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民主是否要視乎每一個國家的民族性?百分之百要。印度的宗教就是窒礙,但印度沒有國家洗腦機器;中國人無信仰,卻有洗腦工程培養出來的大面積腦殘。
中國的人口這麼多,而且全國各地的發展參差很大,要有效地組織起來並不容易。
官員的「政績工程」重於民眾疾苦,個人意志高於一切,法律只是任意擺布的政治丫環,哪有法治可言?
對於北京市「高端官員」驅趕「低端人口」,社會關注者著墨於對弱勢群體的同情,本文則以法律的視角觀察事件。
現代化的大都市,也需要「低端人口」的勞動、服務。在推展宏偉工程時,可否有一點人道情懷?
在機械化、自動化大趨勢下,人性與溫情、及人與人之間基本尊重統統都消失。社會進步人性倒退,難道是新世紀新時代的新常態?
撇除歧視因素,北京對外來基層人口的清理行動,其實是有跡可尋。
在中國低端產業仍充斥國中的時候,對這些有大功於國家的人口如此不敬,在政治上、道德上是否適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