香港帶來實利,甚至有機會破壞香港原先還有機會保得住的「生態環境」。
北京政府卻沒有李光耀那麼實事求是,沒有老老實實告訴香港人,北京能給香港人的,只是一套有中國特色的指導式民主,由中國共產黨在背後拉線,而不是以個人意願為依歸的,一人一票的西方民主。
政府現在最應做的,便是依法起訴6月12日襲擊警方的幾十名暴徒。有些糊塗透頂的年輕人要求不起訴這些人,這是要用政治力量干預法治了,與香港人相信的法治精神顯然相悖。
政府已陷入癱瘓狀態,任由無賴的年輕人到處鬧事。而政府只識一味迴避,把會議取消,把受影響部門拉閘停工,連警察也不出來維持社會秩序,令人以為喊着政治口號便可以在香港橫行無忌。這到底是怎樣的無政府狀態呢?
上次佔中和旺角暴亂之後沒有認真地檢討和汲取教訓,進行調整與改革,便落入今次鎮壓不成、政府全軍盡墨的困境。
現實是香港的整體環境還未如年輕人所描述的那麼惡劣,反對派只有條件動員理想主義的年輕人搞騷亂,卻沒法發動相對現實的成年人搞革命。
回歸以後,反對派每次組織遊行,都恐嚇說這將會是最後一次機會。但這種謊言在一次又一次的遊行中被否定,只不過有些人選擇性相信一些被糖衣包裹的恐嚇而已。
反對派令《逃犯條例》胎死腹中,中共會認為香港的反對派已被外國的反華勢力滲透,已變成一股「反革命」力量,必須認真加以對付。屆時中共對香港的猜疑就會愈來愈重,政策會收得愈來愈緊,香港走的路就會愈來愈窄。
黃台仰有勇無謀無底線,那就算了,畢竟他不敢回來而早晚會脫離香港的政治視線,但還在香港的反對派呢?他們有沒有利用外國政府的無知,又或明知道外國政府別有用心,仍然從個人或政黨的主張出發,以偏概全。
反對派要留在議會,選舉得失是每一個行動的決定性因素。立法會選舉要到明年才舉行,所以跟特區政府攤牌的招數,應該放在立法會選舉運作開始時才使出。今年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可被視為立法會選舉的前哨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