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國家成為利益共同體

一直以來,中共或者中央政府都是單向地對香港宣布方針政策,以及對恪守一國兩制原則的承諾,直到香港出現很多不滿與怨憤。

中共十九大落下帷幕,香港媒體的討論大多聚焦在如何理解「全面管治權」,或者誰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影響,卻忽略了習近平在講話中,給港人提出的願望、要求、任務和責任。這個問題如果不說清楚,對港來說,不但會延誤時機,更可能會加深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誤會。

習近平在「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的專門章節中,提到要「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主語是「我們」。在中共十九大的場合,「我們」當然是指中共黨員,可以理解為中共要發展和壯大香港的愛國愛港力量。然而,如果這是中共對其黨員幹部發出的指示,那就毋須在公開場合莊嚴宣布。如果以最新的「習思想」來理解,香港跟內地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我們」就應該被理解為全體國民,包括香港人;而要「發展壯大」就變成一個要求,是必須完成的任務。同理,「增強香港同胞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也是一種任務;「讓香港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是願望,也是要求和任務。

一直以來,中共或者中央政府都是單向地對香港宣布方針政策,以及對恪守一國兩制原則的承諾,直到香港出現很多不滿與怨憤。很多人將不滿歸咎於中央政府沒有遵守承諾,年輕人甚至以激烈行動搞港獨作為對抗。中央政府將憲法與《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講清講楚,即「白皮書」上說的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而且也以實際行動說明,包括主動釋法,將立法會議員宣誓的做法要求具體化,直接導致6名議員被褫奪資格。

不再單向宣示主權

這次中共最高規格的文件中,不再以單向的角度來宣示主權,而是以雙向的角度來闡述內地與香港的關係:一是共同承擔歷史責任,二是共享祖國富強的榮光。過去董建華講的「香港好,國家好;國家好,香港更好」,其實也有習近平講的這層意思,但比較模糊抽象。這次習近平的意思十分清楚,內地與香港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國家正在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進發,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當然有歷史責任,去共同承擔。同時,這個目標實現了,香港同樣也可以跟祖國人民一道,共享繁榮與榮光。

這份報告提到對香港比較具體的影響是,習近平說:「香港、澳門發展同內地發展緊密相連。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

這些論述,過去在不同層級的文件中也有提到,並不新鮮;奇怪的是,既然粵港澳大灣區被形容為國家發展重點戰略政策之一,而大灣區卻沒有在有關區域發展的章節,而是寫在港澳的章節。在建設現代化經濟的章節的第4條「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中,提到「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提到「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卻沒有提到粵港澳大灣區。而粵港澳大灣區卻出現在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後面,應該如何理解呢?

簡單的理解可以是:所謂粵港澳大灣區是「無中生有」的事情,是專門為了香港融入內地大局而設。是否如此,不妨等待發改委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藍圖出台之後,看到細節再做評論。但理解上述這個段落,應該把重點放在「融入發展大局」和「全面推進互利合作」這兩句話。十九大報告講的都是幾十年發展的大局,那麼,香港是否能夠跟內地融為一個大局,事關重要。從負面看,如果祖國大力發展了,香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跟上步伐而被排除在大局之外,這就是拖全國後腿了;從正面看,國家對大局美好的前景信心滿滿,希望香港也能共享,所以要「全面推進」,但必須是互利的合作。

內地香港面對相同矛盾

過去內地發生的事情,跟香港的差異甚大,但差距近年已經拉近。習近平說我國的社會主要矛盾已經改變,「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因為人民不但在物質上有所需求,還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首先,對於國家整體和香港發展民主、法治等等,香港市民和整體國民的需求是一致的;問題是社會矛盾是否也有相似?認真審視,香港何嘗不是面對不同階層、不同年齡層的發展不平衡?貧富懸殊問題經久未能解決,同樣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中央政府要全面平衡發展,要扶貧,香港也有這個任務。

既然內地與香港面對的問題性質相同,那麼,就需要共同面對、共同解決。雖然未必是用同一套方法,畢竟還有一國兩制,在撥款和立法程序等方面不盡相同,但畢竟是「共榮辱」的問題。所謂「利益共同體」的說法,就悄然成立了。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阮紀宏