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新年雙節期間,港人北上過節盛況空前。內地說不過洋節,但其實聖誕氣氛濃厚,因要振興內部需求,政策上放鬆一點,送個大禮。
近年廣東省建成的商品房面積佔全國市場總量的8%左右,大灣區在中國的物管行業領域中市場份額較高,發展機遇大。
既然深港是位處同一塊大陸上,這「返大陸」就不是地理上的,而是政治上,不能再在香港的校園出現。
陳肇始透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正研究向中央提出,要求協助在香港增設抗疫設施,包括但不限於以「方艙醫院」的形式提升本地可接收病人的數量。
香港在近現代和當代時期與國際交往的歷史使其在文化交流方面亦存在不少值得總結的經驗,這方面實際可視為一種香港當代社會資本,值得開拓和保存。
恒大問題並非個別公司的經營不善問題,而是整體行業都存在的結構性問題。要解決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已不可能靠解決個別公司的具體問題去達致,而是要從調整行業的生態環境著手。
內地防疫力量強大,也極有決心,但國外疫情未改,內地與國際的來往,包括國人的出入國門,不可能禁制,海外病毒便有入侵的機會。
在約束條件下,憑對新發展大局深邃的預判,尋找新的機會,找到後儘快跳躍和重點執行,建立能力(包括通過全球資源平台的組建和生態系統),進行成功跳躍,即是戰略的第三條路。
意欲離職的老師不太可能再留在香港工作……那麽,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將是:該往哪兒去?
貧富懸殊加上樓價高飛,這些都很可能是躺平主義在內地興起的原因。放眼世界,這些背景因素並不是內地獨有,亦有研究發現歐美等地的躺平主義早有興起的跡象,而這躺平主義更似有男女之別。
部分香港年輕人對內地的印象是擁有先進科技,硬實力強勁。這形象可能過於嚴肅,相較而言年輕人會更喜愛日本和西方流行文化。
特首在《施政報告》中,為新畢業的香港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就業安排。特首刻意想吸引年輕人返內地擴闊自己的工作經驗,對年輕人的職業前途,應有極大的好處。
香港市民有遷徙自由和選舉權利,不能因為有些人選擇遷徙到一國之內的其他地方居住,而另外一個基本權利被剝奪。技術性的安排以確保選舉公信力,可以從長計議,但基本權利原則不容討論。
中美由競爭到敵對香港人被迫選擇立場,中原集團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施永青認為,美國要切斷與中國關係香港過去的功能受影響,中國靠內循環香港經濟發展將受損,年輕人需要去內地找新工種。
若香港要與內地脫鈎,珠三角的港口城市便可放手把香港的業務接替,香港便回復到開埠前廣州外港的地位,與澳門並列,也被深圳排擠。
港府引發有沒有「三權分立」的爭論,試圖一錘定音:「沒有!」跟着,官員和建制派紛紛拿出理據,合力炮製一宗「三權分立謀殺案」。
內地留學博士生中很大一部分在美國呆不下去。這些高級勞動力回流到香港、新加坡及內地等,導致這些地方的高校對教授發表文章的要求愈來愈高。
《孫子兵法》中的〈謀攻篇〉講述如何運用謀略取得勝利,充滿博弈的智慧。美國表面上強硬,但特朗普對中美貿易協議應否繼續執行仍然舉棋不定。北京領導人無「連任」之憂,但形勢對中國不利,只能爭取時間謀定而後動。
香港人在今次反修例事件中赤裸裸地向內地、向國際展示其不理性一面和年輕人的兇狠暴戾,卻同時無知愚蠢。香港文明的形象一下子被打破了!還要說香港人英明神武,全是自欺欺人。
到內地旅行時若能抽空一天的行程到博物館參觀,既能擴闊眼光,亦甚具經濟效益。
今天特區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對於內地法院提出移交請求,即先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以啟動移交程序,再由香港法院依賴內地提供的表面證供作移交決定。這無疑是將內地的司法權力引入香港。
張思平認為,在經濟內地化的同時,香港也逐步向內地的體制和政策靠攏,甚至在政治領域,可能以消除「港獨」為理由,對基本法確定的中央和香港的特殊政治體制和政治安排做出一些重大調整。
什麼高增值服務,什麼高檔次消費,統統都只不過是隨便說說,擺個姿勢,完全沒有實質內涵,更無跟進的政策部署。如是者,這類空口講的白話,一講便講了十年八載,成績欠奉。
改革開放40年,除了經濟成就一大籮之外亦失去了不少傳統價值;做任何事都只與經濟實利掛勾,「一切為了孩子」的願景根本難以實現。
兩制各有優劣,改善的方法只能是兩制各自的制度創新,不是否定任何一制。兩制差別更可提供制度對沖,各自在兩制之間擇吉避凶。
如要推廣香港學校與大灣區學校結對,首要讓他們知道香港學校的辦學背景,由於過往的發展,他們會常常接觸到具宗教背景的香港學校。
香港要求稅務特殊待遇,中央對香港的23條立法,可以要求特殊待遇嗎?
內地近年盛行把二房東的業務企業化,規模化。一些發展得快的機構三數年裏已收了逾十萬套房子,再分租出去,賺取租差。內地稱這種業務為長租公寓。
若香港要認真地在大灣區發展中佔一席位,盡量利用與深圳的協同效益,首先便要取消《香港2030+》規劃,重新制訂香港發展的定位,特別是與內地連接的空間規劃。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表示,中國必須走「奉法強國」之路,而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國家治理模式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指出內地司法的主體要求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要求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